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7 日)展開第 27 天審訊,區諾軒繼續接受代表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盤問。區就周四庭上作供補充,稱「噚日辯方律師問我有無一個『騎劫』嘅感覺,我諗過我覺得我唔應該用『騎劫』呢個字眼去定性呢件事,始終唔想再用呢類詞語,結果又傷害戴耀廷。」 周四審訊披露,由戴耀廷發出的初選新界東協議文件中,有「會運用」《基本法》否決權的字句,區庭上供稱「我都係啱啱睇到」。馬問戴是否騎劫了反對意見時,區稱「我確實係有呢個感覺」。 周四報道: 47人案|新東協議寫「會運用」否決權 區諾軒稱庭上剛看到、感被戴耀廷騎劫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6:29 休庭 下周一續審
16:25 陳志全代表大狀馬維騉完成對區諾軒盤問
辯方大狀馬維騉其後問,在立法會,法案通過要獲功能組別及地區組別的大多數支持。區同意。馬其後向區指出,若要通過法案,陳志全會在投票前仔細考慮。主控萬德豪指,問題太廣泛。
法官陳慶偉其後問,根據區與陳志全的關係,曾在立法會一同共事,陳是一名盡職的議員,他在投票前,會仔細審視法案文件?區同意。
馬續問,陳過往都從無提到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主控萬德豪問,是指他們兩人的對話?法官李運騰指應問,區有否聽過陳當選後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區稱,「我無聽過。」
馬續問,如果政府願意提出任何法案來實施普選、性別反歧視,或同性婚姻等,陳必定會投贊成票?法官李運騰打斷指,這只是推測。
陳慶偉則指,陳在投票前仔細審視法案文件,反問馬怎向區提出此問題?陳慶偉又問,這是否馬的最後一個問題?馬同意。
馬再向區指出,如果政府推出剛才所指的法案,陳會投贊成票。陳慶偉則指,馬已問了相關問題。馬遂確認已完成其盤問。
16:15 法官問政制改革方法 區引張炳良書籍內容回答
辯方大狀馬維騉其後問,當立法會有法案提出,一般而言,獲大多數支持就就可以通過?區同意。法官陳仲衡問,「35+」目標從沒有提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議席,以推動政治改革(political reform)?區稱,「無咁講過。」
法官李運騰問,提出改革是否需要立法?區同意,「我諗我哋可以睇返《基本法》第 64 同 67 條 。」
李再問,即使特首想推行,但不是由他說了算?區答,「我嘅答案係,同埋我忽然諗起,我可唔可以試下引述一位學者嘅講法。我記得嘅,同一樣嘢有關。」
區續說,「張炳良 2022 年出過本書叫 《Can Hong Kong Exceptionalism Last? 香港的例外會長久嗎?》關於政改佢係咁講嘅,香港要實現民主政制呢…翻譯一度稱,「慢慢嚟唔該!」被告聞言大笑。
區續稱,「根據我哋既有機制,我哋係要凝聚社會嘅共識。首先特首要同意咁做,立法會要有三分之二嘅議員支持,換言之係香港大多數嘅政治團體,更加重要嘅係,要得到中央政府嘅支持,起碼要通過呢 3 個窗口,所以特首很難一個人說了算。」
李問,是否令「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更難實現?區稱,「所以睇咗咁多嘢,反思咗咁耐,我都係覺得香港嘅民主路,都係要透過談判,大家一齊傾,先至有機會。」被告席的鄒家成一度搖頭,被告席亦傳出嘆氣聲。
16:05 馬:如民主派取得 35 或 36 席可否說政府會寸步難行?
