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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被控兩度姦親女 女兒稱遭威脅送回美國 辯方質疑案發時事主忘記有否來經

六旬漢被控兩度姦親女 女兒稱遭威脅送回美國 辯方質疑案發時事主忘記有否來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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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六旬男子被指於 2020 年上旬,三度在香港住所強姦或非禮 19 歲親女,被控 2 項強姦及 1 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周二(3 日)抽取 7 男 2 女陪審圑後,周三(4 日)正式開審。

事主 X 供稱,她兩次在家中遭強姦,當時均被父親以「唔畀錢我用」、「抌我去美國」威脅。她之後屈服,兩次都沒避孕措施及被體內射精。辯方質疑,她忘記其中一次被強姦時有否來月經,若經期時發生性行為,「咁咪好『澩嫪』(凌亂、麻煩)」,X 稱「唔記得」;辯方又質疑 X 事後沒求醫,「唔怕有性病?」X 則指「感覺自己無唔舒服,除咗心理外」。

被告 L.C.M.B(起訴時 61 歲)。兩項強姦罪指,被告於 2020 年 3 月 18 日至 31 日期間某日,及同年 4 月某日,在香港強姦女子 X (案發時 19 歲)。猥褻侵犯罪指,被告同年 4 月某日,在香港非禮女子 X。

事主:可否不稱呼佢做爸爸?

事主、被告親生女兒 X 周三親自作供。控方代表、外聘大律師關文渭問及,「你爸爸係咪而家(被告)欄後面嗰位」時,X 回應指,「係,但請問可否不稱呼佢做爸爸?呢個咁樣嘅人」。

X 庭上供稱,原在美國讀書的她,2020 年 3 月 18 日因疫情回港,「3 月尾,就畀呢位所謂父親性侵,喺呢個屋企發生呢件事」。X 稱當時她在自己房內,「喺房玩手機,睇下書咁」,房門關上但沒上鎖,突然被告入房,「接近我、推我」,使她由坐在床變向後躺,再遭「一系列試圖侵犯」。

事主稱回港後遭父性侵
威脅指「唔畀錢用」、「抌去美國」

X 稱她有反抗,如說「你唔好掂我、唔好過嚟」、「有試圖格擋佢」,但遭被告威脅,「包括唔畀錢我用、抌我去美國,作為威脅,迫我就範」,而她當時生活靠被告維持,「我係屈服,而無就範,我係從來都唔情願嘅都」。

X 續稱,「之後佢就試圖除我啲衫褲,講呢啲範圍(的)句子令我屈服,再試圖除我啲衫,就將佢性器官,插入我私處」,過程大約 7 至 10 分鐘、沒用避孕措施,最後在其體內射精。「佢抽離佢性器官後,叫我自己沖涼,跟住自己走出間房,唔記得佢有無著返啲衫」。X 稱自己有沖涼,「因為我覺得自己好污糟」。

關文渭問及 X ,會否記得被告當時神情、事發衣著等,X 表示不記得,但指「睇到及感覺到」被告將陰莖插其陰道。關再問,X 有否即時把事件告訴別人,X 稱,「呢啲咁亂倫嘅事仲要周圍同人講?」

稱不足一個月再遭父性侵

X 供稱至 4 月,「當時無好大戒心,就重覆返 3 月尾性侵事件」,指情節及威脅與 3 月底類同,同樣不記得當時衣著,並以體內射精結束。同月非禮事件情節類同,但忘記有否在脫衣的情況下被摸胸及私處,也忘記是否伸手入衫摸、時長等。

X 續稱,她一直沒告訴別人,直至 11 月,她無視被告的程度到母親也發覺,便問她發生何事,「我初頭唔想講,佢問多幾次,佢真係用關心嘅語氣問我咩事,我就慢慢逐啲逐啲講」,母親知悉後「對呢個人好失望,厭惡呢個人,之後就開始無再用夫妻態度對佢」。

關文渭問為何當時沒即時報警,X 稱「就生日,想過生日先」,及要做準備、部署,即選不會碰上被告的時間,及找社工。

辯方質疑事後沒求診
事主:感覺無唔舒服,除咗心理

辯方由資深大律師胡漢清代表。胡漢清問 X ,兩次性侵時她有否來月經。X 指,3 月底那次剛完月經,4 月那次先稱不肯定,後稱忘記。胡質疑,「即係可能強姦你嗰陣有月經嚟,咁咪好『澩嫪』?」X 指「唔記得」。胡再追問,「床單點瞓呀?」X 再指已忘記。

胡漢清再問,事後有否求診。X 指應該沒有。胡問,「唔怕有性病?」 X 指,「感覺自己無唔舒服,除咗心理外」。

胡漢清又提及,本案交付至高等法院前,曾進行「初級偵訊」(PI),當時 X 對警員稱她在同年 1 月 3 日至 6 日,在上海遭父強姦兩次,詢問為何仍會隨他回港。 X 指,「上海無任何其他人(親友),以為返香港會安全,同佢唔會再做呢件事」。案件周四續。

另外,法官黃崇厚周二下達匿名令,仼何人不得以仼何形式披露可識辨事主 X 及其母 Y 的資料,包括姓名、相片及地址,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

HCCC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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