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17 日)踏入第 30 日,亦是最後一日,由獨委會作總結陳詞。獨委會為方便公眾理解,已在網站上載書面陳詞。
從 3 月至今,已進行五輪共 27 場聽證會,由居民、各部門人員及專家作證。獨委會早前公布,完成第六輪後,將毋需再舉行聽證會。委員會將繼續處理大量的書面證供及其他收到的資料,以及撰寫報告。
重點:
– 杜淦堃:宏業及鴻毅負主要責任 政府亦責無旁貸
– 杜:每一分鐘都關乎人命 可起重要作用
– 杜:承建商及顧問值委員會最嚴厲斥責
– 杜:宏福苑大維修形同「集體借名遊戲」
– 杜:同意部門須分工 但溝通不足會有盲點
– 居民 Dorz:期待政府就陳詞跟進 但信心不大
– 黃碧嬌曾稱罷免舊法團失資助 黃解釋出於關心無意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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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 居民葉家駒:政府陳詞近乎冷血 只想推卸責任
宏福苑大火最後一場聽證會周五(17 日)結束。居於宏泰閣、在大火中痛失太太的葉家駒,幾乎日日到場旁聽。他指,聽證會結束並非終點,相信委員會交出最終報告後,才可還原事件,那時才是討回公道的起步。
葉先生哽咽指,聽到委員會大狀杜淦堃的總結陳詞,感受到是一份有溫度的陳詞,見到團隊已盡力向居民交代,「佢係好盡心咁去為 168 個死者,去做佢應該做嘅嘢。雖然最終出嚟嘅結果,可能唔係等於我哋所想嘅結果,但最低限度,我睇到佢盡咗好大努力,而且是真心嘅。」
他認為,政府一方周四的陳詞則有很大差別,形容該陳詞「近乎冷血、冷冰冰、毫無感情,只係想推卸責任」。他認為這反映涉事的政府部門未有汲取教訓,亦不覺得要有教訓,批評「喺咁大嘅災難下,佢哋都唔可以大刀闊斧將陋習連根拔起,依然因循苟且,閃得就閃,避得就避。」
15:30 宏盛梁生:政府有監督責任 難接受政府自稱受害者撇關係
宏盛閣居民梁浩軒,被問到如何看待政府周四稱,坊間對政府的批評不太公允的說法。梁回應,「我無話政府係,即係唔好講到話政府係咩始作俑者,我無話咁樣講,但唔知點解佢哋認為係咁啦。」
梁續指,「我自己不嬲都係覺得,始終最始作俑者係承建商、鴻毅呢班人。但政府作為一個監督者嘅責任,或者 generally 嚟講係負責服務我哋全香港 700 萬人嘅角色,無可能就咁話一句話,『其實我哋都係受害者就唔關我哋事』。呢個係絕對不能接受嘅一件事」。
此外,這天總結陳詞進一步披露黃碧嬌所得授權票不止於之前披露的 20 多張,而是合共 200 多張。
梁對此指,「正常都知道呢個係一個唔細嘅數目」,假設真的像黃所說「咁多業主信任佢」而授權給她,「然後導致我哋無論自願又好啦,定係被逼去接受呢個 3 億 3 千幾萬嘅一個大維修,然後最尾落得呢個下場,就算唔係真係話乜嘢都將啲責任擺喺佢上身都好,佢至少都要出嚟,評論吓、關心吓我哋啦。」
梁續說,「但係我相信就,到而家仲未有人感受到,來自佢嘅關心。」

15:13 散會
15:05 陸啟康:居民證供盛載悲痛 委員會必謹記
主席陸啟康最後指,今日是最後一日聽證會聆訊,希望向死傷者致以深切慰問,查明事件成因,並向行政長官建議,問責並非委員會責任。委員會一直以公平公開審視問題,務求交代真相,相信如沒有完整事實,慰問亦只是空談。
陸又感謝各方協助委員會,居民提供大量資料,部分居民懷着沉重心情作供。而每份證供均盛載著失去摰親、家園的痛,委員會定必謹記。
