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周五(3 日)在高院踏入第九天審訊。同案認罪被告、自稱「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續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屠龍」募集資金有兩大方式,包括「家長」捐款,及設立 Telegram 頻道「育龍」眾籌,後者在 1 個月內籌得約 30 萬元。
黃又稱,「育龍」由同案女被告劉佩凝設立及協助管理,此前劉曾私人及找「家長 group」資助「屠龍」。而黃曾對劉提及會有「大行動」,配合其他團隊使用槍械和炸彈,遂著劉「加緊個眾籌力度」,為「屠龍」成員安排「走佬 plan 」,在實行計劃後全隊「著草」到台灣。案件下周一(6 日)續。
黃振強第 5 日主問
供述「屠龍」如何募集資金
認罪被告黃振強早前稱,「屠龍小隊」於 2019 年 8 月 25 日正式成立。周五供詞,圍繞「屠龍」的資金來源、籌募方式及支出去向等;而暱稱「龍女」、案中唯一獲保釋的女被告劉佩凝,根據庭上證供,是「屠龍」 Telegram 眾籌頻道「育龍」的負責人之一。
黃主問下同意,「屠龍」是勇武分子、「走在最前線」;至 2019 年 10 月、11 月,在社運中已有一定聲譽。而「屠龍」的行動支出,包括購買頭盔等裝備、汽油彈及租用安全屋等。其中汽油彈每次行動至少用 100 支,索價 10 多萬港元。
控方外聘大狀周凱靈查問資金來源,黃起先稱有兩個渠道,一則由「家長」或「金主」提供;二則經 TG 頻道「育龍」籌募所得。黃之後補充,劉佩凝另會代募實體物資。
黃:「屠龍」資金
初時靠「家長」捐款
針對第一種方法,黃振強稱「家長」的捐款,一般會直接入帳至其銀行戶口,或由他人轉交現金。其中他在 2019 年 8 月認識自稱是「中學女教師」的「家長」,再經對方認識許多「家長」。
控方指出,在 10 月 2 日,黃振強在 Telegram 中與「黑警」對話:
(黃轉發「屠龍」示威行動片段) 黃:今晚諗住燒太子 「黑警」:非常好,遲下再過數畀你買火 黃:你公開眾籌先啦 「黑警」:籌緊,前線勇武寶寶助養計劃正式啟動
黃解釋,「黑警」是向他提供資助的「家長」之一;「前線勇武寶寶助養計劃」,是由「黑警」籌備,黃稱沒過問,「只要佢 keep 住畀到資金我哋就得」。
黃:2019.11 起
「屠龍」設 TG 頻道眾籌
就第二種方法,黃稱 2019 年 10 月,他擬仿傚政治團隊,藉眾籌籌集資金,維持「屠龍」長遠運作,「但當時由於我比較忙,就分身不暇去處理眾籌呢件事」,遂託女被告劉佩凝處理。
綜合黃口供,劉原是反修例時,示威者 TG 頻道「春田花花」的管理員,二人於 10 月尾,透過「屠龍」隊友、被告嚴文謙認識。對方曾資助「屠龍」,其後設立和協助管理「育龍」。「育龍」在 2019 年 11 月 6 日正式設立,並在一個月間籌得約 30 萬元。
黃其後補充指,劉另會協助籌募物資,包括汽油彈相關材料。
黃:劉佩凝為示威者 TG 頻道管理員
曾直接、間接資助「屠龍」運作
按黃所述,與劉相識,始於嚴文謙轉發劉的訊息,黃遂私信劉稱「我係『屠龍』揸 fit 人」、「想知你係乜水」。兩人遂展開對話:
黃:要錢,要資金,講真 劉:幫到就幫,唔得我就私人畀錢你哋 黃:你未必得,萬萬聲,寧願你轉介啲人俾我
黃振強亦提及「我哋想買」並附上 3 個手槍表情符號;劉遂稱「我可能幫唔到好多,1 萬都可以」,及後過數。黃稱曾著劉應先核實其身分才過數;劉回覆:「錢無咗可以再搵,手足無咗就搵唔到。」
黃表示,劉先後過數「幾千、幾萬」予他,為資助「屠龍」,曾販賣「Y3」等「潮鞋」。按庭上播放錄音,劉曾對黃提及在「家長 group 」舉辦「課金日」,建議將部分款項撥予「屠龍」,每次約 5 千至 1 萬元。
黃:「育龍」由劉佩凝設立
與「屠龍」「軍師」等 3 人一同管理
「育龍」TG 頻道在 11 月 6 日開設。黃稱當日嚴文謙表示「諗到個 R 資助方法」,指劉佩凝將為「屠龍」開設 TG 頻道,「春田花花」、「老豆搵仔」等示威者 TG 頻道會協助宣傳,「今晚 10 點出消息,開新 channel 」。
