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前局長肖軍,涉收受內地承建商約 472 萬元賄款,協助對方取得水泵工程合約,並透過兒子在港洗黑錢。其兒子肖銳涉用假文件申請來港居留、洗黑錢逾 6,400 萬元,經審訊後,周二(23 日)被裁定全部 5 罪成立,還押候判刑。
就肖銳供稱涉案款項是母親在內地營商的合法得益,予他在港投資,區院暫委法官鍾偉強不接納,指他庭上承認母親一直在醫院工作,批評他穿鑿附會,又指肖銳曾受高等教育,「收到如此龐大來歷不明的款項時,必然明白資金是受到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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