而獨委會要處理大量資料,在不影響刑事調查下,會陸續上載至網上,又指死者家屬付出沉重代價,希望社會能總結經驗,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5:00 杜淦堃:死者名單會納入報告 永誌不忘
杜最後總結指,2017 年英國的大火後,相關部門製作了圖表,說明責任誰屬。而是次宏福苑亦有相關圖表,可見不同機構均有自己角色,任何一方作出不同的行為,「如果當時佢哋做多一啲,傷亡有機會減少」。杜指沒有一個簡單理由解釋災難,亦沒有一個單位要負上全部責任,而是涉及不同團體、環環緊扣。
杜最後提到,每一項會上提出的批評均不是輕率地提出,而是有紮紮實實的證據,「我哋認為係冇得抵賴」。政府表示會對事實裁斷及作出跟進,委員會希望對 168 名死者致以最深切的哀悼。而死者名單亦會納入報告,永誌不忘。
14:25 黃碧嬌曾稱罷免舊法團失資助 黃解釋出於關心無意誤導
杜又提到,為大維修承建商招標時,有 57 間承建商投標,最終通過 3.36 億的大維修方案。當中涉及嚴重誤導的分析報告,例如宏業有多項定罪紀錄,但報告沒有提及,被更改評分。而置邦處理投票亦過於草率。
杜特別提及前法團顧問兼黃碧嬌的爭議,黃曾兩次作出書面回應。杜引述黃的證供指,她於 2021 年 11 月時,應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的邀請擔任法團顧問,當時沒有收受利益、沒有利益申報,否認參與大維修的評標,大火前不認識宏業董事侯華健。
黃的第一份供詞,承認曾在處理撤換舊法團爭議時,兩度收取授權票,約 20 戶。而其後在合安的紀錄中發現一個 Excel 表格,題為「授權黃碧嬌的單位」,列出 131 張票,但大部分沒有寫黃為授權人。黃承認於 2021 年協助收取 131 張授權票,而 2024 年則有 148 張,但她強調是經管委會成員、義工收集,否認向陌生人索取。在罷免舊法團的大會中,杜提到,黃於 2021 年時持有 25% 授權票、2024 年持有 20%,兩次均有授權票,屬第 5 多。至於有人指黃及其團隊以恐嚇、逐戶拍門的方式索取授權票,黃一概否認。
杜又指,委員會收到錄音,在 2024 年 9 月 6 日的罷免大會前,黃曾向居民表示,如罷免舊法團,會延誤工程,可能令居民損失兩成資助。而市建局王思敬已於會上確認,不會因而失去資助。黃再作回應指,她無意作出錯誤描述,只是出於對居民福祉關心。
至於另一區議員梅少峰則指,他只是列席大會,沒有索取或行使授權票。杜指,沒證據顯示二人參與圍標、或作出反競爭行為,日後會否有跟進交由執法部門處理。杜形容,情況可顯示大廈維修會衍生多項爭拗,職權範圍二本身並不需要探討區議員的角色,但事件亦反映投票的公正性,不可單靠拉票的人自我克制。
1415 杜淦堃:圍標等不當行為屬常態
杜續就職權範疇二關於圍標的議題陳詞,而委員本身不會處理宏福苑大維修是否出現圍標,而是處理系統性的問題。根據執法機構資料,圍標等不當行為的情況並非偶然發生,而是常態,並提到有 7 個案例,例如有承建商不合作而被三合會襲擊,有群組派發「功課」。廉署亦已解釋為何難以執法,因為圍標沒有案發現場、沒有報案人,參與者亦是得益者 ,物管公司可收收 3 至 5 % 回佣,部分情況涉及三合會滲透。
杜再指,宏福苑的情況並非「孤島」,而是全港性問題,競委會採取法律行動、宏福苑事件中亦有 7 個人及兩間公司被落案起訴,進行刑事程序。
杜再概括宏福苑大維修的招標情況,指 2019 年鴻毅以 22.2 萬標價的中標,而當時得票率為 67.5%,獲壓倒性得票。杜提到,在投票選出顧問的業主大會中,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持有 71 張授權票、副主席有 64 張、秘書有 51 張,當時他們的業權份數,足以影響投票結果。而市建局表示為了避嫌,不會對於標價是否合理提供意見。至於 RI 吳躍本身是把關人,但現時情況有如球證被收買。

