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漢涉於 2022 年,3 度與輕度弱智女子非法性交,導致對方懷孕,須人工流產。他否認 3 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審訊後被裁定兩罪成,周五(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0 個月。
法官練錦鴻指,事主精神上沒能力同意發生性行為,即使事主主動要求見面,亦非被告可剝削事主的理由。官指被告利用事主的精神狀態,「以掠食式方法發生性行為」,過程中被告沒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懷孕和須人工流產,事主因而情緒低落,感自責和不信任陌生人。對於辯方指被告患肺癌而退休,須定期覆診,官指其背景沒特別理由可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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