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4 日)下午展開第 52 日審訊。控方傳召第三名證人、已認罪被告鍾錦麟作供。主控羅天瑋主問下,鍾供稱,約於 2013 年認識戴耀廷,又指「民主動力」曾嘗試協調 2020 年 9 月的立法會選舉民主派參選,「但係實際,最後係由戴耀廷去主導咗成個協調嘅程序。」 趙家賢上周二(4 月 25 日)完成作供,控方指下一證人為認罪被告鍾錦麟,但稱警方最近才破解到其手機取得資料,需時看有否控方可依賴內容等。另辯方亦表示,仍未閱畢鍾訊息,故法官押後至本周四續審。法官李運騰一度關注案件進度;法官陳慶偉亦向控方表示,不希望再有「意外」(surprising)發生。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鍾錦麟開始作供 稱「民動」早於2020年2月與戴耀廷達共識協辦初選 上周報道: 47人案|第51日審訊 辯方需時審視鍾錦麟手機資料 押下周續審 47人案|第12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6:26 休庭 明日待續
16:21 法官休庭前提醒鍾錦麟勿與他人提及本案
主控羅天瑋其後展示戴耀廷 2020 年 3 月 31 日發布的〈立法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以及另外兩篇文章〈齊上齊落 目標 35+〉、〈攬炒的定義和時間〉。
羅問鍾錦麟,2020 年 4 月 14 日新東首次會議上,有沒有人提及過戴的文章?鍾稱無印象有人提及,亦無印象在會議上有人提起戴撰寫的文章。羅稱,會轉問另一範疇,可以明日繼續。
法官陳仲衡於散庭前提醒鍾錦麟,不可與其他人提及本案,另詢問控方,鍾的證人供詞已被收起?羅表示,相信懲教已作處理。鍾稱,「我嘅證供已經係被懲教處係去入起咗㗎喇,封存咗。」陳慶偉然後下令休庭。
16:07 控方就新東首次協調會議提問 鍾指主要關於初選方案
主控羅天瑋問鍾錦麟,其後新界東首次協調會議上發生何事?鍾表示,「跟住就,大家商討究竟係採取一個,究竟係一個嘅初選嘅方案定係協調嘅方案呢,處理新界東依個選舉嘅協調嘅。」
法官陳慶偉問,會上有否傳閱「35+ 計劃」文件?鍾稱,「我無印象,因為戴耀廷好多時佢都係透過 WhatsApp 去主動係發出依啲嘅文件,但係我無印象收到依份文件。」
羅問,鍾有沒有印象, 戴曾發送協調會議相關資料?鍾稱,無印象之前有。羅指,但必然有人就初選、協調作出介紹。鍾同意,指印象中是由戴耀廷介紹。
羅問,會上有沒有討論戴耀廷提出的方案?鍾稱,「裡面主要由部分人去選擇初選嘅方案,有部分人去選擇協調依個方案囉。」
羅問,為何會議上參加者想進行初選?陳慶偉修訂問題,問參加者有否就參與初選表達意見?鍾稱,「係關於約束力嘅問題,亦都我頭先所講嘅協調方案,係我哋傾好一個目標嘅議席,之後就,即係全部人都可以去參選…」陳問,約束力有何重要性?鍾稱,「部分嘅參與人係會擔心,係有人唔承認個協議…」
當羅問及戴耀廷的提議,法官陳慶偉指,問題太廣,問羅是想問及約束力?羅同意。
陳慶偉其後問,會上就約束力方面,有討論及共識,即有提過有方式約束候選人?鍾稱,「我回想返法官個問題啦,個答案應該係無傾過點樣去執行,只係大家表達咗關注…」
陳慶偉問,會議有沒有紀錄?鍾稱,「我無獲知道依個會議係有紀錄。」羅問,「民動」有沒有人出席協調會議?趙稱,「趙家賢同埋黎敬輝,都有出席依個會議嘅,但係佢哋係嚟旁聽。」鍾稱,「民動」代表沒有提出意見,趙亦沒有發言。
羅問,鍾主持會議,當日有何發言?鍾表示,「我係就住初選定係棄選方案,都有帶大家討論,同埋目標出選嘅議席,都有帶大家去討論。」
