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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嘉頓山無差別刀傷 4 晨運客判囚 16 年 內地生稱犯案求判死刑了結生命 官批行為懦弱

認嘉頓山無差別刀傷 4 晨運客判囚 16 年 內地生稱犯案求判死刑了結生命 官批行為懦弱
內地大學四年級生被指 2019 年在深水埗嘉頓山,持生果刀無差別攻擊 4 名晨運客,今年 5 月承認 4 項企圖謀殺罪。索取精神科等報告後,法官杜麗冰周三(13 日)判處被告監禁 16 年。

法官覆述報告時一度嘆息,指被告小學時因「肛門肌肉」問題遭同儕欺凌,自此抑鬱及萌生自殺念頭,多年來先後試過屋頂企跳、𠝹手等,終因沒勇氣而放棄。至案發前,被告在香港找應召女子陪伴,後因事件爭執受刺激失去理智,覺得要他人受難方可紓解自身痛楚,又希望可藉此被判死刑,由政府了結生命,最終犯案。

法官批評,被告無差別攻擊行為懦弱,又指被告雙親求情信令人心碎,但案件性質嚴重,法庭要保護社會,考慮報告指被告毋須醫院令,最終判被告共囚 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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