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1 日審訊,黎智英第 39 日出庭作供,控方第 13 日盤問,繼續針對黎對「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認知提問。
控方引黎於 2020 年 7 月的 Twitter 帖文,內容提及英國暫停與香港引渡協議,並提及 IPAC。控方指,即使黎供稱內容由徒弟李兆富撰寫,他當時應該有看過帖文,知悉 IPAC 的成立目的,及知道組織與「重光團隊」有關,黎否認。控方質疑黎否認是為了與 IPAC 保持距離?黎否認,重申自己從沒留意 IPAC。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受訪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 控方質疑指控無根據誤導公眾
16:33 休庭
16:08 陳沛敏向黎發送「請投票止警暴」圖片 黎:陳僅徵詢意見 不知海報來源
控方展示黎與陳沛敏於 2019 年 11 月 16 日對話:
(陳沛敏發送一張「請投票止警暴」圖片)
黎:沛敏,是否可以海報做長形些,看到警察身體較多,因有殘暴效果更大,請再給我看。謝謝
(陳沛敏發送兩張「請投票止警暴」圖片)
黎:也用這張用直立式做看看
(陳沛敏發送一張「請投票止警暴」圖片)
黎:是,這張,兩邊修窄些會focus啲,打棟做來看看。謝謝。
陳:由於是片段截圖,做大不會很清晰,另要問影片持有人
(陳沛敏發送一張「請投票止警暴」圖片)
黎:對,感覺不是很暴力,你們選出認為暴力⋯來看或較好。謝謝。
陳:好的,就用這張
黎:應該可以,我給他們看看再回覆你,同時請同事做一張他們認為暴力夠震撼的來看看。謝謝。黎。
控方問,黎是著陳沛敏如何使圖片變得更好,以增強警察暴力效果?黎同意。控方問,黎是指示陳沛敏如何為圖片增加暴力效果?黎稱,他是檢查圖片,以及給予意見做得更好。控方指,黎建議陳沛敏如何改進圖片,以達到他想要的效果?黎稱,是陳問他的意見,所以他給予意見。
李運騰關注,這是甚麼海報,為何牽涉《蘋果》?黎聞言指「這是好問題!」,控方遂問黎有關圖片來源,黎稱不知道。控方問,圖片來自《蘋果》?黎稱不知道,對話沒有提到,重申不是編採指示。
控方指,黎向陳沛敏說「感覺不是很暴力」,即他想圖片感覺更加暴力?黎稱不是,是要更能體現暴力事實。控方問,黎是給予編採指示?黎指,編採指示是「甚麼」(what),但他是提出「如何」(how),即如何使圖片變得更好。
杜麗冰問,黎是想增強(enhance)警暴效果?黎稱,增強有修正(correction)的意思,但他在這裡沒有此意思。杜質疑,黎稱「是否可以海報做長形些,看到警察身體較多,因有殘暴效果更大」?黎同意,但沒有著陳改變任何東西。
李運騰問,黎是否給予編採指示?黎否認,指他只是給予意見如何做得更好。李運騰問,海報與報道有關?黎稱不知道。
控方展示黎向李卓人發訊指,「人哥,他們決定用這三張,每款給你們 1500 張 ok? Thanks. Jimmy」、「人哥,他們決定每款給你們 2000 張。謝謝。黎」。控方問,海報是否用作宣傳區議會選舉?黎稱不知道。
控方再展示黎與李卓人對話,李卓人稱「論暴力,比較火燒人同埋警察暴力,制度的不公義引發私了行為⋯一大結論:1124 用選票彰顯民意⋯係用選票停止濫發催淚彈引致二噁英殘害健康危機」,黎回覆會將以上內容傳給羅偉光。
黎指,這與海報沒有關係。杜質疑,訊息提到「1124 用選票彰顯民意」,控方亦指海報寫有「請投票止警暴」,黎同意海報寫有「請投票止警暴」。李素蘭問,海報是李卓人傳予黎?黎稱不知道海報從何而來。
李素蘭問,如何看出陳是問黎的意見?黎指,陳沒有明言問他的意見,但他會給予意見,又指陳傳送給他看,因她知道黎做了很久時裝業務,「她是因為我的視覺判斷而問意見」(She just asked me for my visual judgment)。
李素蘭關注,如果陳沒有問黎意見,而黎給予意見,這是否也算是編採指示?黎指,如果他著陳用另一張相片,這就是編採指示,但他沒有。李運騰問,退一步想,誰叫陳準備海報?黎稱不知道,也有可能是陳自行決定。
15:54 黎確認曾發訊予李柱銘 提議包圍禮賓府迫林鄭月娥與市民對話
控方引述 2019 年 5 月黎與李柱銘的對話,黎提到「是否可以考慮包圍禮賓府,要求林鄭與市民或泛民對話。這不會迫得到她出來對話,但製造她縮龜不敢對話的大炮輿論。我們處處點火引發市民留意逃犯條例嚴重性。有百多間學校師生抗議逃犯條例,社會關注很大。是否可動員各行各業都發表抗議聲明,例如醫學界,建築界,運輸界,會計師界,甚至飲食界等。今晚談談。謝謝。Jimmy」
黎在控方提問下指,當時只是提議,只是想提醒不同界別人士,站出來反修例。
針對黎指「是否可以考慮包圍禮賓府,要求林鄭與市民或泛民對話。這不會迫得到她出來對話,但製造她縮龜不敢對話的大炮輿論」,控方問,為何黎當時想為林鄭製造此形象?黎指,因為林鄭不欲與人對話,人們便會站出來發表意見。控方指,黎除了發訊予李柱銘,亦發訊予何俊仁、李卓人。黎確認。