陳慶偉亦問,鍾為西貢區區議會主席,亦為「民動」副召集人,問鍾當日會議只是用其中一個身分?鍾確認。
16:00 鍾指戴耀廷提出 由區會主席主持新界東協調會議
主控羅天瑋問,鍾錦麟本人有否與戴耀廷聯絡?鍾稱有,並稱「戴耀廷認為唔同地區嘅選舉嘅協調呢,應該係由唔同選區嘅區議會主席去協助嘅,大概(2020 年)3 月左右嘅時間,戴耀廷聯絡我,希望去幫手主持新界東嘅協調會,呢個係其中一樣嘅,同戴耀廷嘅聯絡喇。」鍾又問,「我喺度需唔需要停一停?定係我驚個時序上會講到係好亂。」
羅指,現時會問及此議題,問戴耀廷當時如何要求鍾協助?鍾稱,戴聯絡鍾及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主持新東協調會議。
鍾確認,首次新東會議是在 2020 年 4 月 14 日舉行,並指開會地點是旺角教協。羅問,當日有多少人參與?鍾稱,「幾十位啦,都係由戴耀廷去邀請嚟嘅人士嚟嘅。」
羅問,當日有誰出席?鍾稱,「我喇,頭先提到嘅當時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仲有區諾軒同埋戴耀廷。」就參加者,鍾指,「我先講人士先啦,何桂藍,鄒家成…仲有一啲政黨嘅代表,有民主黨嘅代表,公民黨嘅代表,人民力量、社民連,仲有區政聯盟嘅代表,仲有一啲係無參與依一個立法會選舉協調嘅組織呢,都有參與嘅。基本上戴耀廷佢係喺 Facebook 上面觀察到,政治上面喺依啲區比較活躍嘅,都會邀請佢嚟商討,劉頴匡都有參與。」
羅問,會上有沒有人作自我介紹?鍾稱,「依方面我無印象,因為嗰日呢我係有遲到嘅,我記得我一到嘅時候,戴耀廷係邀請咁多位去介紹自己。」
羅問,鍾是否認識何桂藍?鍾表示,「我喺 2019 年嘅社會事件上,知佢係立場姐姐囉。」羅再問,鄒家成?鍾答,「知道佢曾經係參選 2019 年嘅區議會選舉,但係同民主黨嘅成員撞區,最後係落敗嘅。」
15:52 鍾指「民動」2020 年 2 月與戴耀廷有共識 會協助其領導的協調
主控羅天瑋問鍾錦麟,戴耀廷有否提到為何想參與協調工作?鍾答稱,「因為民主派喺 2019 年嘅區議會選舉大勝,佢認為數字上面,民主派係能夠攞到立法會過半嘅席位,所以佢就開始,所以佢就提到想做依個嘅協調工作。」
羅又問,「民動」成員在會上有何反應?鍾稱,「我同趙家賢都有相當嘅保留。」
鍾解釋,「我哋認為係應該透過參與初選或者協調嘅人,去攤分所有嘅開支,以控制好成個項目嘅成本,避免呢唔同界別,唔同光譜嘅參與人士,提出愈嚟愈多嘅要求。但係戴耀廷就認為,佢擔心一啲素人會認為攤分成本,會即係佢哋要畀一個好高昂嘅費用,會用依個嘅理由呢,係認為依個係個大黨壟斷嘅制度。所以就認為眾籌呢,係比較可取,而且佢對眾籌亦都非常之有信心,依個就係我嘅答案。」
羅續問,「民動」成員其後有沒有任何進一步討論?鍾稱,無反對戴耀廷的說法。
羅又問,戴在會面上,有否提到他協調時的難題?鍾表示,「正如我頭先所講喇,戴耀廷喺依個會面上面提到,好多嘅無論係候選人呀,或者係實際執行上面呢,都已經係準備好喇。但係佢無一個註冊嘅團體,同埋相關嘅銀行戶口,去執行相關嘅計劃,所以希望民主動力可以協助。」
羅問,其後發生何事?鍾表示,見面有共識,「民主動力」會協助戴耀廷所領導的協調。被告席的鄒家成一度微笑蹙眉。法官陳慶偉問,即於 2020 年 2 月已有共識?鍾稱正確。
陳慶偉再問,「民動」是否於 2020 年 5 月被正式委任?鍾表示,「對於法官依個講法,我唔係太清楚,所以我無其他嘢可以協助到法庭。」被告席的林卓廷一臉疑惑,其後微笑。陳慶偉則解釋,正式委任即有「白紙黑字」,鍾稱,「我對一啲明文嘅協議係唔知情。」
羅其後問,在該次會面後,「民動」誰人與戴耀廷聯絡?鍾稱是趙家賢。羅問,有沒有「民動」職員協助趙?鍾稱,黎敬輝有協助。
