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三(18 日)於高院踏入第 119 天審訊,第四被告張家俊繼續作供。
控方質疑,張在案中是負責製作爆炸裝置的遙控,並放在首被告何卓為租用的宏創方單位,以供其他人使用,屬主謀之一。張否認,稱「我無相關知識,所以唔同意」。
控方又引述專家證人指,雖然在張公司搜出電池的電壓,不適用於涉案電路板,但可配合另一裝置減壓。張反駁指,「現實上無人會咁做」,並形容相關證供「夾硬」。案件周四續。
第 118 天審訊|第四被告否認曾為將軍澳爆炸案「踩線」 不同意負責安排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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