法官李運騰指,辯方大狀馬維騉的提問有不清晰的前題,要視乎民主派是否想有成員成為主席。
馬遂問,如果民主派取得 35 或 36 個席位,可否說政府會寸步難行?區稱,「正如我所講,取決於政府同埋立法會嘅多數派願唔願意去傾。」
馬指,政府需要與民主派討論,或者政府會將多數減為變少數,如取消部分參選人的資格。李運騰一度關注,這是假設性的問題。馬回應稱,認為政府的權力大於法庭。李運騰聞言微笑,並稱認為問題不恰當,但請馬繼續。
16:00 法官問及若民主派剛好 35 人當選的情況
辯方大狀馬維騉問,知否陳志全有報名交選舉表格?法官李運騰則指,承認事實已有相關資料。
馬指,陳於 2020 年 9 月 28 日宣布辭任立法會議員。馬續指,當時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而陳志全並非其中一位。區確認。
馬問,假如有選舉,勝出選舉的人士一般而言在 9 月宣誓就任。立法會主席是由立法會議員選出?區同意。馬續問,第二個重要的職位是內務委員會主席。
法官陳慶偉一度囑馬直接問問題。馬問,如立會成功過半,可預期立法會主席、內務委員會主席均由民主派人士擔任。區同意。
法官陳仲衡問,如果想否決預算案,是否不會選主席?區稱不一定。李運騰則問,但若民主派剛剛獲得 35 席,民主派僅有 34 人可以投票。區稱,「要視乎當時環境,舉例來說,建制派係咪有足夠 34,或者 35 個議員。」
陳仲衡問,即要視乎「35+」有多少人當選,以及要視乎建制派的人數?區稱,「無錯,要假設雙方陣營係團結一致。」
15:50 法官追問戴耀廷宣布休息後 誰指示、出錢予香港民研做民調?
辯方大狀馬維騉問及,初選在 2020 年 7 月 11 至 12 日舉行,而區在 7 月 15 日退出,趙家賢翌日宣布退出。其後戴耀廷亦宣布初選暫停。區指,「我諗最好睇返個 post(帖文)我點解話休息,因為係睇返佢個 post。」
法官李運騰亦問及,區向戴耀廷提及想退出初選一事。區指 7 月 13 或 14日,親自到香港大學戴耀廷的辦公室與他商討。
李問,戴當時的回應是?區指,「佢話要諗一諗」李問,當時有沒有與戴討論?區答稱,「我無討論,不過當我退出時,我將…意思我將我 FB 個公開聲明,傳咗去組織者個群組度。」區指,當時戴在群組都沒有回應,惟他相信戴其後宣布休息,是受他影響。
馬其後向區展示戴耀廷於 7 月 16 日宣布休息的帖文。馬指,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為 7 月 18 至 31 日。區同意。
法官陳仲衡問,帖文提到 9 月 2 日的公告,又提到會在選舉前舉行民調。
李運騰問,若戴宣布休息,誰繼續誰行民調?區稱,「按照我理解,就係『香港民意研究所』。」李追問,誰向「香港民意研究所」給予指示?
區稱,「呢個,我只能夠話,當時候已經係委託咗『香港民意研究所』,係正式選舉時做民調。李再追問,誰給指示,誰負責出錢?區答稱,「呢個係一個問號嚟嘅。」被告聞言隨即大笑。
區續說,「我亦都唔確定,因為民調始終要使費啦,我都唔確定當時候『民主動力』,到底有無去畀定一個民調嘅錢嘅,有關問題可以問返『民主動力』嗰方面。」
陳仲衡關注,當時戴帖文的用字不是退出「35+」計劃,而是「爭取更多時間休息」。區稱,「係,所以以事論事,我就用咗個字係休息。」
15:46 開庭
15:17 休庭
15:05 區稱曾閱庭上展示的文件 同意沒提否決預算案
辯方大狀馬維騉問,區諾軒有否閱過庭上展示的「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文件?區指,應在 2020 年 6 月尾到 7 月頭閱讀過,但無辦法精準地提出日期。
法官陳仲衡指,文件提到「2020 年 6 月 13 日會公開接受報名」,故會在此日期之前?區指,「只能夠答 2020 年 6 月睇到…最後一段有講會立《國安法》,令我感到時間約莫 2020 年 6 月。」區其後稱,相信文件是在提名期附近時期已經存在,即 6 月頭至 6 月中旬。
馬問,這一份文件沒有提到否決預算案的內容?區同意。陳仲衡則指,但這份不是「35+」的文件。法官李運騰又問,文件是向誰發?參選人或公眾?
