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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職員涉11次推倒幼童等 認虐兒囚5月4周 辯方指被告善良 官:感受不到

保良局職員涉11次推倒幼童等 認虐兒囚5月4周 辯方指被告善良 官:感受不到
銅鑼灣保良局嬰兒組留宿幼兒中心早前爆出虐兒案,1 名 33 歲前職員,被指曾粗暴地用手猛力將幼童推倒,前後不少於 11 次,又曾用腿掃開幼童、將玩具塞到幼童口部等,她早前承認 4 項控罪,周三(28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5 個月 4 星期。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為有愛心和良善的人。求情時指被告亦曾提及,自己照顧幼童時有挫敗感,承認自己用錯方法。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從被告行為來看,她有多次虐待行為,並非如求情信所指般有愛心和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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