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控方上周完成舉證,被告李家田周一(8 日)選擇作供,指 2019 年時正就讀浸大電影學院高級文憑,喜歡拍攝紀錄片,反修例運動期間「非常關心」社運發展,故到示威現場拍攝紀錄片。
李表示,當時希望訪問「屠龍小隊」,了解背後故事,啟發創作靈感;加上群組成員可獲已認罪、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資助,自己「有啲貪小便宜」,因而留在「屠龍」群組。李又指,為免失去資助,會盡量滿足黃的要求,包括到西貢出席「行山」活動,但期間沒參與試槍和炸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反恐條例》首案,控方上周完成舉證,被告李家田周一(8 日)選擇作供,指 2019 年時正就讀浸大電影學院高級文憑,喜歡拍攝紀錄片,反修例運動期間「非常關心」社運發展,故到示威現場拍攝紀錄片。
李表示,當時希望訪問「屠龍小隊」,了解背後故事,啟發創作靈感;加上群組成員可獲已認罪、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資助,自己「有啲貪小便宜」,因而留在「屠龍」群組。李又指,為免失去資助,會盡量滿足黃的要求,包括到西貢出席「行山」活動,但期間沒參與試槍和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