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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54日審訊 鍾錦麟指「35+」為爭五大訴求向政府施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54日審訊 鍾錦麟指「35+」為爭五大訴求向政府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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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8 日)展開第 54 日審訊。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盤問下,鍾錦麟重申「民動」於2020 年 2 月,已與戴耀廷有共識會協辦初選。鍾確認,戴的「35+」可就「五大訴求」向政府施壓。

Beel 問及據鍾了解,不是一刀切無差別否決?鍾引述 Beel 的說法回答,稱「我反而覺得你原先嘅講法一係為咗爭取五大訴求而去否決預算案,呢個係比較貼近實際嘅情況。」

鍾錦麟上周五在控方主問下,提及曾於 2020 年 4 月新東首次協調會議後,「拉咗戴耀廷埋一邊」,私下對戴表示憂外面風聲說若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或致所有人遭取消參選資格。鍾並引述戴當時稱,「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掛?」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辯方問及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鍾錦麟指為爭五大訴求而否決「較貼近實況」
上周報道:
47人案|鍾錦麟稱曾私下表達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 戴耀廷覆不會作出要求
47人案|第13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47 人案第 54 日審訊,獲保釋被告到庭應訊。
47 人案第 54 日審訊,獲保釋被告到庭應訊。
47 人案第 54 日審訊,獲保釋被告到庭應訊。
47 人案第 54 日審訊,獲保釋被告到庭應訊。
12:51 休庭 明早續審

控方讀畢黃碧雲、林卓廷,以及何桂藍的兩份修訂承認事實,押後至明早續審。

12:00 控方讀出黃碧雲等 3 被告的修訂承認事實

黃碧雲、林卓廷的修訂承認事實,新增部分其他 13 名被告早前同意的事項。當中包括作者「戴耀廷」所寫的文章、帖文、YouTube 片段;「『三投三不投』立會初選聯署」截圖、吳政亨 YouTube 片段、謄本、發布的文章等,均列為證物。

另趙家賢的「民主動力」卡片、「民主動力」 Facebook 帳戶、 銀行帳戶截圖被納為證物。警方在趙的住所及其太古城區議員辦公室內,搜出與「民主動力」相關文件,以及 2 部電話,並檢取手機內與案相關的資料及 WhatsApp 訊息等。

42 名被告向「民主動力」呈交的提名表格、「民主動力」發出的收據及上述備忘錄,均由警方在 2021 年 1 月 6 日,在趙家賢的區議員辦公室中檢取,並被列入證物附表。

此外,初選選舉論壇的片段、Facebook 發布的〈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初選的 Facebook、文章、片段等;「香港民研」發布初選結果、2020 年 7 月 15 日的抗爭派記者會、片段、謄本等納入證物。

各被告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的選舉提名表格、選舉捐贈收據等文件,均被警方在選舉事務處檢取。兩人亦同意案中的證物鏈,並提到各被告案發時的背景,47 名被告於 2021 年 1 月 6 日及 7 日被捕。

至於何桂藍的修訂承認事實則新增一項指,時任新界東地區直選選舉主任楊蕙心於 2020 年 7 月 31 日發出書面通知,通知何的提名無效。文件顯示的日期為前一日,並呈堂為證物。

11:50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的證人匿名令

法官聽取辯方大狀關文渭就匿名令的陳詞後,拒絕其申請,並批准證人的匿名令,禁止披露任何可識別事主身分的資料,不限於其姓名,證人會在屏風下作供,另指若任何人違反命令,或被視為藐視法庭。

控方其後指,會讀出黃碧雲、林卓廷的修訂承認事實。

11:36 開庭
10:49 休庭
10:45 法官指休庭後將處理證人匿名令

完成作供的鍾錦麟,戴上口罩後一度望向旁聽席,其後由懲教人員陪同下離庭。

主控羅天瑋稱,現有兩份修正的同意事實,認為現階段可以讀出。

法官陳慶偉則指,認為應先處理證人的匿名令事宜。主控萬德豪指,匿名令的範圍無爭議, 另有被告提出修訂。

陳慶偉續稱,大狀關文渭指,證人的名字曾被提及,故認為毋須限制。陳又指,控方的立場簡單,就是認為要保護證人,而關文渭則認為名字已被提出,故毋須再作出限制。

陳又下令休庭後再聽取陳詞。

10:39 鍾錦麟完成作供

辯方大狀唐樂山展示一份西貢區議會會議紀錄,指為出席者名單及他們出席、離席時間,問鍾錦麟是否見到自己在當日早上 9 時 30 分出席,晚上 10 時 40 分離席?鍾答「見到」。