13:00 居民 Dorz:期待政府就陳詞跟進 但信心不大
曾在宏福苑上樓時,陪同 87 歲嫲嫲登上宏新 14 樓單位的 Dorz,在聽取杜淦堃的總結陳詞後受訪,指「我覺得聽咗成朝 ,其實嗰個真相都已經,其實都呼之欲出㗎喇⋯⋯比較期待嘅係,究竟政府係咪會就住呢個所謂嘅結案陳詞,去做下一步嘅跟進」,例如傳召未曾上庭的證人、做一次真真正正的調查,了解是否尚有問題存疑,但坦言對此信心不大。
Dorz 又說,「同埋其實,今日去到咁樣、講到咁認真啦⋯⋯個道歉去咗邊度呢?好似而家感覺就係⋯⋯要等個見證會有結果⋯⋯先至會有人可能呀行出嚟道歉」。
對於政府一方在周四陳詞,提到把大火責任完全歸咎政府,不符事實、有欠公允一說,Dorz 苦笑稱聽後感到無奈,「你一個有承擔嘅政府⋯⋯好多決策上面、好多嘅漏洞,揭示咗其實個制度係有問題㗎嘛。咁其實,個制度有問題嘅話,咁咪即係代表你哋可能處事上面,係未夠完備,先至會造就左咁多漏洞」。
他續指,「其實係咪應該要行出嚟道歉呢?而唔係話自己唔關事,將所有嘢撇得咁乾乾淨淨。呢個係,即係都接受唔到。」對於政府一方提到,政府亦是被欺騙,Dorz 認為政府要認真做好事實查核(fact check),「你唔會話,畀人呃咗就算㗎嘛」。
Dorz 另指周四的陳詞,政府似是說事件與其無關,但他認為杜淦堃周五的陳詞很有道理,「其實係欠缺溝通呀嘛。咁你溝通係成個部門、係成個政府、係成個大集團,係成件事係有任何問題喺入面⋯⋯真係要全部集體出嚟,係要同我哋道個歉囉。」
總結這 6 輪、合共 30 天的聽證會,Dorz 直言感到「好攰」、無力感重,稱因聽證會將影響重置方案,亦將會召開業主大會,其後要處理後續,「其實都,我諗大家都好攰㗎喇已經。」
被問到經歷這幾輪聽證會後,會否覺得已經真相大白、水落石出,Dorz 說「其實我諗背後嘅真相,會比而家嘅所講真相更加嚴重」,他期望得到合理解釋,而不是得過且過、馬虎了事,而應該負責的人,要承受自己的責任。
12:41 午膳
12:30 杜淦堃提多項建議避免再現「火燒連環船」
杜續提出建議,禁光井使用可燃物、禁發泡膠封窗、禁走火通道開「生口」,如多座大廈應分批維修,以免像今次「火燒連環船」。
長遠而言,杜淦堃認為要作出物料測試、突擊巡查、核實證書、檢視 SND 制度,如發現消防系統關閉,要於 24 小時內上報;針對高風險大廈維修,要作出個案化評估,每一宗消防投訴要有部門「兜底」;如用不合格物料需刑事化、提高罰則;重建 RI 制。
12:21 杜淦堃:同意部門須分工 但溝通不足會有盲點
屋宇署方面,杜淦堃指屋宇署沒有審核 ICU 強制驗樓工作,如有審核,結果會否不一樣;如是屋宇署收證書、檢查證書上的機構,可能會發現問題。
消防處方面,杜指處方職責是滅火、保護生命,任何實質增加火警的風險都包括在內,不應只限主動裝置,但處方當時認知將部分監管火警危險責任,交予屋宇署、ICU。杜指,同意政府部門之間有分工,但會有盲點,反映部門溝通重要,分工時一定要清晰,有「兜底」責任。
針對提交 SDN,杜指中華發展提交超過 90 張 SDN,消防處將表格存檔情況滯後,又指消防人員 26 次到場,都沒有視察泵房,如有視察,總掣開關結果可能不同。

杜指英國大火後,消防處、屋宇署沒考慮到維修牽涉臨時物料,認為他們責無旁貸。杜強調,以上批評不是針對滅火的消防員,他們值得尊敬。
勞工處方面,杜指處方 17 次巡查宏福苑,裁定投訴不能確立、沒作出檢控,認為其解讀法例狹窄,沒出禁煙令;收到同一張棚網證書卻沒發現問題。杜指,雖然勞工處角色較其他部門少,但都有改進空間。
