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歲巴基斯坦籍男輔警,涉於去年 7 月在住所打傷妻子手臂,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他否認控罪,案件周五(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事主早前供稱,被告曾多次施襲,包括以皮帶抽打、將其手按在煎鍋上,又指丈夫指女人不應有手機,故收起她的手機,令她遇襲後無法報案。
辯方提出,事主曾與被告胞妹以 WhatsApp 溝通,加上事主錄口供時沒講述用手機的問題,質疑事主供詞不實,要求重召她作供。裁判官考慮後批准重召事主作供,但僅限於用手機及 WhatsApp 紀錄兩項議題。案件押後 7 月 1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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