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退休婦及一名男子,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因「口岸爆炸品案」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協助他們入稟向警務處索償,稱被警員毆打。4 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兩名還押者不認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裁定無罪。
裁判官彭亮廷裁決時指,控方舉證除了要證明簽名虛假,還要證明傳訊令狀的內容失實,並且對警務處不利。惟目前未有法律程序判斷被告指控警方施暴的真偽,不能「貿然」說他們說謊,而被告「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控告警方,「不敢苟同」控方主張被告趕及在期限前入稟索償,是對警方不利。
裁判官又指,控方沒有傳召筆跡專家鑑定簽名屬假,亦沒有傳召同案被告指證他人,證據「流於臆測層面」,不能證明有人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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