總括而言,宏福苑大維修監管責任在 ICU、消防處、勞工處,貫穿問題是一個「信」字,像 ICU 、勞工處相信棚網證書,一旦遇到沒誠信的壞分子,制度就會全面瓦解,重申改革不可以小修小補。
11:56 杜淦堃:居民投訴無門 監管做法令騙徒有機可乘
針對政府部門責任方面,杜重申承建商及顧問有直接責任,但監管做法令騙徒有機可乘,引述主席陸啟康指,居民投訴處於灰色地帶,居民不懂分辨,投訴推來推去不處理,最後不了了之,指今次問題並非一朝一夕造成。
針對 ICU,杜指 ICU 時任總監劉輔國同意,ICU 是「依書直說」,跟隨屋宇署做法,但他認為 ICU 不可太依賴屋宇署,屬責無旁貸。杜續指,ICU 跟屋宇署做法,但「跟又唔跟足」,非如屋宇署實地巡查,「有人投訴先落場,冇投訴冇巡查」。
杜認為,帆布是否阻燃沒人理會,監察責任落在居民身上,而 RI 沈鉅忠離世後,由吳躍接任,但 ICU 沒有跟進,「成單嘢冇 RI,亦冇人監管 RI」,指 ICU 依賴自律制度有痛點,因承建商、RI 不一定奉公守法。
「生口」方面,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供稱沒想到是工人出入口,杜指 ICU 人員沒認真看,也沒實地審查,「反映咗冇投訴就冇審查嘅問題」,但一般人沒有專業知識,不懂投訴。
發泡膠封窗方面,居民曾向 ICU 投訴,指 ICU 當時沒掌握發泡膠板使用多久,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亦不知發泡膠封窗十多個月,又回覆投訴人,發泡膠沒法例規管,屋宇署則指屬違規,因此 ICU 的理解不準確,「咁同居民講,居民點再投訴?」
棚網方面,ICU 人員事先通知鴻毅會巡查,杜指非指人員收受利益,串謀與承建商打龍通,但這做法是給予機會對方魚目混珠,又沒作出突擊檢查,做法與其他部門不吻合。
而颱風後,古小平索取棚網證書不果,指宏業表示是同一批棚網後便「收貨」。杜指,ICU 在施工時,沒有提供有效監管,「居民一次又一次提出憂慮,ICU 一次又一次錯過」。
11:36 杜淦堃:宏福苑大維修形同「集體借名遊戲」
針對消防系統失效,杜淦堃指無法接受置邦羅國瑞關總掣時,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不在場,如果中華發展在場,羅便毋須關掣,又指「我哋相信個工程本身多餘」,因為水缸沒明顯滲漏,更毋須鋪瓷磚。
杜續指,另一消防承辦商宏泰消防發現總掣被關,但董事鍾傑文以「行規唔好教人做嘢」為由,沒通知消防處,僅向管理處提及。杜指,宏泰消防、置邦對於索取 SDN 一事各執一詞,但同樣不改變各人責任,又指如兩者盡責,警鐘正常運作,傷亡數字可能不同。
至於有涉事方提出,警鐘保險絲一早已斷裂,杜反駁此說法,又指置邦林文欣手動開兩座大廈的警鐘,重申警鐘可以響一定時間,「響過好過冇響」。
杜又批評事件牽涉專業人士的「掛名文化」,而最令人咋舌的是,一個持牌把關人,只是「簽名機器」,指吳躍作為 RI,卻沒到場視察、「簽名未必佢親筆簽」,ICU 約巡查,鴻毅指 RI 不在。杜指,證據顯示吳躍為 56 個項目掛名工作、收取 19 萬元。
杜指,宏福苑逾 3 億元工程,沒有 RI 履行職責,形容是「集體借名遊戲」,認為吳躍需要委員會最嚴厲譴責。
11:20 小休
10:50 杜淦堃:法團及居民由頭到尾都被承建商瞞騙
杜淦堃稱,宏業因應 ICU 預先通知測試棚網,指示二判盈利豐購入阻燃棚網,屬明知故犯、魚目混珠,又指宏業「用一張證書呃兩個部門」,即 ICU、勞工處。杜盼委員會裁定,宏業、盈利豐負主要責任兼有最終責任,「法團同居民應該係由頭到尾,都被有關承建商瞞騙」。
