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頭懲教所兩名懲教助理涉用垃圾袋掩飾,偷走 4 部院所內的電視機,並涉伙同第三名懲教助理用垃圾車運走贓物。3 人被控入屋犯法等 3 罪,案件周五(3 日)在區院踏入第 13 日審訊。
第三被告供稱,不知道同袍提議取走電視機,他在案發後 5 日才得悉院所就同事「攞咗嘢」一事報警。他又指,不知首被告帶同兩名「B 仔」有何工作,而首被告兩度離開工作崗位時他沒過問,亦非不合理。他亦否認推卸罪責予首被告。
第 12 日審訊|駕駛垃圾車次被告作供:我唔知道處理緊賊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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