區說,「我連份文件畀邊個都唔清楚,最初有諗過係咪畀傳媒。」李再問,是草擬文件?區稱,「好大機會係『民主動力』嗰邊。」
15:01 庭上展示「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文件
辯方大狀馬維騉其後問及初選的提名表格。區諾軒同意,新東就否決預算案未有達作成共識,指「該會是有分歧。」
馬其後又展示一份「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的文件。庭上顯示(節錄):
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 經過三個月時間與民主派各方協調,現決定在 2020 年 7 月 11 日至 12 日,就五個地方直選選區、區議會(二)及衛生服務界舉行公民投票,讓民主派支持者對由哪些參選人代表民主派在九月舉行的官方立法會選舉參選,作出他們的選擇。各區的民主派參選人會因應之前的討論,最終決定在各區會有多少張參選名單參與官方的選舉(見附表一) 這次公民投票程序會由民主動力負責統籌及執行。有關投票系統的事宜,會委托香港民意研究所設計及提供服務。凡認同民主派要在今屆立法會選舉爭取 35 席或以上的個人或團體,都可報名參與。 在 2020 年 6 月 13 日,會公開接受報名,有關表格可從民主動力的面書專頁下載。報名期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下午 5 時,報名人士須提交一百名合資格選民的提名,簽署一份委托書委托民主動力召集人…
... 公民投票的結果會在 2020 年 7 月 13 日下午公布。 民主動力會委托香港民意研究所由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9 月 1 日,以電話抽樣方式,在每一個地區直選選區至少有一千個成功樣本。調查在各區參與官方選舉的所有民主派及非民主派參選名單的支持度。 估計籌備公民投票及民調,需約港幣四百萬圓。民主動力會進行眾籌。詳情如下: 在中央直接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的情勢下,民主派參選人會被取消參與官方選舉資格的風險大增。即使能順利被提名成為官方選舉的候選人,在投票日期,民主派支持的候選人仍有很大可能被取消參選資格,令選民沒法在選舉日投票支持他們。
我們呼籲所有熱愛民主的香港人,積極參與這一次公民投票,無論是擔當票站…
14:45 法官就〈墨落無悔〉聲明內容提問
法官李運騰澄清問,按新東協調,即只要排名低於第七,均不可以繼續參選?區同意。李問,即〈墨落無悔〉聲明的第二點:「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就是再次重申共識?區稱,「係有呢個背景喺裡面嘅。」
法官陳仲衡問,目標是不要浪費選票?區同意。李運騰再問,楊雪盈(屬於港島區)在初選落敗,但她仍然報告參選,是否違背了「35+」的精神?區同意。
辯方大狀馬維騉問,總結來說,想集中票源予一個有可能獲勝的參選人,是否一個政治常識?區說,「呢一個諗法係基於多年嚟,香港嘅選民都係做策略投票嘅。」區續說,「如果你嘅意思係選民會集中選票畀最有可能當選者…而呢個就係策略投票嘅行為,而呢個意思係同你意思相近嘅,咁就係。」
14:40 法官:初選沒勝出者不應續選舉工程? 區指按協調機制有「兩階段」
辯方大狀馬維騉其後轉問〈墨落無悔〉的網上聲明。馬問,該聲明發布前,戴耀廷有否被諮詢?區稱沒有相關資料。
馬問,當一個參選人支持度較低時,是否會避免花費繼續競選?區稱,「如果你覺得自己無得當選,咁就無必要再花費再繼續。」
