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5 月,有病人因喉嚨痛、咳嗽而向普通科醫生蔡文健求診,獲處方「撲濕痛」等藥物。病人另要求醫生處方咳藥、抗生藥,但對方經診所助理指,藥物不在其保險承保範圍內,須額外付費。病人最終沒支付額外費用,離開診所後向醫委會投訴。
政府憲報周五(8 日)刊出醫委會研訊結果,裁定醫生違紀罪成,除牌 4 個月,暫緩執行 18 個月,期間須完成醫委會安排的同業審核。
醫委會公告指,醫生主要責任是為病人提供妥善醫療護理,並時刻按病人最佳利益行事。雖然治療喉嚨痛、咳嗽,通常毋須使用咳藥或抗生素,但案中醫生承認,該等藥物按當時病情是有需要及適當。若病人保險不足以承擔費用,醫生理應另供選項,例如發處方信讓病人在外間藥房購買未獲承保的藥物。而在病人拒絕額外付費時,醫生應按病人需要處方其他合適藥物,例如咳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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