15:35 小休
15:10 官問黎是否認為政府會利用人們的恐懼行事 黎確認
控方展示黎專欄「成敗樂一笑」於 2019 年 4 月 28 日的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控方指,黎透過文章希望公眾參與反修例示威?黎確認。控方引述文中段落,「『引渡惡法』的作用,就像恐怖分子襲擊產生「可用性級聯」的效果,讓香港市民都被籠罩在恐慌的順民意識下,讓大陸無法無天的法律凌駕香港的司法制度,令法治變成人治⋯⋯。」
文章又提及「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心理學家Daniel Kahneman,寫了一本非常暢銷的心理學書叫《Thinking, Fast and Slow》,書內也包括他得諾貝爾獎的理論,他敘述了他自己的親身經驗。他是在美國教書的以色列人,有一段時間他回以色列,剛好是恐怖分子在巴士上自殺式爆炸事件經常發生的時候。從2001至2004年三年間這些事件造成236人死亡,遠比交通意外死亡人數少。但是他每逢駕車到交通燈快要轉紅燈時,見到有巴士在左右,會馬上加速衝過交通燈避開巴士,以免被殃及池魚。」
控方指,黎認為修例的效果與「恐怖分子襲擊」相似?黎指,當時在解釋文中所引述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心理學家 Daniel Kahneman 的理論,即事件對人們普遍所產生的心理影響。控方再指,黎是指修例與恐襲類似?黎引述文章提到,Daniel Kahneman提到因為懼怕巴士上自殺式爆炸一事,令他不理性地衝紅燈,黎澄清是指其心理效果相似。
控方再引述黎的文章,提到「現在大陸對人民的嚴苛監控,也會在我們膽怯噤如寒蟬下慢慢在香港推行」,控方問,修例與監控無關?黎指只是作出邏輯上的聯想,如果人們受到恐嚇,便會出現這樣的事,指是其預測(projection),沒有說是事實。
法官李素蘭指,黎指人們害怕修例,便會作出不理性行為?黎同意,指因為恐懼會令人失去理性,這是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心理學家所說的。控方指出,黎希望灌輸恐懼?黎否認,指他只是引述學者的理論。
控方再引述文章「將來我們的身份證規定要儲存在手機裏,好讓政府利用附帶的軟件偵察我們的行蹤和行為,和手機內的通訊和通話」,控方質疑,修例與黎上述所指的內容無關?黎重申當時作出推測,這是發生於中國內地的事,黎以此作推測。控方追問,但修例由港府進行?黎指,修例可對公眾灌輸恐懼,而出於恐懼,便會慢慢發生這些事情。
至於文章提到「我們到處都會被臉部識別系統監控,甚至會像現時大陸人一樣,使用WhatsApp、facebook和Google等也會被監管。匪夷所思?是,看似匪夷所思,但是這正是中央要推行「引渡惡法」的最終目標。修訂《逃犯條例》就是要摧毀『一國兩制』這個習帝的眼中釘,將香港與大陸看齊變成一國一制」。控方問,這是黎的猜測(speculation)?黎指是他的預測(projection)。控方質疑,黎沒有事實基礎?黎指,他不需要事實基礎,學者提出因恐懼會作出不理性的行為,所以黎根據此理論,按邏輯推論。控方指,這內容是黎虛構的,黎否認。控方質疑,黎的文章目的是灌輸恐懼。黎否認,指是提醒讀者可能會發生的事。
控方稱,黎利用對讀者的心理效果,讓他們反對修例?黎指,不是他本人利用效果,而是由諾貝爾得獎者提出。控方再指,黎煽動對中央政府的仇恨。黎否認,指他沒有仇恨。
法官李運騰問及,黎在文中提到「是的,「引渡惡法」就是要讓中央的魔爪撕破《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最後防線,直搗香港社會核心價值的心臟」,是否說明了他所認為的修例真正目的?黎指是其預測(projection)。李運騰再指,黎是以提出事實的方式表達,而非作出預測?黎指是他的預測。
控方再引述文章內容,「人治就是純粹權力的統治,不僅巿民要在官字兩個口下委曲求全,在沒有法律保障下,所有巿場活動都會被權力支配,官員可以隨便扼殺任何一門生意,或放生任其自由發揮。做生意的人只好買官員的怕,尋求得到官員的保護而付出保護費,因此貪污違法將會成為香港無可避免的現象。」黎指,這也是他的預測。控方質疑,是沒有根據的推測。黎指有根據,因為是由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心理學家提出。
法官杜麗冰質疑,上述有關收保護費的內容沒有提及心理效果。黎解釋,是因為出於恐懼,人們會變得完全順從,便會出現上述情況。黎補充,出於對修例的恐懼,擔心被送返中國,會令人們完全順從,便會發生這些情況,黎又指,可能預測得有點過多(I may use my projection a little bit too much)。李運騰再問,所以黎認為,政府會利用人們的恐懼行事?黎確認。
控方再指,黎在文末提到「請你們相信群眾的力量,加入今天反惡法的示威遊行吧!」這是黎的最終目標?黎確認。
