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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何俊堯被投訴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有改善空間

裁判官何俊堯被投訴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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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周五(20 日)公布兩宗針對兩名司法人員投訴的調查結果。裁判官何俊堯,前年 11 月審理一宗少年涉掟汽油彈案時,提到被告是「唯一有可能受傷的人」,終判 3 年感化令,律政司其後覆核成功,上訴庭改判入教導所。司法機構接獲投訴,指何官發表的言論,偏頗及帶有政治傾向。

司法機構表示,由 3 位法官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經調查後,認為投訴不成立。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認為,相關裁判官的處理手法有改善空間,會提醒他在庭上格外審慎,避免發表任何對司法工作帶來不公正觀感的言論。至於區域法官練錦鴻的另一項投訴,調查後同樣不成立。(見另稿

小組:官僅確認辯方「無人受傷」說法

裁判官何俊堯 2020 年 11 月審理中四男生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擲汽油彈案時,提到被告是「唯一有可能受傷的人」,終判處少年 3 年感化令。律政司以裁判官原則性犯錯和刑罰明顯不足為由申覆核,上訴庭接納,改判少年入教導所。

司法機構接獲投訴後,由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區慶祥、高院原訟庭法官陳慶偉及陳嘉信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 ( 小組 ) 作出調查。

小組查閱聆訊錄音謄本後,認為何官當時是與控方確認,辯方請求輕判時,提到「案中沒有任何人受傷」的説法是否真確,而主控當時亦確認了辯方的說法。

小組:上訴庭沒指裁判官有偏頗

小組又指,雖然上訴庭批准律政司就案件覆核刑期,但未有提及何官有實際或表面偏頗。小組亦認為裁判官在聆訊中,沒有就被告被定罪的犯罪行為,表達任何不當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因此有關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何俊堯處理有改善空間

司法機構表示,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 5 位法官,及 4 位社會人士組成的「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已經仔細考慮小組的調查報告,並同意有關結論。

但委員會認為,公眾對法官及司法人員在行使司法權力時寄予極高期望,有關人員在法庭上應謹言慎行,以免造成任何不公正的誤解或觀感。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總結提到,裁判官何俊堯在處理該案有改善的空間,強調大公無私的精神,是當法官及司法人員的基本條件,必須是實際和觀感上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張又表示,就此宗投訴會提醒相關裁判官,在庭上應格外審慎,以免發表任何不必要,或與所審理事宜無關的言論,尤其是會對司法工作帶來不公正觀感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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