15:50 鍾供稱 2020 年 2 月與趙家賢一同與戴耀廷見面 談初選協調
主控羅天瑋稱,剛才問及 2020 年 2月,問鍾錦麟可否講述戴耀廷及「民動」的討論。
鍾表示,「因為民主動力曾經,其實係趙家賢佢曾經係希望,民主動力係可以協調到,喺當年嘅換屆選舉係有角色,但係…無乜人睬佢。」有旁聽及被告聞言輕聲笑。
鍾續說,「而民主動力嘅另一位副召集人馮智活知道咗依個情況,亦都知道區諾軒同埋戴耀廷正係喺度游說緊唔同嘅人,去進行一個關於該年嘅換屆選舉嘅協調。當馮智活知道一方面趙家賢有依一個嘅意向,而區諾軒、戴耀廷同時間亦都做緊非常之類近嘅工作,所以安排咗趙家賢、我,同埋戴耀廷一次會面。」
鍾續指,該會面是於 2020 年 2 月左右發生,並於太古城東隅酒店一個餐廳進行。羅問,那區諾軒?鍾稱,他當時沒有出席。
羅問,當時會議發生何事?鍾稱,「戴耀廷呢佢就同我哋,即係趙家賢同埋我啦,去講佢哋已經聯絡到相當數量嘅民主派人士去進行一個協調或者係初選。佢亦都甚至已經聯絡咗一啲資訊科技嘅人士,即係佢口中講嘅 IT 人,去設計成個,如果去做初選嘅話呢,個流程係點樣去做。佢甚至喺個時希望呢,依個嘅初選嘅程式,係可以乘機呢係做到一個嘅認證,究竟唔同嘅選民,住係唔同嘅社區或者係選區,咁佢就會獲發一個嘅代幣,即係一個嘅 token,我理解係一個數碼嘅代幣啦。除咗喺今次嘅初選到用到外,亦都可以係日後嘅社區議題上,做到一啲決策嘅工作,佢亦都建議,依一個嘅初選呢係用眾籌嘅方法,去籌得所需嘅經費。」
羅問,戴當時接觸過不同民主派人士,是指哪一派別人士?鍾稱,民主派入面不同光譜人士都有。羅問,戴有否提及政黨或誰人?鍾稱沒有。
15:41 開庭
15:16 休庭
15:05 鍾:「民動」曾嘗試協調 2020 年立法會選舉 最後由戴耀廷主導
主控羅天瑋其後又問及「民主動力」Facebook,問「民動」是否有職員?法官陳慶偉指,認為這些是不爭議的資料,著羅直接向證人指出。
羅則問,「民動」第九屆執委中,黎敬輝為當時的總幹事?鍾確認。羅稱,會由 2020 年初期開始提問題,並問 2020 年「民動」有否計劃參與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協調工作?法官陳慶偉再著羅直接向證人指出議題。
羅問,「民動」有否參與 2020 年 9 月的立法會選舉的協調工作?鍾稱,「曾經嘗試去做協調,但係實際,最後係由戴耀廷去主導咗成個協調嘅程序。」
羅續問,「民動」曾作出甚麼工作,令戴主導協調,且當時是何時?鍾稱,「我頭先所講嘅嘗試協調,係講緊 2020 年 1 月、2 月嘅時候。」
法官李運騰問,是否與「35+」相關?鍾表示,「唔關事,法庭容唔容許我用少少時間,講返民主動力當時想協調返立法會選舉嘅少少背景?」李遂問羅,是否需要問?羅則稱,只想了解背景,但毋須問及細節。
陳慶偉問,「民動」於 2020 年初期,曾嘗試參與 2020 年 9 月立法會選舉的協調工作?鍾答稱,「咁樣講法係正確嘅,民動係曾經係去協調喺 35+ 以外嘅選舉協調。」陳再問,除了戴耀廷的「35+」計劃,「民動」原先有另一個協調計劃?鍾稱正確。
羅又問,原本的「民動」協調最終不成事?陳慶偉表示,鍾沒有提到不成事,而是最終由戴主導。陳其後又下令,休庭 10 分鐘。
坐在證人席的鍾錦麟遂戴上綠色口罩,轉頭望向旁聽席,並點了一下頭,其後由兩名懲教人員陪同下離庭。
14:50 鍾稱經朋友介紹認識區諾軒 另曾向趙家賢請教地區工作技巧
主控羅天瑋其後問,鍾錦麟曾有段時間為民主黨員,問鍾是否認識區諾軒?鍾稱認識,約於 2009、2010 年左右,區剛加入民主黨,經朋友介紹認識他,其後兩人亦有聯絡。