控方引述二人對話訊息,提及「channel 由『春田』仙女管理,收到籌款之後會透過 payme 、現金方式畀『屠龍』小隊。」;而「育龍」首發訊息,提到「我地係一班前線小隊『屠龍』,相信大家都聽過平時睇片都睇唔少 … 想幫手PM : @DragonBae 」。
黃:眾籌款項存至黃、劉銀行
黃供稱,「『春田』仙女」是劉佩凝、「@DragonBae 」TG 帳戶屬於劉。劉設立「育龍」後,隨後新增黃及「屠龍」「軍師」林銘晧為管理人一同管理,二人使用帳戶「@abc123bbc 」。以上帳戶均用作籌款。
眾籌運作上,用戶私信「育龍」上述兩個帳戶後,會獲發不同戶口過數,包括黃的匯豐、泰國銀行,及賽馬會戶口;或先入數至劉佩凝提供的戶口,劉再轉帳予黃。黃表示,眾籌所得的款項,全數由他管理及決定如何使用;而泰國戶口在「屠龍」赴當地旅行時開設,以確保捐款人和「屠龍」成員的安全。
控方引述黃、劉對話,指於 12 月 7 日,黃表示「正確嚟講係(籌到) 30 幾(萬),但已經用左少少喺著草 plan 同買軍火。」
至於「育龍」運作上,黃稱主要由劉管理,黃亦負責發布部分內容,如「2019 屠龍小隊精華片」。庭上播放該片段,可見有示威者被警員制服時,其他示威者上前迎救,片段亦輯錄電影《讓子彈飛》的對白「槍在手,跟我走,殺四郎,搶碉樓。」黃表示,影片反應熱烈,事後收到逾百則訊息表示希望捐款。
黃:「屠龍」接受《蘋果》、《立場》訪問
供外界 fact check「唔係鬼」
黃稱,「育龍」剛出台之際,示威者一方「好多都話我哋呢個 channel 係鬼」,質疑或涉警方派人冒充,原因包括外界認為「屠龍」「唔會咁高調」。
黃指,為供外界「fact check(核實)」「屠龍」不是「鬼」、增加眾籌金額和知名度,及鼓勵其他勇武示威者,遂接受《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訪問,分別題為〈【抗暴之戰】屠龍小隊圍爐談 籲港人覺醒:我哋捱唔到好耐咋〉、〈再訪屠龍小隊|勇武也到瓶頸了嗎?〉。
黃另曾於「育龍」內撰澄清聲明,例如「我喺度同屠龍被踢/離隊嘅成員講,唔撚洗再扮舊隊友,抹黑我哋」、「屠龍或者真係有好幾隊,但至起碼我知道我哋自己係真手足,真做野。我哋有手足係爆過頭差啲死,其他中彈個啲唔講。」
「育龍」頻道曾提集「至少30粒龍心」
黃:意指殺至少 30 警
黃早前供稱,「屠龍」與同謀者吳智鴻團隊,落實在 2019 年 12 月 8 日大遊行執行「殺警計劃」。按庭上所述,黃曾在「育龍」發文呼籲公眾參與 12 月 8 日遊行;頻道內又有訊息提及,「若有手足願意玩真屠龍 online game ,公會任務目標係集齊最少 30 粒龍心。」黃在庭上解釋,「龍心」意指最少殺死 30 個警察。
控方另指黃在訊息中向劉提「我哋嚟緊有大行動」。黃解釋,當時向劉稱「屠龍」將配合其他團隊,使用槍械和炸彈,並著劉「加緊個眾籌力度」,為「屠龍」成員安排「走佬plan 」,在實行計劃後全隊「著草」到台灣。
黃曾稱「屠龍」勸退女性成員
周五稱曾擬劉佩凝代「屠龍」發言
至於黃振強早前供稱,「屠龍」成立後,曾勸退隊內女性成員等,以「精英化」小隊。控方指出,劉曾在 TG 對黃指,「…你要同你啲隊員講…唔係話有條女扮屠龍」,黃解釋稱,劉早期設立「育龍」時,「受咗好多委屈,俾人抹黑、污衊佢係扮『屠龍』嘅人…用咗好多心力去澄清」。
黃另指示劉代表「屠龍」,出席民間記者會,並讀出「屠龍」的聲明。被問到為何派劉,黃表示相信劉的能力,可將事情辦妥,但不記得最後有否成事。
黃透露「屠龍」
與示威者 TG 頻道「老豆搵仔」等關係
黃的口供,亦披露「屠龍」與反修例期間,示威者營運的 Telegram 頻道之關係。其中黃與「老豆搵仔」的管理員相識,遂託對方協助宣傳「育龍」。
黃又指,劉佩凝曾對他稱,「國難忠醫」向「育龍」索款 10 萬元資助,就問黃願不願供款。控方庭上播放二人對話,當時黃錄音覆「你叫佢搵我傾啦,但我都唔會畀㗎喇。痴線,我哋籌咗咁耐先得廿幾萬,你叫我攞 10 萬畀個無見過嘅人,無可能!」
7 人被控《反恐條例》等罪名
案件由法官張慧玲及 3 男 6 女陪審團審理。7 名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起訴時年齡介乎 20 至 29 歲不等。
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