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3 歲的二級懲教助理涉於今年初休班期間,在油麻地某單位內襲擊一名女子,其後再威脅她。被告被落案起訴一項「傷人 19」、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刑事恐嚇罪,周二(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准以 2,000 元保釋候訊。
懲教署回覆指,被告人已被勒令停職,又指十分重視懲教人員的行為及操守,人員若干犯違法違紀行為,定必依法處理。署方又指,「涉事案件於該人員休班時發生,與懲教職務無關」。
被告被控 3 罪
控罪指分別於兩日子犯案
被告李旨裕(33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 2023 年 1 月 3 日,在油麻地登打士街 20 號某單位非法及惡意對女子 X 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以及於同日同地襲擊女子 X;他另被控於同年 1 月 5 日,在香港某地方威脅女子 X會使其名譽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KCCC274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