羅問,趙家賢亦是民主黨黨員?鍾確認,又指於 2007、2008 左右認識趙,並稱,「因為我嗰時已經立志希望參加 2011 嘅區議會選舉,而趙家賢係 2007 年區議會選舉入面,最後生嘅當選人,所以呢我就去佢請教一啲地區工作嘅技巧,嗰陣時就認識咗佢喇。佢當時就係建議我去讀一個調解嘅方式,對於地區工作都會有幫助嘅。」被告席的鄒家成聞言發笑。
羅轉問有關「民主動力」的議題。鍾稱,他為「民主動力」成員,約於 2014、2015 年時加入,其後擔任副召集人。
控方其後展示「民主動力」Facebook 專頁的截圖,鍾確認執委會的資料真實。控方其後又再展示「民主動力 2019-2020 年工作報告」,鍾亦確認文件。
控方又展示名為「鍾錦麟議員 Ben CHUNG」的個人 Facebook 專頁。鍾稱那是他作為議員,向公眾發訊息的專頁。控方一度問其 FB 專頁名稱下,顯示的名字「@tkokamlun」,鍾解釋,這是他專頁的名字。
14:35 控方傳召鍾錦麟作供 稱約於 2013 年認識戴耀廷
主控萬德豪稱,將傳召第三名控方證人鍾錦麟作供。
鍾錦麟其後出庭,戴上口罩的鍾身穿格子襯衫,外穿西裝外套,並一度望向被告席,並與被告席的柯耀林互相點頭。被告席的鄒家成、楊雪盈等人抬頭望著鍾入庭。
法庭傳譯問,鍾是否需要有宗教信仰,並指示他宣誓。鍾表示,「唔需要,無宗教信仰,本人鍾錦麟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本人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
主控羅天瑋開始主問。羅指,本案有關「35+」初選,就財政預算案、公共撥款方面無差別作出否決,以致令特首解散立法會及逼使特首辭職。鍾稱,「我明白。」
羅又指,鍾於 2020 年 6 月 6 日承認案情,並交付予高院審理。鍾稱,「我明白,正確。」鍾又在羅的提問下同意,其英文名是 Ben,鍾指「正確,雖然依個唔係喺個身份證上面,但係大家都係咁樣叫我。」
他確認,2020 年時 33 歲、當時已婚,教育程度則獲取文化研究學士,另又獲取社會工作的碩士學位。
鍾又在提問下同意, 12 歲成為時任民主黨成員范國威的義工,另指於 19 歲加入民主黨,約於 2010 年加入新民主同盟。
鍾確認,於 2011 年成為西頁區議員,2019 年為西貢區區議會主席。鍾補充指,「如果準確啲講,係 2019 年成功連任,繼續係 2020 年嘅 1 月 2 號,獲選為西貢區嘅區議會主席。」鍾同意,他參與區議會事務有 10 年經驗。
羅問,鍾是否熟悉「雷動計劃」以及 2017 年的「風雲計劃」?鍾稱曾聽聞及知悉。鍾又指,認識戴耀廷,又指「我係大概自己中學讀書嘅時候呢,開始睇一啲同法律相關嘅書藉,裡面都有好多關於建制嘅概念,都係由戴耀廷先生所撰寫嘅。」
在羅追問下,鍾稱於約 2013 年左右認識戴,稱「當時因為戴耀廷先生佢去係提出一個佔領中環運動,喺真正佔領中環之前,佢發起咗好多嘅商討日。」鍾又稱,當時只是經人介紹認識戴,並與他打招呼。
鍾指,在佔領運動之後,無特別與戴聯絡,但戴在 2015 、2016 左右,有與鍾聯絡。鍾形容,「唔係一個定期,或者常規嘅聯絡」。羅問,兩人有否討論區議會事務?鍾稱,「如果針對區議會選舉嘅事情,應該大概係 2016 年嘅時間,佢開始提倡風雲計劃嘅時候。」
14:32 開庭
還押被告下午約 2 時 28 分入庭,林卓廷出庭時向旁聽點頭微笑,一度雙手合十鞠躬。他在被告席旁與律師對話後,返回被告席,有懲教人員說「坐低呀」;另梁國雄出庭時有揮手,吳政亨則向旁聽親友打手勢交流。此外,徐漢光、陳寶瑩、劉慧卿亦有到庭旁聽。
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