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陸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選擇作供,周四(2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6 日審訊,接受控方盤問。陸承認有帶 X 赴洗手間,但稱是應其要求;又指自己不煙不酒,就算喝酒也限於應酬、不會「杯杯清」。
主控播片質疑,指飯局上見陸多次抽煙,也主動舉杯邀酒、「杯杯清」。陸起先稱片中自己「有擺(煙)入口」動作,其後改稱有吸煙動作,之後承認新冠疫情期間,違例在食肆內吸煙;陸又一度稱,自己喝的未必是酒,又說是為緩和現場氣氛。
此外,陸提及自己曾收匿名信,指不知是否與政見相關,表示有人不滿他參與警隊內「並肩同行」計劃,協助 2019 年示威案被告找工作。案件周五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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