唐問紀錄是否與他當日實際出席、離席一致。鍾答,「我記得,而且我係主席,全程除咗去廁所之外,都係主持個會議。」

唐問,紀錄上見到柯耀林同日早上 9 時 33 分出席,晚上 10 時 40 分離席,是否與柯當日實際出席、離席時間一致?鍾答,「我無獨立嘅記憶去確認依樣嘢」。

法官李運騰問,鍾會否記得柯耀林有出席會議?鍾答「有出席依個會議,但我唔記得佢離席時間係幾點」。李再問,那離席時間?鍾答「我唔記得」。

法官陳慶偉則問,但鍾錦麟沒理由質疑紀錄準確性?鍾同意。李運騰再問,那麼新東 2020 年 4 月 14 日首次會議呢?鍾答,「嗰個無問題,同區議會無重疊」。

唐樂山表示沒有其他問題。李予信代表大狀關文渭亦指沒有問題。辯方完成盤問。

主控羅天瑋亦指沒有覆問,鍾錦麟完成作供,隨即離席。

10:36 柯耀林代表大狀開始盤問鍾錦麟

陳志全代表大狀馬維騉、鄒家成代表大狀陳世傑均稱沒有問題。

柯耀林代表大狀唐樂山緊接盤問。唐問鍾錦麟 2020 年是否為西貢區議會主席。法官陳仲衡指有關證供已在主問時聽過。唐改問,柯耀林是否同為西貢區議員,選區為廣明區。鍾確認。

唐續問,鍾上周五提及,2020 年 5 月 5 日新東第二次協調會議,因西貢區議會超時而未有出席。鍾確認。

唐再問,是否同意區議會秘書處會記錄會議。鍾稱,「會有紀錄個議員嘅扼要發言嘅情況同埋出席嘅時間」。

10:25 鍾指新東會議亦就目標議席達成共識 指戴耀廷曾稱「正確講法係 6+1」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新東就目標議席的數目並沒有共識達成?鍾稱,「我理解係達成咗個共識,個目標議席,隨住決定用初選機制方案,咁就已經決定透過用初選選出幾多人,最後係去報名嘅,個共識就係 6+1。」

Beel 再問,是稍後決定,不是在會議中決定?鍾稱,「我理解係拍咗板㗎喇,我之前作供提到,同戴耀廷講佢關於佢新東嗰份文件嘅初稿,我同戴耀廷去誒提出呢個異議嘅地方,正正就係 6 席定係 6+1 嘅問題。」

法官陳慶偉問,會議上是討論「6+1」?鍾同意。陳再問,與會者有信心可取多過 6 席?鍾稱,「睇返個情況,如果選情比預期順利嘅,就最後嗰位可以開展佢嘅選舉工程。」

鍾又指,「如果法庭好關心呢個問題呢,我可以提供多一項資料係畀法庭去參考嘅,簡單就係初選完結咗之後,喺新界東嘅參選人之間,曾經有爭拗過,新界東目標嘅議席到底係 6 定係 7,最後戴耀廷嘅講法係,我引述戴耀廷嘅講法啦,『6 同埋 7 都唔係正確嘅講法,正確嘅講法係 6+1』,即係 7 隊人會去報名…但最後一隊要係選情比預期順利,先會開展選舉工程,依一項資料提供畀法庭。」

陳慶偉問,會上就「6+1」或「7」,有沒有舉手表態?鍾稱沒有。Beel 問,鍾有此印象是源自戴耀廷?鍾稱認同。Beel 問,鍾對於參選人被 DQ 的議題較敏感,所以會議後就否決預算案一事向戴討論?鍾同意。

Beel 問,若參選人提及港獨等議題,或致 DQ?鍾同意。Beel 再問,如果在 2020 年 4 月聽到參選人這些評論,鍾會記得?鍾稱認同。Beel 追問,會上是否沒有人作出相關發言?鍾同意。

Beel 其後指,沒有進一步的問題。

陳慶偉問,鍾的理解是有兩個共識,一是舉行初選,二是目標議席,又指曾聽過第三是替補機制,第四則是選舉論壇。陳指,最後兩事項是沒有舉手表態?鍾稱,「無嘅,因為頭先法官閣下講嘅第三同第四個,我形容係無爭議嘅。」

鍾又補充指,「唔好意思,會上的確有人對自己能夠成功入閘…佢嘅睇法係比較悲觀嘅,但係對於個替補機制,本身就無爭議。」

10:15 鍾再記述新東會議上戴耀廷介紹何桂藍為「立場姐姐」 指何之後語帶無奈稱「大家叫我立場姐姐」

代表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向鍾錦麟指出,何桂藍於 2020 年 4 月 14 日新東會議上沒有自稱「立場姐姐」,這不是她的自我介紹。被告席的何桂藍則在發笑。

