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因國安案被判囚 20 年的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分別判囚 5 年 9 個月及 1 年 9 個月。上訴庭早前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黃早前已服畢刑期。
本身是同案被告的壹傳媒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早前以控方特赦證人(101 文章)身分作供,押後至案件審結後再作處理。案件周五(27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控方表示不起訴周達權,申請撤銷控罪,獲法官陳廣池批准。官發表感言指以周的社會地位及專業資格,相信他受「十分十分大壓力」,「苦在心頭、壓力不足為外人道」,並祝他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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