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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sApp 群組發「劈黑警」訊息 同組成員稱被告善良有時衝動發言

WhatsApp 群組發「劈黑警」訊息 同組成員稱被告善良有時衝動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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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43 歲司機被指在 WhatsApp 群組發出「反正都係坐十碌八碌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等訊息,後遭群組會員舉報,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受審。群組內陳姓成員今(5 日)在區域法院供稱,群組間中有談及政治,認為被告有時衝動,如曾稱警察在 8.31 事件有打人,但事件未必屬實。他又指,認識被告 4 年為人善良,沒見過他叫人或自己使用暴力。不過在控方盤問下,他承認與被告接觸僅限網上,只知對方網名,今日上庭才親見被告,也非被告發出的所有訊息都看過。案件押後至 6 月 2 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今傳召涉案群組「交通實況互動港車薈超速.RB.塞.阻街」(港車薈)內一名陳姓成員。陳供稱,他與被告早於 2018 年在其他群組相識,上周獲被告邀請出庭作供始知他也屬港車薈成員,但稱有見過被告在港車薈群組內發言。陳表示,群組以司機討論交通資訊為主,間中會提及政治,「都係會鬧下政府,鬧下警察咁樣」。

群組成員:未曾見被告發訊息叫人施暴

陳認為,被告有時所發訊息「未必係真實嘅」,例如被告曾稱警方在 8.31 事件打人,陳見到後曾在群組及私下發訊息向被告表達「呢啲嘢係無根據嘅」,被告會覆「知道」、「係」,有時也會在事後刪去不準確訊息。就他觀察,被告平均在群組一日發 5 至 6 條訊息,對比同組其他人日發 50 條訊息而言,發言次數不多,也沒見過被告發訊息叫人使用或自己用暴力。他又形容被告為人善良、容易溝通。

不過,陳在控方盤問下,承認只知被告網名,接觸僅限網上,至出庭前未曾見過被告真人,也非被告於各群組發出的所有訊息都有閱讀過。辯方對此沒有覆問。

被告方文浩(43 歲,司機)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 2019 年 7 月 30 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DCCC43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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