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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虐打女友兒子虐兒罪成 辯方指兒子裁決後寫信稱「講咗啲大話」

男子涉虐打女友兒子虐兒罪成 辯方指兒子裁決後寫信稱「講咗啲大話」

33 歲無業男與女友同居期間,多度以皮帶、衣架和拳頭虐打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年幼兒子,至男童搬到祖母家才揭發事件。男子否認 5 項虐兒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原訂還押至周五(2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惟辯方指案件有新進展要求押後。

辯方呈上事主 Y 撰寫的信件,提到自己於複雜的家庭背景下成長。辯方並引述 Y 在信中稱「講咗啲大話,希望法庭唔好判錯。」辯方指,信件於裁決後撰寫,由 Y 母親轉交辯方,希望押後案件待警方調查。

裁判官余俊翔遂押後案件至 12 月 8 日再訊,被告在控方不反對下,獲准以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並要交出旅遊證件,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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