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男警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期間,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一人認罪判囚,另兩人擬不認罪,候審期間涉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作供,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件周二(20 日)於區院提訊,辯方申請押後至 10 月 22 日再訊,以待提供法律意見。控方稱已經過多次押後,並指基於是次為最後一次押後的前提下,不反對申請。
法官高勁修下令押後時向被告稱,「希望係最後一次押後,下次知道你哋嘅答辯意向」。另辯方為兩被告申請保釋,官聽取陳詞後拒絕。
兩被告涉提出以 10 萬元換事主不出庭
兩名擬不認罪被告為姚燕武(27 歲)及吳星熠(26 歲),同報稱公務員。兩案原已排期 2024 年 2 月及 4 月開審,而早前提訊時,控方透露兩被告涉干擾證人、妨礙司法公正,指姚燕武向事主提出以 10 萬元換取不出庭指證吳星熠。
法官最終取消原訂審期,並撤銷兩人原有的保釋。兩人其後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方早前撤銷 6 控罪 兩被告現面對 3 罪
控方於早前提訊,撤銷對兩被告共 6 項控罪,姚燕武、吳星熠分別獲撤 3 罪,部分有被告涉犯案的具體日期。
根據新修訂的控罪書,兩人現面對餘下的 3 項控罪,除了兩人一同面對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姚燕武另被控一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指控他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香港,煽惑 15 歲女童 X,向姚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吳星熠則被控一項「與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指控他於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香港,與 15 歲女童 X 非法性交。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時任警員賴子樑,已承認「企圖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2023 年 9 月被判監禁 16 個月。
DCCC917/2022、DCCC918/2022、DCCC627/2024(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