15:00 黎受訪稱修例影響新聞自由 控方質疑作失實指控
控方展示 2019 年 4 月 1 日報道〈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當中提到: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昨日有參加民陣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被問到上街原因時,黎說:「呢單嘢好緊要㗎大佬,呢單嘢過咗,我哋冇得做㗎!傳媒冇得做㗎!你話報道大陸新聞,佢(大陸政府)話你揭露國家機密;你批評佢,佢又話你顛覆國家安全,咁就冇㗎嘞,新聞自由𠵱家少少都冇埋㗎喇」,呼籲香港人一定要盡量反對今次修例,「過咗死㗎呢單嘢,慘過23條啊!」
控方問,黎在 3 月 30 日向陳沛敏稱「今日頭條做得好好,只是沒有說做大陸新聞分分鐘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籤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其後報道提到黎稱「你話報道大陸新聞,佢(大陸政府)話你揭露國家機密;你批評佢,佢又話你顛覆國家安全,咁就冇㗎嘞」。
控方指,政府在 2019 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是為了解決香港與其他地區之間移交逃犯的漏洞,包括台灣?黎稱這只是藉口。控方指,修訂《逃犯條例》是源於一宗在台灣發生的謀殺案?黎指,「如果人們都這麼認為,就不會有這麼多人上街抗議,所以這不是人們接收到的訊息。」(If this is the way people believe, there won’t be many people walking out on the street to protest against it. So this is not the concept people got from this)。
控方再指,修訂《逃犯條例》背景是一宗謀殺案?黎指「但這不是人們所認知的」(but this is not the people perceive it)。控方問,修例與新聞報道無關?黎指,但引渡與中國有關,也會牽涉到中國政治敏感。
控方問,但黎會同意《逃犯條例》與新聞業無關?黎同意,惟強調若報道中國新聞,會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批評中國政府文章就會被指顛覆國家,這與傳媒有很大關係。控方問,如果黎的邏輯是對的,那麼批評中國便會被貼上「顛覆」標籤,與修例仍然是沒有任何關係?黎不同意,指修例前批評中國,不會送到中國內地受審,但修例後可能會。
他再指,這不僅是其個人看法,也是報道內浸大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的看法。控方問,但黎同意修例與新聞自由無關?黎表面上是,但實際上並非無關,重申杜耀明也有相同看法,這不是猜測。
控方問,修例與揭露國家機密沒有關係?黎指,但這是對新聞自由的影響。控方指出,這篇報道是對政府和中央作出不實指控、故意隱瞞事實誤導公眾;黎不同意。控方再指,報道是煽動對中央和香港政府的仇恨或情緒;黎稱不同意,「Totally rubbish」(完全是垃圾)。
控方指,黎希望人們分享與他相同的觀點?黎不同意,指報道只為提供資訊。李運騰問,黎在刊出報道前,有否與編採職員討論?黎稱沒有﹐又指報道只是反映市民情緒,而當時人們的情緒是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14:32 稱指發訊稱報道要「嚇壞那些生意佬」僅評論 非編採指示
針對 7 月 1 日立法會衝突,控方展示黎與張志偉於 2019 年 7 月 2 日的對話,兩人談及在「果燃台」上載片段的方法,黎提到一些新片段要放在上面,張志偉則提及「年輕父親的片」。其後張志偉傳送一張《蘋果》App 的圖,顯示「留守立會『死士』:作為一個爸爸,為個仔,係咪應該咁易放棄呢?」
控方問,黎想人們看到「年輕父親的片」?黎稱,對話沒有提到,兩人只是談上載片段方法,否則張不會提起已經上載了「年輕父親的片」。李素蘭問,黎有否觀看「果燃台」片段?黎稱一般他都不看。
控方指,張志偉其後向黎傳送網民留言截圖,指「很多網友的留言也同情他」,黎回覆「我們工作是把 sentiment(情感)擴大」。控方問,黎想將這種情感傳播給讀者?黎同意。
控方另展示黎與陳沛敏於 2019 年 3 月 30 日的對話,黎稱「沛敏,今日頭條做得好好,只是沒有說做大陸新聞分分鐘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籤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但很好了,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謝謝。黎」