鍾答稱,「誒我嘗試記返當時嘅對話係點樣啦,戴耀廷介紹何桂藍係立場姐姐。之後何桂藍稱呼自己做何桂藍,之後佢好無奈、語帶無奈,即係大家叫我立場姐姐。依個就係我嘅記憶喇。」被告席的何又一度擺手,作出口型說「無囉」,林卓廷及吳政亨一度望向何的方向。

法官陳仲衡稱,認為此問題對無助辯方案情。Beel 指明白,但指其當事人對此有強烈感受。

Beel 其後問,該次新東會議歷時多長?鍾指大概約個半至兩小時,並確認會上有 20 至 30 人在場。法官李運騰問,是否包括組織者?鍾確認。

Beel 問,有否安排與會者的發言,或是隨心想就可以?鍾說,「除咗介紹自己個環節係一個跟一個咁樣之外,其他環節都無規定,佢想講就可以講喇。」Beel 問,故會議上的聲量有時很大,因為不同人會同時發言?鍾稱不是。

Beel 問,當時會上所有人都有共識是進行初選?鍾同意。​​Beel 追問,鍾如何理解是有共識?鍾稱,「誒,所有…即係原本提倡棄選方案嘅參與者,都已經接受咗用初選方案,所以我認為係已經達成咗共識,如果依個我唔係太肯定喇,但如果無記錯,戴耀廷都有講多次,大家係有共識去做初選方案。」

法官陳慶偉問,即會議初期不久,有人就初選方案提反對,他們是提棄選機制?鍾指,「佢哋認為棄選嘅機制比較可取。」陳追問,因為費用較低?鍾答,「我理解唔係費用嘅考慮。」

陳再問,即經過討論後,原本要求棄選機制人士沒再有要求使用此機制,故戴認為就初選已達共識?鍾表示認同。

Beel 指,這只是鍾的觀察,並問會議上就贊成、反對,沒有舉手示意?鍾確認無。陳仲衡問,是否鍾作出為區議會主席而所作的觀察?鍾稱同意。

10:05 鍾:不知有沒有計劃或制度 讓立會選舉勝出者商討及協調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鍾錦麟當時認為民主派在 2020 年 9 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可以達到「35+」?鍾稱,「誒,我當時嘅估計係較困難,因為大家係基於區議會嘅單議席單票制去評估選席,但係喺我 2019 年區議會選舉嘅經驗入面呢,反對民主派嘅票嘅數量亦都係創新高嘅。」

法官陳慶偉指,不太理解。鍾解釋,「即係大家睇到 2019 年區議會選舉嘅結果,表面上民主派係一個壓倒勝嘅勝利,純粹因為佢係單議席單票制,但係嗰個得票率係無大改變過。所以唔能夠好簡單就去下一個結論,立法會,當時嘅立法會選舉,一樣民主派都會大勝。」

陳慶偉問, 因為立法會是使用比例代表制?鍾稱,「認同…例如飲食界,的確對比 2019 年嘅社會事件入面,佢哋生意都受到影響,係咪咁簡單用 2019 年嘅選舉嚟推論 2020 年嘅選舉大勝呢?我個人睇得保守啲。」法官陳仲衡問,鍾有否在記者會、向戴耀廷表達過此想法?鍾均稱沒有。

法官李運騰問,鍾只出席新東 2020 年 4 月的會議,當時會上有沒有人關注「35+」計劃能否成功?鍾稱,「無嘅,因為新界東本身已經喺 2016 年嘅換屆選舉已經有 6 席,反而喺新界東攞返 6 席,本身就唔係太難嘅,我擔心嘅係其他嘅選區,或者功能組別。」

Beel 問,即使在地方選區獲得 23 席,在功能組別仍要獲取 13 席?鍾同意。Beel 問鍾是否同意,功能組別的人士只會關注他們界別的利益,不會否決預算案?鍾稱,「我無考慮過呢個問題。」

Beel 問,在區議會成員之間是否有很多衡突鬥爭?鍾稱認同。Beel 續問,2020 年 5 月時,有沒有任何計劃或制度在選舉之後,就當中勝出的參選人作出協調,令他們可以一同聚集商討?

鍾稱,「過往立法會嘅民主派議員,有一個飯盒會,後尾正名咗做民主派會議,但係我唔肯定,如果 2020 年嘅立法會選舉都係咁樣選出咗一班民主派議員,依個民主派會議仲會唔會運作到。」李運騰指,問題是問將來的計劃。鍾則表示不知悉。

10:00 辯方問及無差別否決 鍾稱為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比較貼近實際嘅情況」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問,立法會議員在過往立法會政府提出議案時有投反對票,是否留意投反對票後,並無引起大迴響?