法官李運騰則問,初選目標是否指,當參選人支持度低,沒有勝出初選後,不應繼續選舉工程?區稱,「如果返返去協調機制裡面去睇,就分咗兩個階段嘅。第一個階段就係,公民投票勝出嘅人,就係喺協議嘅名單上面嘅數目報名參選。」
區續解釋,「新界東嚟講,就係目標贏 6 席,但係派參選就派 7 隊。初選投票日之後,佢哋本來預算要傾究竟係第七隊,應唔應該進行選舉工程嘅。然後第二階段喇,就係喺立法會正式選舉投票前,根據民調機制所做嘅結果,決定最後係支持 6 隊定係 7 隊嘅民主派名單。」
14:35 馬:陳志全有否「鬥黃」? 區:無印象
代表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續盤問,提到區諾軒早前作供時提到「鬥黃」一詞,而當時區同意「鬥黃」的意思是愈激進愈好,問區是否同意其實「比黃」較合適,意思是比賽多於競爭。
區稱,「如果你將佢擺入去選舉抗爭嚟講,而黃係一啲支持者嘅信念,都係比賽嘅一種。」
馬續問,參選人愈激進可以取得更多的支持?區指,「睇你政治人物嘅定位啦。」馬補充,按當時的政治環境而言。區稱,「以政治分野嚟講,係。」翻譯一度問:「分野呀?」區稱 cleavage ,並一度串出字詞。
馬其後展示區一篇 Facebook 帖文,題為〈我對立法會協調的「囚徒困境」理解〉,當中提到:「新人先天地比現任議員蝕底,無論知名度、議事經驗、往績,做過議員一定比未做過的好,這叫做『現任優勢』。」
馬問,陳志全曾任兩屆立法會議員,故其政治立場是廣為人知,包括推動同志平權等。區同意。區在盤問下同意,陳當時享有「現任優勢」。馬問,依區的觀察,他當時有否「鬥黃」?區稱無印象。馬續問,陳當時否變得更激進?區同樣稱沒有印象。
14:30 開庭
12:40 休庭午膳
12:30 官追問「攬炒」文章提及的定義及時間表
馬繼續盤問,指可否說區不想大規模 DQ (取消資格)發生?區確認稱,「我係一個因為人哋被取消資格而當選嘅立法會議員,我一直都相信唔應該有呢啲情況發生嘅。」
馬問,即區不想十步任何一步發生?法官陳慶偉澄清問,區是否不支持戴的十步推測?區說:「我並不支持其十步推測。」
法官李運騰其後向區展示 2020 年 3 月〈攬炒的定義和時間〉一文,問區有否讀過?區稱有。李指,文中提到攬炒的定義是立法會被解散,戴亦在文中作出解釋。其後戴提出疑問,立會過半能否帶來這些後果。
文中後段指「當然,全國人大常委會運用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可任意解讀任何一條《基本法》條文,讓中央政府解散立法會及成立臨時立法會來行使立法會的一切憲制權力,防止政府停擺。一旦中共這樣做,那是實質宣佈一國兩制結束,也會產生攬炒結果。」
李指,這一段似乎是戴的答案。李續引述文章,指戴有提到攬炒的時間:「除非中共肯讓步,不然它是難以阻止攬炒,只是攬炒不會即時發生,很大可能是在 2021 年底才爆發。」
李問,區認為這是戴的狂想還是預測?區指,「同佢喺攬炒十步曲入面一啲發生嘅步驟,都係相近嘅。」
馬指會在午膳後繼續盤問。
12:20 區再指「攬炒十步」可能是戴「final fantasy」
馬問,區是否同意這是戴的幻想(fantasy)?法官陳慶偉指,對於你而言是幻想,但戴認為是香港的命運,這是標題的內容。李運騰則指,看似戴認為是香港的最終宿命。區回應稱,「對我嚟講,呢個真係狂想,所以係 fantasy,佢可能…係囉…final fantasy (最終幻想)囉」被告及旁聽人士聞言大笑。
馬續指,最尾三步提到香港進入大混亂,如聖經的末日預言。區稱,「咁佢都有講到街頭抗爭更激烈,令到香港陷入停頓。」在李運騰追問下,區指「的確係講到好末日預言。」區同意,他並不想這件事發生。
12:10 區稱「攬炒十步」為戴的「狂想」