陳回覆「收到,商界有票,所以政府才稍微讓步,如果他們反對,政府就沒戲唱了」。黎再稱「對,對付這些怕死鬼可能是我們絕招。謝謝。黎」、「沛敏,你今日文章畫龍點睛,寫得真好。黎」。
控方問,黎著陳沛敏「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是否編採指示?黎稱不是編採指示,只是評論。控方指,黎向陳稱「今日頭條做得好好,只是沒有說做大陸新聞分分鐘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籤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黎指,這都是評論。
控方問,報道目的是為了讓商界加入反對《逃犯條例》?黎稱,不是要他們加入(involved),而是知會(informed)他們。控方指,黎提到「嚇壞那些生意佬」,黎重申只是知會他們,,讓他們注意到危險(make them notice the danger)。
控方問,黎是向港人灌輸恐懼,讓他們反對修例?黎重申,他是嘗試讓港人注意到危險。控方問,讓商界注意到危險?黎同意。
控方指,在黎、陳通訊前 3 日,Mark Simon 向黎提到郭明瀚的意見,指「因為一旦它成為一個人權問題,就會牽涉失敗主義者的偏見,因此重要的是讓商界和法律界參與其中」。控方指,可見黎參考了郭明瀚意見,故其後向陳沛敏稱要「嚇壞那些生意佬」?黎否認,指他與陳只是自然討論,重申自己沒受郭明瀚意見影響。
12:53 午膳
12:45 黎確認立會衝擊事件後 曾指示《蘋果》報道上爭取市民諒解
控方展示黎與時任副社長陳沛敏於 2019 年 7 月 2 日、立法會衝突後的訊息。黎向陳轉發他發送予時任動新聞總監張志偉的訊息:
黎:Nick,很好,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沈(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
這年輕父親講得很好,對很多人都會有啓發性。
這是四名死守立法會其中一名『死士』的訪問
這段片很多人看
沛敏以上。黎
陳沛敏:收到。明天報紙已會有很多衝擊和佔領立會年輕人心聲。包括上述死士。明天會再做。
但無論如何明天再做
控方展示黎與張志偉的訊息,張向黎發送一張現場照片,顯示示威者於立法會外聚集。控方指,示威者當時嘗試打破立法會玻璃門以進入大樓。張志偉再發送一張文字截圖,顯示為立法會情況的即時新聞:
【15:10】示威者仍未衝入立法會
【14:58】大批防暴警已趕至政總外圍組成防線
【14:52】示威者以鐵籠車撞破大門玻璃,準備進入立法會
【14:30】議員未能制止,示威者繼續以鐵籠車撞擊大門玻璃,有人高叫「加油」
控方指,黎知悉現場情況?黎確認。控方再針對黎的訊息,「Nick,很好,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沈(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控方問,黎當時關注事件有何後遺症以及這場運動如何繼續?黎確認。
至於黎訊息提到,「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黎確認,當時不希望事件對運動有負面影響。而「這年輕父親講得很好,對很多人都會有啓發性。這是四名死守立法會其中一名「死士」的訪問」這兩句訊息,黎指是由張志偉撰寫,黎發送予陳。
控方續展示黎同日與陳沛敏的訊息:
黎智英:是,要再做,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陳沛敏:當然一定有些人不認同衝立會,但這些人也不會因此變成認同林鄭,我們明天會再做
黎智英: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
我們不用理會不認同的人士,我們站在年輕人的一邊,令社會大眾明白他們的苦衷和心聲,為他們得以平反,讓這運動得以持續。他們今次事件得以平反,運動便有機會持續。雖然我們希望他們以此為鑑,往後以更和平手法抗爭下去。
控方問「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黎認為要平反甚麼?黎庭上指,因認為他們做了可怕的事,所以希望為示威者平反。控方追問,即使示威者使用暴力,但黎仍希望市民諒解?黎指,希望大眾理解示威者,以免破壞這場運動。控方再指,黎希望這場運動繼續?黎確認。
至於黎訊息向陳提到要「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控方指,黎的說法,與早前著陳沛敏,針對陳方安生與彭斯的會面「做到最大效果」相似,黎此訊息是向陳作出編採指示?黎確認。
12:26 黎確認曾就兩事件向員工發編採指示
