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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練錦鴻要求黃口罩人士離庭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予以提醒

法官練錦鴻要求黃口罩人士離庭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予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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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周五(20 日)公布兩宗針對兩名司法人員投訴的調查結果。當中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早前審理一宗非法集結案時,要求 3 名戴黃口罩人士更換口罩,又在觀看呈堂片段時,指片中的「黃背心」記者,「變成暴動一部分」。事件惹起關注,司法機構其後接獲投訴,指練官的指示缺乏理據、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由 3 位法官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經深入了解後,認為兩項投訴均不成立。由法官及社會人士組成的「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同意結論。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雖然投訴不成立,但法官若在庭上指出任何人有嚴重過錯,應務必審慎思量,會對法官練錦鴻予以提醒。至於裁判官何俊堯的另一項投訴,調查後同樣不成立。(見另稿

練官被投訴言論偏頗、指示缺乏理據

2019 年 9 月 14 日,有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廣場內揮舞國旗及唱國歌,有 3 名男女被「私了」,4 名男子其後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受審。案件於去年 1 月 11 日審理期間,法官練錦鴻發現庭上有一名律師,及兩名旁聽男子,戴上同一款印有「 F.D.N.O.L 」英文字母的黃色口罩,指示法庭書記要求 3 人更換口罩,否則要離開法庭。

另外,練官又在觀看呈堂片段時,提到片中有很多穿「黃背心」的人,稱「我所理解黃背心普通嚟講即係話報界」,又指他們阻擋案中事主離開,「變成暴動嘅一部分」。

司法機構接獲的投訴,主要指練官要求 3 人更換口罩,才可在庭內出席聆訊,指示缺乏理據,又指他提及記者變成「暴動」一部分的言論,不合理和偏頗。

司法機構表示,由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彭寶琴、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慶偉及陳嘉信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 ( 小組 ),深入了解事件,閱讀法庭審訊的錄音謄本及判刑理由後,認為兩項投訴均不成立。

小組:法庭非政治運動平台 官指示恰當

其中針對更換口罩,小組指練官有在判刑理由作出解釋,提到 3 位人士佩戴印有政治口號的黃色口罩,法庭不應被用作表達政治訴求的場所。小組又認為,練官當時有透過書記,提供替代口罩供 3 人使用,不想更換口罩人士,亦可到隔鄰法庭,透過直播旁聽聆訊。

小組認為在有關情況中,練官的指示恰當,認同法庭並非進行政治運動的平台,法庭使用者的權利,亦已得到充分保障,因為他們如不打算更換口罩,可到隔鄰法庭繼續旁聽。

小組:言論非故意針對傳媒

至於針對記者的言論,小組認為,在庭內播放呈堂片段時,法官可酌情決定是否就片段內容作口頭描述,藉以將觀察所得紀錄在案,亦可讓訴訟各方就相關觀察,提出他們的意見。

小組認為,練官在案中只是為所觀看影像片段的重點,提供「口述紀錄」或「即場解說」,又認為有關言論並非故意針對傳媒而作出,各訴訟方當時亦沒有就此提出異議。因此,練官言論被指不合理和偏頗的投訴,同樣不成立。

張舉能:法官應審慎思量 會向練官予以提醒

2021 年成立、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4 名終院及高院法官、以及 4 名社會人士組成的「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仔細考慮專責法官小組擬備的調查報告後,同意有關投訴不成立。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補充指,雖然針對法官練錦鴻的投訴不成立,但一般而言,法官或司法人員,若在庭上指出任何人有嚴重過錯,考慮到他們不在其席前,沒有申述機會,應務必審慎思量。張舉能表示,會就此對練官予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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