馬問及文中「真攬炒十步」的第一步:「政府廣泛取消民主派人士參選立法會資格,包括現任議員。民主派由 Plan B 繼續參選。」法官陳慶偉問,是否一直所說的替補機制,區確認。
馬追問,是哪個替補機制?區稱:「ranking, the ranking system(排名制)」
馬其後問及第三步:「特首及律政司開展司法程序 DQ 民主派議員,但因法庭需時處理,故民主派繼續主導立法會。」區指,這是戴的預測。法官陳仲衡指, 認為第三步重點是民主派繼續主導立法會。
馬問到,司法程序是否指司法覆核,區稱「係,例如話你宣誓唔夠真誠。」馬指,這明顯是戴一廂情願的想法(wishful thinking)。法官李運騰打斷指區不宜作評論。法官陳慶偉亦指,開頭已說這是戴的預測。
法官陳仲衡問,就初選的情況,是否難以達到第六步,即「立法會重選,民主派或要派出 Plan C 參選,因 Plan B 也可能被取消資格,但仍取得 35 席或以上」,因初選只有 Plan B。區指,「佢地會有人預備 Plan B ,但講 Plan C 真係太遠喇,其實呢六步都已經太遠喇,有咁多前設。」
法官李運騰認為,馬是問這是否戴的藍圖(blueprint)或預測。區回應稱,「我會話係佢嘅狂想」被告及旁聽席傳出「嘩」聲。
李運騰追問,即使區認為是狂想,但戴是希望如此達成?區指,「我點解會咁講,因為係啲好唔現實嘅預測囉。」
12:06 辯方問「攬炒十步」是否情景預測 區:「佢講緊一啲可能」
馬其後展示戴耀廷所寫〈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一文。
馬指,戴在文中提到選票是一個武器,又提到 2014 年公民抗命是抗爭的「大殺傷力武器」。文中最後一段則提到,立會過半可以成為「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區確認。
馬續展示〈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一文。馬指,「沙盤推演」是否在文章中常用,區同意。馬再問,是否接納戴當時設置一個情景作預測(scenario prediction)?區指,「佢講緊嘅係一啲可能,而呢啲可能係未發生嘅。」馬追問下,區同意是預計。
12:00 區認為戴望「齊上齊落」 但協調機制發展確有分歧
馬其後引述戴耀廷 3 篇文章,其中一篇為 2020 年 3 月的〈齊上齊落 目標35+〉,問區標題是否公平反映文章內容?並請區閱讀文章,區稱,「我會盡快。」
區閱畢後,馬問,是否同意標題公平反映內容?
區稱,「標題公允反映戴耀廷睇法,但係實質嘅情況我唔覺得做到齊上齊落。文章講咗佢對 35+ 嘅協調協議,佢都有提到如果真係做到大家要守承諾。」
區另指文章提及:「「簡單說,這是一個有公民參與的協調機制。在這大原則下,細節仍有待確定。」他指,戴期望機制可行,但實際上都未確定細節。
另文章提到:「若參選的人及團體不參與協調或不按協調的承諾行事,選民不積極參與兩個階段的公民參與程序,這艱巨的目標都難以達到。」區指,戴耀廷希望達到這艱巨目標,而實際當時,協調機制發展的確是有分歧。
11:56 開庭
11:15 休庭
11:05 法官引用《立場》一篇文章提問
法官李運騰其後引用《立場新聞》一篇由「攬炒藝術家」撰寫、題為〈9% 乃林鄭倒台關鍵〉的文章,欲問有關戴耀廷的思路進程。區稱自己第一次讀這篇文章,笑說,「我明白佢想林鄭倒台意思,字面上。」有被告聞言發笑。區指,〈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一文中,戴亦有提到特首下台。
李問,案發期間,戴曾向區說,想特首林鄭月娥下台?區確認,「佢係有咁講過。」
辯方大狀馬維騉指,《立場》的那篇文章僅顯示作者為「攬炒藝術家」,看不到是由戴所寫。區稱,「知道。」
10:55 馬:陳志全是否屬「不支持攬炒」的一派?