控方就黎與《蘋果》關係提問。控方引述黎供稱,他曾就兩次事件給予編採指示?黎同意,包括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晤新聞、及「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控方展示 2019 年 3 月 23 日黎與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的對話,黎向張轉發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與陳方安生見面後的報告,提到陳方安生非常關心引渡條例,「也充分意識到有必要擊敗它」,郭明瀚建議對方到國會山莊和國家安全委員會時,重點討論這議題。
郭明瀚報告又提到,陳方安生將會與郭榮鏗和莫乃光一同出發,陳方安生形容兩人是她的「繼任者」。張劍虹回覆黎「老闆,知道」。控方指,黎另將郭明瀚報告轉發陳沛敏,黎補充還有羅偉光。
控方展示黎與陳沛敏的對話,黎提到「She met Pence!」(她見了彭斯)、「Big news. Use it to maximum effect」(大新聞,用至最大效果)。黎又向陳傳送郭明瀚與陳方安生會面報告,「Her emphasis in the meeting is on the extradition bill this is what Jim Cunningham told me when they had meeting earlier. Cheers. Jimmy」(中譯:她(陳方安生)在會議上所說重點是引渡條例,這是郭明瀚早前與他們會面時告訴我的)
控方指,因黎收到郭明瀚的建議,因此他向陳沛敏說「用至最大效果」,這是編採指示?黎指,「你可以稱之為編採指示」。控方再指,「一人一信救香港」也是編採指示之一?黎同意。
12:13 黎否認將名下離岸公司轉予陳屬奬勵 稱對方無法開銀行帳戶尋求協助
控方展示《蘋果》Twitter 帳戶首頁,提到「Founded by @JimmyLaiApple in 1995」。黎指,他知道《蘋果》有 Twitter 帳戶,但從不看《蘋果》Twitter。
針對黎與陳梓華關係,控方指陳供稱,黎把名下的「BVI」(英屬處女群島)的離岸公司「LACOCK」轉予陳;黎確認。控方指,陳稱這是黎予他的獎勵;黎否認是獎勵,指陳對 Mark Simon 說,無法開設銀行帳戶,問 Mark Simon 如何協助他,黎指他名下有一間公司可以轉讓予陳。
黎重申,陳梓華沒有為他做任何事,但他為對方做很多事。控方問,銀行帳戶是黎就陳的文宣工作所予獎勵?黎稱不是,文宣是他們的工作,亦不知道陳有做與國際游說工作。
控方指出案情,指黎在 2020 年 1 月,至少同意 Mark Simon、陳、「攬炒巴」劉祖廸要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黎稱不同意,指不知道這些事情。控方指,黎與陳由《國安法》生效後至 2021 年 2 月 15 日,協議繼續實施制裁?黎不同意,稱沒有與陳協議。
控方指出,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期間,「SWHK」(重光團隊)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包括請求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黎否認,指不知道這些事情。控方問,黎知道李宇軒、劉祖廸是「SWHK」成員?黎稱不知道,他只在庭上知道李宇軒是「Andy Li」。
控方指,2020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期間,IPAC 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包括請求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黎稱「我都不知道 IPAC,我怎樣同意或不同意?」。控方指出,黎在 2020 年 6 或 7 月,要求陳加入「SWHK」的美國線 Telegram 群組?黎稱,這是錯的。
控方問,黎知悉陳成功加入美國線 Telegram 群組?黎稱不知道,是陳捏造。控方指,在黎、陳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最後一次見面,黎從未叫陳不要採取對中國和香港的制裁和敵對行動?黎稱,他從沒要求陳對中國和香港作出制裁和敵對行動。
控方問,黎沒有著陳不要與 Mark Simon、李宇軒或「SWHK」成員合作,進行國際游說工作?黎指「他們從不一起進行國際游說,所以我沒有理由要求他們不要這樣做。」(they never work together for international lobbying, so there’s no case for me to ask them not to.)
