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前局長肖軍,涉於 2016 年收受內地基建承建商約 472 萬元賄款,協助對方取得抽水站工程合約,並透過在港居留的兒子洗黑錢。其兒子肖銳涉使用假文件申請來港居留,及透過地下錢莊洗黑錢逾 6,406 萬元。肖銳否認 4 項洗黑錢、1 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周一(2 日)於區域法院受審。
控方指,被告財務狀況異常,帳戶在特定日期收到多筆來自不同人士的大額存款,與被告收入極不相稱。涉案承建商董事及被指協助安排地下錢莊的被告友人,將以特赦證人(法律 101 文章)身分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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