區:往績嚟講會咁歸類但不希望主觀評論
辯方大狀馬維騉其後問及,區諾軒早前於盤問回答增加議價能力的意思時,引用了 2020 年 4 月 〈【立法會選舉】民主派或五區齊初選定出線權 區諾軒:以「35+」否定中共極權路線〉的文章。馬指,區在訪問中提到泛民分為兩派,一派支持「攬炒」,另一派支持商議。
馬指,想集中「不支持攬炒」的一派,問區是否視陳志全為這一派?區答道:「我如果公允啲去講呢,往績嚟講,我係會咁歸類嘅。但係我講過好多次喇,始終呢單案都係講緊案發期間唔同人嘅行為,所以我唔希望我自己用主觀嘅評論,去評論一個被告。」
馬其後引用戴耀廷〈反制警察政權就要立會奪半〉一文。馬問,可否說,戴耀廷希望給予一個印象,如反對派立會過半,可用否決預算案權力,冀政府與反對派討論或談判。
區稱,「從文章意思而言,若在今年 9 月的選舉,反對陣營能奪取立法會一半議席那就可用否決預算案來與特區政權討價還價,佢的確係有咁講。」
10:45 庭上展示 WhatsApp 廣播群組紀錄的文件 區供稱不在群組中、「100% 無收過」
法官李運騰引述 WhatsApp 紀錄的文件,問及 2020 年 4 月 14 日新東會議兩日後,有一份「35+ 新東」文件,區有否留意到?而區當時有出席新東會議。
區稱,「我真係,無喺一個廣播群組(應為廣播名單)入面然後收到呢個 message,仲有一點我想同法庭講,第 376 個訊息(WhatsApp 紀錄文件的其中一個訊息)我係肯定,100% 無收過。我由案發去到今時今日,先知道原來元朗安寧路世宙3號地鋪,係石景澄、林廷衛議員聯合辦事處,我一路以為係張可森議員辦事處 。」被告席的林卓廷一度大笑,陳志全、鄒家成亦有微笑。
李則指,不清楚資料是否正確,或許兩人共用同一個議辦。區指,「係,但係如果呢個訊息我有收過,我就會聯繫到呢個地址同埋呢兩位議員個名。」
法官陳慶偉問,但區為其中一位組織者,為何沒有收到訊息?區說,「第一好肯定我無喺呢一啲廣播群組(應為廣播名單)入面,所以我無收過。不過喺協調期間,我無辦法記得係咩渠道喇,好記得 5 月 8 號有新界西嘅協調會議…只係我無辦法出席」。
陳慶偉再向區澄清,區是不在 WhatsApp 的廣播群組(應為廣播名單)中?區稱,「我諗大家都係覺得我係想當然知道囉,我而家真係感到我係蒙在鼓裡。」
李運騰指,區似乎從無出席新西會議。區同意,稱,「因為我唔係好關心新界西,我當時主力負責嘅係香港島。」
法官陳仲衡問,區有否告知其他組織者,對新界西不關心?區稱沒有,重申「但係根據當時嘅分工,我知道我自己有責任搞好香港島。」
10:30 馬就一份新東文件提問 區稱被捕前不知存在
辯方大狀馬維騉問,不管是誰發出,名為「35+ 新東 final」的文件在 2020 年 5 月 7 日存在,而區諾軒根本不知有這文件?區稱,「真的不知道。」區又指在被捕前都不知道。
馬問,2020 年 6 月 23 日開設的 WhatsApp 群組中,包括所有新東的參加者,群組內包括戴耀廷及區本人?區同意。馬續問,該「35+ 新東 final」文件的檔案從來沒在此群組發布?區答:「確實無發布過。」
10:20 區:當時不知新東協議寫「會運用」 自己蒙在鼓裡
辯方大狀馬維騉其後問,就區諾軒昨日提到「騎劫」的感受,區現時是否有一個更好的說法?主控周天行指,感受是不相關的問題。法官李運騰亦稱,區當時根本未有留意到文件的字眼。法官陳仲衡則指,馬使用「騎劫」一詞來提問,不是證人口中說出。
區回應稱,「可能我回應得唔好啦,因為我唔知道原來個稿件寫『會運用』,我無理由當時會出現被騎劫或者任何負面既睇法,我只能夠形容我當時既情況係我係被蒙在鼓裡。」