11:23 小休
10:57 黎否認知悉美國《香港安全港法案》等內容
控方就黎助手 Mark Simon 的角色提問,控方引黎曾供稱 Mark Simon 與陳梓華之間並非朋友關係,當黎早前被問及有一筆 3 萬元存款,於 2019 年 8 月存予陳時,黎供稱 Mark Simon 沒原因以個人身分存款予陳,該筆款項原本是屬於黎的,而當時陳正舉辦報紙展。控方再指,黎供稱,Mark Simon 存款予陳梓華時,毋須其批准,即使涉及數百萬元,Mark Simon 亦毋須黎的批准。
控方指,不論 Mark Simon 代表黎做甚麼工作,黎都會信任他?黎確認。控方再指,不論《國安法》實施前或後,Mark Simon 亦是代表黎與陳梓華溝通?黎確認。控方再展示 2020 年 7 月 17 日黎與李兆富間的 WhatsApp 對話,黎發訊息「This move is good wherewithal to our resistance movement. Thank you former consul generals! Former US top envoys call for Washington to grant HongKongers political asylum」,並附上《蘋果》英文版新聞連結。(中譯:此舉對我們的抗爭運動來說是很好的手段。感謝各位前總領事!美國前高級代表呼籲華盛頓給予香港人政治庇護。)
控方問,黎當時有閱讀《蘋果》?黎指有,但不記得有否詳閱。法官李運騰關注,似乎黎當時注意到美國對《國安法》的回應,黎在訊息提到「是很好的手段」。控方問,黎當時發訊息予李兆富,想對方在 Twitter 上發帖?黎確認。庭上展示相關連結文章,題為〈Former US top envoys call for Washington to grant Hongkongers political asylum (中譯:美國前高級特使呼籲華盛頓給予香港人政治庇護)〉。
控方指,文章字與訊息一致,黎有讀過文章?黎指一般不會閱讀英文版文章,可能當時著秘書找相應的英文版文章,再傳予李兆富。控方再引述,文章提及《香港安全港法案》(Hong Kong Harbor Act) 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控方問,黎當時有留意到此兩個法案?黎指他沒有詳閱文章,只看過中文版,亦沒留意到兩個法案名稱。控方質疑,黎一定知悉兩個法案?黎重申他對這此名稱不敏感。
法官李運騰問,黎知悉美國的行政命令?黎指他知道行政命令,但不知道法案。控方質疑,黎當時有閱讀英文版?黎指甚少,他通常會翻閱中文版,不會花時間讀英文版。控方再指,黎曾供稱設立英文版是為了引起國際支持,及關注香港即將實施《國安法》,黎不想看英文版的內容,有否妥善地把訊息傳揚予外國?黎指他毋須閱讀英文版。控方再指,黎知道兩個法案的內容?黎否認。
針對兩個法案,控方再引述黎的帳戶於 2020 年 7 月 17 日的帖文,提到「#HongKong #SafeHaborAct and #PeopleFreedomandChoiceAct are good wherewithal to our resistance movement. Salute to former CGs and State Dept staff for caring about this place we call home.(中譯:#HongKong#《香港安全港》法案 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 對於我們的抗爭運動來說是很好的手段,向所有關心這個我們稱之為家的地方的前總領事和國務院人員致敬。)」
控方問,當帖文被發布後,黎有否閱讀帖文?黎指不記得,一般不會跟進。控方再指,但黎同意帖文的內容?黎指,他會對帖文內容負責。控方再指,黎支持法案?黎指如果帖文這樣寫,他便同意。
10:40 黎:知悉 Twitter 帖文有「藍色字」但沒留意是 hashtag
控方展示 2020 年 8 月 21 日黎 Twitter 帖文,當中轉發《蘋果》提到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讚賞黎勇敢的帖文,「President @RealDonaldTrump calls me a brave man. I am flattered. But I am not brave enough to stand against the whole world like #Xi. I only #StandWithHongKong #StandwithTaiwan」(中譯:總統特朗普稱我是一個勇敢的人。我受寵若驚。但我沒有足夠勇氣像習近平一樣與全世界對抗。我只有#支持香港 #支持台灣。)
黎稱,當時他應看過這帖文,但沒有看到附件內容,也沒有看到「支持香港」的 Hashtag。
控方展示同年 5 月 22 日黎 Twitter 帖文,提到「Other leaders pay lips service to liberty and human right are silent. the indifference is as cynical as it’s despicable. #StandWithHongKong」(其他領導人口頭上支持自由和人權卻保持沉默。冷漠是憤世嫉俗的,也是卑鄙的。#支持香港)
