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足球總會前人力資源總監,稱因患病及性別,受行政總裁譚秋朗職場歧視,包括經常要求她加班,男員工卻可按時下班,譚又曾公開譴責她沒有按時完成工作,過度壓力使她確診適應障礙症。她另指,告知譚自己有腦膜瘤後,薪金兩度毫無理由地遭扣減,更被勒令停工等,即使曾向足總主席貝鈞奇及董事會投訴,亦沒收到任何回覆,最後更被無理解僱。
她周一(18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足總及足總行政總裁譚秋朗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及《殘疾歧視條例》,要求足總及譚賠償、書面道歉、譚捐出 3 個月薪金到 2 間慈善機構,以及足總重新聘用她。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