發泡膠方面,杜指鴻毅最初認為發泡膠易燃,會在火災時產生大量濃煙,如堅持使用,須制定應變方案,惟一個月後「180 度轉身」,同意宏業使用發泡膠封窗,又指沒法例要求棚網外的物料要阻燃。

杜指,鴻毅說法不能接受,自英國大火後,行內人不可能完全不知道外牆使用可燃物料後果,居民、法團亦關注此問題,惟鴻毅回答,發泡膠不會因煙頭燃燒,「如明火燒則另作別論」。宏業在 ICU 查問時,曾指會分三層做、做完就拆,可見「佢哋完全知道應該點做,但唔去咁做」。
杜盼委員會裁定發泡膠是不當使用,裁定宏業、鴻毅負主要責任。
後樓梯「生口」方面,分判商指宏業指示每 5 層開「生口」,志富建築、動感室內設計有限公司負責入則,獲授權人士黎家榮、戚務堅知悉「生口」,但認為沒問題,「佢哋一粒聲都冇出過,佢哋唔係旁觀者,佢哋係向 ICU 簽名表示樓梯安全」,指上述公司、人士均有責任。
10:35 杜淦堃:承建商及顧問值委員會最嚴厲斥責
至於殉職消防員何偉豪的情況,何因協助居民而與同事失散。杜淦堃指事件可見,消防員失散數秒便足以致命,而現場濃煙令消防員無法辨認 8 座。
他指,消防員在聽證會上作供大致坦承、沒有迴避。副處長陳慶勇提到,事後回望如及早升 4 級火更有幫助。杜提到,其中一名居民鍾小碧的母親楊煥英居於宏新閣,最終離世。消防資源當時集中在宏泰閣及宏昌閣,沒有加派人手到其他座疏散,而 999 求助當日超出負荷、溝通方法等,有待改善。
杜再指,宏福苑居民以真金白銀購買顧問及承建商的服務,今次火災並非普通疏忽大意,而是偷工減料、加上對監管機構及業主的持續欺騙、魚目混珠,公司收錢掛名為宏業做橡皮圖章,妄顧居民安危,承建商及顧問行為值委員會最嚴厲斥責。

杜又提到宏業有 3 項失當之處,當中宏業拒絕分期施工,即使時任主席徐滿柑要求分期,亦被宏業以工期、成本為由拒絕。杜認為此原因站不住腳,宏業有責任安排人手,而且舊法團同意棚架分成 3 期搭建,鴻毅亦沒有要求宏業分期進行工程。
工地吸煙問題本身亦是宏業的責任,而工人亦沒有接受消防培訓。據閉路電視片段,起火後工人用 9 分鐘時間爭議誰吸煙,最後才由途人報警。專家作供時提到,如消防早數分鐘接報到場,可撲滅火警。
杜另指,光井長期有雜物堆積,宏業本身負責清理垃圾,卻沒有履行職責。至於棚網問題,獨立審查組 ICU 到場燃燒檢驗時,有人吹熄棚網上的火種,可見測試不合格,但沒有跟進,而宏業提供予法團的片段亦經剪輯。杜指,更換成不阻燃棚網是宏業的責任,當時宏業董事何建業指示盈利豐陳耀輝購入不阻燃棚網,另一董事侯華健亦吩咐陳照辦。杜提到,即使相關對話沒有錄音紀錄,但當委員會向何取書面供詞時,何沒有否認指控。
10:29 杜淦堃:每一分鐘都關乎人命 可起重要作用
杜再引述專家證供,指相信起火位置在於宏昌閣 104 至 105 的光井平台,由煙頭跌在平台引燃紙皮。而起火初期只有細小火種,隨後於兩小時內再出現 11 條火龍。專家亦同意,如當時使用阻燃棚網,起火後可能會自行熄滅,不會演變成火災。
杜指,事後調查發現,由起火及至兩邊出入口被雜物堵塞,宏昌閣居民最多只有 14 分鐘逃生,宏泰閣居民最多只有 39 分鐘逃生,相信實際時間更短,因為樓梯早已被濃煙滲入。假如樓梯使用防火窗而非生口,相信宏昌閣居民有多 7 分鐘逃生;宏泰閣居民則有多 13 分鐘,直至出入口被封。杜指,在梯間逃生的居民可能有機會成功離開。
杜又引述各居民的證供,包括宏昌閣 27 樓的蘇氏夫婦,當時曾致電兒子蘇曉峯;羅曉琪的母親與她的對話;宏泰閣居民白瑞蓮、葉太拍門提醒鄰居離開。168 名罹難者年齡介乎7 個月至 98 歲,當中有 114 人為長者,而宏昌閣及宏泰閣佔 97% 死難者。至於有兩人死亡的宏新閣,約有 54 分鐘疏散,杜指逃生時每一分鐘都關乎人命,可起重要作用。

10:20 會上重提起火時序 有旁聽居民拭淚