兩日後,黎的 Twitter 提到「Although Switzerland is small, it is a nation of brave and righteous people. On the contrary, the influence of the other bigger European countries is cynical and despicable. Thank you @SwissMFA for #StandWithHongKong」(中譯:瑞士雖小,卻是個勇敢正義的國家。相反,其他歐洲大國的影響是憤世嫉俗和卑鄙的。感謝 @SwissMFA #支持香港)
控方指,這些帖文均提到「支持香港」的 Hashtag,黎重申沒有看到 Hashtag。法官李運騰關注,黎供稱對其他人、外國政治人物對《國安法》的反應不感興趣,但上述兩個帖文,均與國家對香港局勢的冷漠態度而遭到批評有關?黎表示帖文由李兆富撰寫,又指自己不是說不感興趣,他是說沒有想這些問題。
李運騰質疑,如黎沒有想到其他人對《國安法》反應,他不會發布這些有關批評外國反應的帖文?黎重申,帖文由李兆富撰寫。李運騰指,如是這樣,李兆富與黎想法不符?黎指,這不代表他沒有興趣,他只是當時沒有想這些。
控方指,現時黎又說他對此感興趣了?黎指,他沒說感興趣或不感興趣,只是當時他沒有多想。控方質疑,黎一直想阻止《國安法》生效、減低《國安法》的影響?黎同意,但重申他沒有想到他人對《國安法》的反應。
控方指出,黎對外國對《國安法》反應非常有興趣,他一直留意外國反應,也知道其 Twitter 發布甚麼;黎一概表示「我沒有多想」。
控方展示 2020 年 5 月 23 日黎 Twitter 帖文「Under CCP’s clampdown HK people have 2 choices : emigrate or stay to fight to the end. I’ll fight to the end. HK is my home. We are not frightened. #FightForFreedom #StandWithHongKong」(中譯:在中共的鎮壓下,香港人有兩個選擇:移民或留下來抗爭到底。我會戰鬥到底。香港是我的家。我們並不害怕。#為自由而戰 #支持香港)
同年 6 月 16 日帖文顯示,「#HK has always been a city of immigrants. I am one of those who fled #CCPChina and find this place my home. It is sad to see #HKers once again become refugees and forced to leave their homes. #Fightforfreedom #StandWithHongKong」(中譯:香港一直是個移民城市。我是逃離中共並找到這裡作為我家的人之一。令人悲傷的是看到香港人再次成為難民,被迫離開家園。#為自由而戰 #支持香港)
同年 7 月 12 日帖文顯示「More than 420,000 voted. We #HKers are determined to win 35+ in September Legco election. We will take back the control of our lives. #FightforFreedom #StandWithHongKong」(中譯:超過 42 萬人投票。我們香港人決心在 9 月立法會選舉中贏得 35+ 票。我們將重新掌控自己的人生。#為自由而戰 #支持香港)
黎重申,沒有留意帖文內的 Hashtag,又指首次在法庭知悉 Hashtag,但記得有看到帖文有一些「藍色字」。李素蘭問,黎知道帖文內有一些是藍色字、一些是黑色字?黎稱,知道黑色字是內文,但沒興趣知道藍色字是甚麼。控方問,黎有否問李兆富為何添加藍色字?黎稱沒有問。
控方指出,黎不問因為他知道藍色字代表甚麼;黎否認。另外,李素蘭關注黎轉發《蘋果》帖文,當中提到「@JimmyLaiApple」,黎稱他沒有留意。
10:25 黎Twitter追蹤IPAC等帳號 黎:由李兆富安排沒留意跟蹤了甚麼
控方問,在《國安法》生效後,黎與李兆富透過 Signal 溝通?黎稱不記得,又指就算有都很少。控方指,李兆富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為黎撰寫 Twitter 帖文內容?黎稱是,但不代表兩人用 Signal 溝通,重申不記得。
控方展示黎助手 Mark Simon 於 2020 年 7 月 10 日在 Signal 向黎稱「I just spoke with Simon, he will continue doing Twitter for you. We will dismiss the other guys, he just asked that we communicate over signal, as that is more secure.」(中譯:我剛剛與李兆富談話,他會繼續為你撰寫 Twitter 帖文,我們會拒絕其他人,他要求我們透過 Signal 溝通,因為這樣比較安全)
黎回覆 Mark Simon 指「OK. I’ll send my things through Signal. Please ask him to set it up. Thanks. Jimmy」(好,我會透過 Signal 傳送資料,請幫我著他設置。謝謝)
控方問,訊息指的「其他人」是誰?黎稱不知道。控方指,李兆富一直管理黎的 Twitter 帳號,黎透過 Signal 傳送資料?黎同意。控方問,黎 Twitter 追蹤裴倫德和 IPAC,顯示黎在《國安法》生效後,渴望知道其他組織對《國安法》反應?黎稱,他沒有想這些。
