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控罪包括「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等。案件周二(2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指,涉案單位一幅 200 毫米厚的主力牆部分被拆除,出現一個 1 米乘 2 米的洞口,內部鋼筋被拆除。專家證人指出,相關工程會弱化整體樓宇結構,帶來局部倒塌風險。項目設計總監承認一項傳票控罪,被罰款 6 萬元;承建商則承認兩項傳票控罪,共被罰款 20 萬元。業主否認兩項傳票,需排期審訊。
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的法律代表求情時提到,事後承建商花費 400 萬元修復洞口,並獲屋宇署確認安全。暫委裁判官洪玉暉接納求情理由,認為被告有積極補救,批准被告在一個月內付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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