法律界消息指,有外聘大律師(Briefed-Out Counsel)周一(21 日)接獲律政司電郵,內容引用《國安法》,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承諾維護國安,不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電郵另引述《官方機密條例》,要求他們在處理案件時,未得許可不得披露與案相關的指示及資料。據悉,律政司要求外聘大律師於 12 月 5 日或之前簽署承諾。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陸續發信提醒外判檢控人員,重申須一如既往避免利益衝突,就案件的資料保密以及遵守《國安法》的條文,並要求他們就此作出明確𠄘諾。發言人續指,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外判律師的表現,若表現有違專業表現,會按相關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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