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30 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區內居民前往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抗議,多人被捕。13 人被控非法集結、蒙面等罪,3 人認罪,餘下 10 人不認罪受審,周五(8 日)在區院全部裁定罪成,押後至 4 月 30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還押。
就部分被告曾出庭出供,法官謝沈智慧表示拒納被告說法,指完全不相信其證供。官亦提到有辯方證人的口供自相矛盾,非誠實可靠。至於有辯方質疑,部分控方證人的證供有矛盾,官則認為並不影響證人的誠信,裁定控方證人均為誠實可靠。
對於有辯方指,不能因被告攜有手套,便推論有參與涉案非法集結,官質疑是強詞奪理,指終院已裁定非法集結及暴動流動性高,或在警方到場前離開,故可憑被告被捕的地點、時間等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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