鍾錦麟稱,「投完個反應唔大嘅,因為佢哋並非係立法會嘅過半數,所以即使佢哋喺個撥款條例草案上面投反對票,本身就無特別大去影響到政府運作。特別大反應係兩個部分,就係本身個審議有無拉布,最極端嘅情況,我諗大概係 20…誒大概 2009 至 2011 年間,喺撥款條例草案係正式去表決之前,臨時撥款係被立法會否決,嗰時已經係最大嘅反應。」

Beel 問,立法會可說是由親建制派主導?在法官的澄清下,Beel 再問,過往議員就撥款草案投反對票時,並無引起爭議?鍾稱,「就住個投票本身就無嘅。」

Beel 問,在 2020 年,鍾曾讀到親建制媒體,當中提到中央政府批評戴耀廷文章、否決預算案等想法,致鍾擔心或引致 DQ。鍾同意。

Beel 其後問,戴的願景是如果民主派議會過半,可以就所提出議題向政府施壓?鍾稱,「係嘅,我係咁理解。」

Beel 再問,是否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鍾確認。Beel 續問,「五大訴求」期間有改變過?鍾指,「都係同一個框架入面」。Beel 又指,如其中一項是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其後已撤回,另要求特首下台則改為爭取普選。鍾指,「呢個取代係 2019 年發生嘅。」

Beel 問,在立法會爭取「35+」議席,就可以要求政府回應,否則在撥款時則會投反對票?鍾稱,「我認同你講法。」

Beel 問,據鍾的理解,這不是一刀切(not a blanket)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稱,「我反而覺得你原先嘅講法一係為咗爭取五大訴求而去否決預算案,呢個係比較貼近實際嘅情況。當然我唔能夠講一個平行時空,五大訴求如果得到咩程度嘅回應… 依個 35+ 選出嚟嘅議員取態有咩差異,呢個我唔能夠講得到。」

法官陳慶偉問,即要視乎初選的參選人?鍾稱,「我只可以講我理解囉。」陳再問,即鍾只知道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的後果,但其他參選人則不能回答?鍾稱認同。

09:46 辯方引「民動」執委會會議紀錄盤問

鍾錦麟在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提問下稱,有出席「民動」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執委會會議。Beel 其後展示「民動」的會議紀錄。Beel 問,鍾有否讀過,指相信是 2020 年的紀錄。

鍾稱,「我唔記得確實日期,我唔肯定依個係咪呢屆執委會嘅最後一次會議,因為呢個時間都相當接近民主動力嘅換屆,但係我相信係即使換屆之後都會有睇過。」

Beel 請鍾讀紀錄的其中一點:「立法會選舉協調及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問是否為「民動」退出初選的準確原因?

鍾答稱,「喺正式退出之前,趙家賢無同我提出過,所以我唔能夠評論,究竟邊一個原因重要啲,邊一個原因無咁重要…」惟鍾稱,確認此段的第一點理由,的確是趙家賢於初選活動中的重要關注。Beel 問,是否記得趙提出的其他原因?鍾稱不記得。

09:40 盤問下 鍾錦麟指「民動」2020 年 2 月與戴耀廷有共識協辦初選

鍾錦麟繼續作供,接受辯方盤問。

何桂藍的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問,2020 年 2 月與戴耀廷等人的會面,戴曾提及「民動」有銀行戶口,可以籌集資金。Beel 問,「民動」是否於 2020 年 5 月才正式同意協助進行眾籌? 鍾錦麟稱,「誒,我諗喺當日 2 月嘅會面上面,已經係有共識,係依方面可以協助。」

Beel 問,趙於同年 6 月初告知鍾,眾籌的工作有困難?鍾稱是 6 月9 日記者會之後。鍾確認,有兼職同事草擬眾籌的 Facebook 帖文,惟不知道實際上是由誰草擬。鍾又確認,趙曾著鍾在個人的 Facebook 專頁協助宣傳。

Beel 其後展示鍾錦麟 Facebook 眾籌的帖文截圖。Beel 問,鍾是如何獲取該帖文?鍾稱是透過 WhatsApp 連結,但忘記由誰人發送;並在提問下指,趙沒有提及有審批帖文。

鍾其後又確認,他複製訊息後在自己的 Facebook 發布。Beel 問,鍾事前有否讀過帖文?鍾稱,「有睇但係無詳細睇,嗰時嘅印象就係關於眾籌嘅宣傳,見到入面有關於眾籌入面嘅詳情,我就轉發咗喇。」

09:37 開庭

還押被告約上午 9 時 35 分入庭,鄒家成向旁聽揮手,吳政亨則向旁聽親友打手勢交流,何桂藍則閱讀文件。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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