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稱「Lunch 哥」的李國永及一名退休六旬婦,被指於 2020 年 8 月,指罵一宗死因研訊的 3 名證人,並舉中指,又一度阻止車輛離開,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法律 101 文章)。高院周一(26 日)裁定兩人罪成,押後至 9 月 20 日求情。
法官陳慶偉指出,李國永辯稱認錯人的說法不可能為真,又指事主明顯受驚,被告的行為構成騷擾和威嚇證人,甚至阻撓後來的證人作供,「在任何文明法治社會中完全不能夠接受」。
官又裁定,律政司毋須證明兩人有意圖阻撓秉行公義,只需證明他們有意作出干擾證人的行為,又指「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秉行公義不能受任何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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