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五(8 日)於高院踏入第 148 天審訊。第四被告張家俊的代表大狀張志輝完成結案陳詞。
辯方指,警員拘捕張家俊時踩其左膝及捶打胸口,張在非自願下交出 Telegram 密碼,警員承認沒警誡,其做法侵犯基本權利。此外,調查警員就拘捕及扣查張的供詞,有矛盾及不合理之處,有兩份記事冊出現一樣的錯別字,有警員明顯抄襲,陪審團不應接納。
辯方亦引醫療報告,指醫生診斷張被捕後的傷勢是外來、新創,並非控方所指是先天性;又指張求醫時有可能有警員在旁,所以他不能向醫生提及被警員打。案件下周一續,第五被告一方將繼續結案陳詞。
第147天審訊|辯方稱第三被告被捕後 被指為其TG帳戶曾打電話 另質疑警編撰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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