在法官李運騰的澄清下,區解釋,「我意思當時原來實情,新界東個協調機制協議,最後寫咗『會運用』,而我係唔知道嘅,咁就係蒙在鼓裡。」
10:15 法官展示不同地區協議及初稿文件 向區提問
法官李運騰問,區諾軒不知道為何新東協議文件的第二點會這樣寫?區同意,指昨日庭上展示的文件,「同我過往兩年幾同我對件事嘅認知,存有落差。」區又同意文件不是初稿,「若然係初稿,後面應該係會括弧初稿嘅。」
李其後展示「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九西協調機制(初稿)」,問區有否記憶。區指有,是其電腦的文件。李則指,是從趙家賢的手機撮取,但區對文件有記憶?區稱,「我有記憶係九龍西協調會議第一次之後,戴耀廷傳畀我嘅。」李指,此文件第二點是用「積極運用」,區確認。
李續展示「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九龍西協調機制協議」,問區有否看過。區稱,「如果你講緊 6 月 8 號嘅時點,我好大機會係睇到呢份文件,特別係睇到第二點,係寫咗『積極運用』嘅字眼。」
李再展示「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西協調機制協議」對於有否看過文件,區指「如果講緊 6 月 8 號嘅時點,我都幾有信心當時無睇到嗰個檔案,新界西當我知道用『會』運用嘅字眼,係報名期嘅時候發生嘅。」
李其後把「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西協調機制(初稿)」、「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西協調機制協議」兩份文件一同展示。區指,未看過初稿的文件,「我又係第一次見」。李問,區是否沒有出席新西的會議?區確認。
10:06 區諾軒補充:唔想用騎劫字眼傷害戴耀廷
代表陳志全的大狀馬維騉,甫開庭稱欲向區作出澄清,展示「35+ 新東 final .docx」文件,題為「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
馬指,區的證供提到,該文件是在 2020 年 6 月 8 日由戴耀廷在組織者 WhatsApp 群組發出,區當時沒有開過文件,因為如果看到,他會不同意戴使用「會運用」《基本法》否決權的字句,並且會作出相關行動。區同意,並指自己想作出補充。
區說,「噚日辯方律師問我有無一個『騎劫』嘅感覺,我諗過我覺得我唔應該用『騎劫』呢個字眼去定性呢件事,始終唔想再用呢類詞語,結果又傷害戴耀廷。」何桂藍、吳政亨聞言隨即有反應 ,吳皺眉,何手臂挨在被告席的椅上,作出「做咩嘢呀」口型。
區續說,「若果呢份文件係當時候係咁樣寫,確實同我認知協調會議唔同與會者嘅意見存在落差。我想大家都留意返,報名表始終有一句係咁樣寫:『參與者需要認同由戴耀廷和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我終歸難免有把關嘅責任。」
10:05 開庭
控方證人、已認罪被告區諾軒出庭。
准保釋的柯耀林、李予信、陳志全先後到庭內的被告席等候開庭。早前從烏克蘭回港的前灣仔區議員及前《米報》記者梁柏堅、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歐盟領事到庭旁聽。
還押被告約上午約 9 時 59 分入庭,懲教說「過嚟呢邊呀阿廷」,林卓廷其後手持一張文件,隔著被告席的玻璃,與律師對話。鄒家成、何桂藍、陳志全亦一度與律師談話。
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