專家早前提到,與宏福苑相似的大火並非第一次發生,但嚴重程度屬史無前例,指宏福苑長時間被可燃物包圍,火勢經光井衝上天台、造成12條火龍,濃煙從外進牆入單位,警報系統被關,令居民逃生時間大大減少。
杜續簡述起火當日的時序,由當日下午 2 時 33 分的宏昌閣地下閉路電視發現有灰燼,隨後有工人走避,途人發現光井起火,報警求助。杜再逐一描述各大廈起火及出現 12 條火龍的時間,最終火警歷時 43 小時,導致 168 人罹難。有旁聽居民聞言哽咽、拭淚。
10:05 杜淦堃:宏業及鴻毅負主要責任 但政府亦責無旁貸
杜淦堃續指,是次大火絕對可以防範、預見,但卻沒有被防範。當中以宏業為首的承建商,製造巨大火警危險,無視工人於工地吸煙、沒有清理棚架物料;後樓梯開生口、破壞樓梯防護結構;宏業又安排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為關閉消防裝置提交文件(SDN),但中華發展沒有作出審查,其法律代表亦同意其董事「objectively(客觀上)是橡皮圖章」。
物管公司置邦員工則誤關消防總掣,宏泰消防於火警前一周發現情況,但沒有調查及通知消防處,事發當日火警警報系統形同虛設。而顧問鴻毅「乜都冇做」,吳躍擔任註冊檢驗人員(RI),只是「收錢簽名」,沒有履行職責,視安全為無物。宏福苑居民真金白銀買購買其專業,卻被辜負。
杜又提到,政府一方有全面配合委員會,提供不少對政府不利的證據,證人亦坦白承認不足。杜指,系統性問題一直存在,但直至火災發生,揭示政府依賴自律制度,令承建商有機會魚目混珠,出現明顯火警隱患,而政府部門有充分機會糾正隱患,但沒有好好把握。
杜強調,並非指控政府部門是火災始作佣者,但居民期望制度可以保護他們,結果卻與他們期望有落差。委員會亦非把承建商與政府責任相提並論,但「壞分子」可以得逞,正因為自身監管架構有弱點,依賴承建商、材料訂明不足、部門溝通問題,「我哋認為有關部門要負上一部分責任」。
就政府一方指,不應以事後角度進行探討,杜指發生重大災難,便要以事後角度檢討,揭示制度問題。制度當時經由立法會審議,現時須檢討今日應用當時設計是否恰當,是否有與時並進。就政府一方指,委員會法律團隊沒有劃分直接責任及監察責任,杜並不同意,指在陳詞已說明宏業及鴻毅要負主要責任,但政府亦要承擔一部分責任,政府要做好監管,保護市民性命、責無旁貸。
10:00 杜淦堃:有人擺明車馬抗合作 不代表毋須負責任
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陳詞指,2025 年 11 月 26 日宏福苑大火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重災難之一,整個社區於一夜之間毀於一旦,至今仍是難以想像及接受。委員會不會忘記失去摯親的家屬、冒生命危險進入火場的消防、火災時打開門收留鄰居的居民,情況令人心碎。如此重大災難本身不應發生,將來亦不可再發生。社會必須從速汲取教訓,委員會的工作不能補償失去的生命,但希望作出調查結果及建議,向受影響人士交代。
委員會聽取超過 70 人證供,在起火原因及蔓延情況方面,收到大量專家證據。杜特別感謝到場作證的居民,有人到場哀悼摯親、有人感自責。居民於火災前堅持投訴、火災後堅持作證。另有小部分人拒絕到場作證,杜形容這些人擺明車馬抗拒聽證會,但他們不合作並不代表毋須負責任,他們的角色及責任,有相關文件證據清楚顯示,可要求委員會作出不利推論。
杜又提到,當中有證人沒有到場作證,但提供書面供詞,當中包括區議員黃碧嬌及梅少峰。杜指,現時沒有證據顯示二人有份參與圍標及反競爭行為,而個人刑事及民事責任並非委員會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