控方指,黎有興趣知道外國人物對《國安法》反應?黎稱,他沒有這個想法。控方問,黎不感興趣嗎?黎稱,因為他沒有想法,所以沒有感興趣與否。控方問,黎對於其他人、外國政治人物如何看《國安法》不感興趣?黎稱,他沒有想這些。
控方指,黎一直想阻止《國安法》生效、減低《國安法》的影響?黎同意。控方指,那麼黎很自然會想知道其他人對《國安法》的反應?黎稱,他沒有想這些。控方問,黎不看他所追蹤帳戶的帖文?黎稱,是李兆富追蹤,也不知道他追蹤了甚麼。控方問,黎對他所追蹤的帳戶不感興趣?黎稱不感興趣。
控方問,黎被捕後遭警方檢取電話,當時黎的電話已登入 Twitter?黎同意,但指他不是經常看 Twitter。李運騰問,黎的 Twitter 開啟了通知功能?黎稱,他不知道怎樣做,所以他肯定沒有開啟通知功能。法官李素蘭問,黎說過會著助手 Julie 幫忙?黎稱在這情況下沒有,除非他著對方幫忙。
控方問,黎早前供稱帖文的 Hashtag 由李兆富添加,問黎是否知悉其帖文常出現「Stand With Hong Kong」Hashtag?黎稱沒有留意,也不閱讀 Hashtag。
10:05 控方質疑黎知悉 IPAC 與「重光團隊」有關 黎重申沒留意
控方續就黎智英與「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關係提問。控方展示 2020 年 7 月 22 日黎 Twitter 帖文,他所轉發的 IPAC 帖文提到「Today’s announcement that the UK will be suspending its extradition treaty with Hong Kong was welcomed by #IPAC members in the House of Commons. SNP MP @AlynSmith pressed for further action, with Magnitsky sanctions to be itself against perpetrators of abuses in XiJinping」(中譯:今天宣布英國將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受到英國下議院 IPAC 成員的歡迎。蘇格蘭民族黨議員 Alyn Smith 敦促採取進一步行動,要求對習近平政權下的侵權者實施馬格尼茨基制裁。
黎轉發帖文並提到「The civilized world cannot trust #CCP. Last year #HKers resisted the #ExtraditionLaw, #NationalSecurityLaw ended #1C2S and so the world is ending their extradition arrangements with #HongKong.」(中譯:文明世界不能相信中共。去年香港人抵抗引渡條例、國安法,結束了一國兩制,因此世界正在結束與香港的引渡安排。)
控方引述黎早前供稱,即使帖文由「徒弟」李兆富撰寫,他也會望一望;黎指可能是,但他不記得。控方指,黎早前不是說「可能會望一望」,而是他會望一望,黎遂稱「OK」。控方問,黎支持英國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黎稱他沒有撰寫這帖文,也沒有看到附件(IPAC 帖文)。
控方質疑,黎望一望 Twitter 帖文,也會看到附件?黎稱沒有看到附件內容﹐又指他不看附件內容。控方指,除了與 IPAC 有關的帖文,黎都會同意其 Twitter 帖文內容?黎同意,即使是李兆富撰寫,他也會同意帖文內容。
控方指,此帖文提到「文明世界不能相信中共」、「世界(在國安法實施後)正在結束與香港的引渡安排」,黎支持這些內容?黎同意。控方問,這是黎所提倡?黎稱,他不是說提倡,而是他需要對帖文內容負責,以及他同意這說法。控方問,黎看到帖文後,有否著李兆富刪除帖文?黎稱沒有。
控方問,黎看到帖文後,有否著「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停止提倡暫停與香港的引渡條約?黎指,裴倫德與自己無關,所以他不能著對方做任何事。控方問,黎有否著陳梓華不要參與 IPAC 工作?黎稱,當時不知道陳參與 IPAC 工作。
控方指,黎當時知悉 IPAC 成立;黎不同意。控方指出,黎當時知道 IPAC 成立目的、他透過在《蘋果》顯眼位置以及 Twitter 發布不同帖文支持 IPAC,以及知悉「SWHK」(重光團隊)與 IPAC 有關?黎一概否認。控方指,黎庭上否認是為了與 IPAC 保持距離?黎否認,重申他從沒與 IPAC 接近,也從沒有留意 IPAC。
法官李運騰問,據之前供詞顯示,李兆富因擔心《國安法》而離港,那麼他為何撰寫此帖文?黎稱,當時李兆富不在香港,也沒有危險。李運騰問,黎指示李兆富不要違反《國安法》?黎同意。李運騰再問,黎有否覺得此帖文違反《國安法》?黎稱沒有。
控方承接李運騰問題,指李兆富不在香港,他也可以發布違反《國安法》的帖文?黎稱不是,指李兆富離港後,一開始很不願意繼續撰寫帖文。控方指,李兆富可以發布任何他想發布的帖文,甚至是違反《國安法》的帖文?黎指他沒有這樣說。控方指,黎同意其 Twitter 帖文內容?黎稱,他需要對此負責。
10:03 開庭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