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男子涉於 4 年前非法收受約 4.2 萬元賭注,他周三(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押後至 4 月 29 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案情指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登入非法賭博網站的代理人帳戶密碼,而手提電腦有收受賭注紀錄。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負本案數年,他現從事德州撲克裁判,有正面改變,冀判緩刑。官指罪行嚴重,又指被告就另案「經營賭場」罪判罰社服令期間犯本案,下令還押候判。
被告社服令期間犯案
被告蔡富麒(25 歲,報稱無業)承認於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在香港從事收受賭注。辯方大律師黃錦娟求情時確認,被告有一項經營賭場案底,被判罰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期間干犯本案。
辯方續指,被告自上一案底後有正面改變,從事他深感興趣的德州撲克,在不同賽事擔任總監、裁判,沒有再收受賭注,而他數年間一直背負本案,不知會否被起訴。
辯方呈上被告親撰求情信,以及其父親、女友等的求情信,其親友亦到庭支持。辯方強調被告出於愚蠢犯案,冀法庭考慮涉及金額不大、犯案時間不長,考慮緩刑。
官:需時了解有否延誤檢控
裁判官高偉雄指,收受賭注屬嚴重罪行,判刑需具阻嚇力,以防止巿民經非法途徑賭博,打擊不法分子利用外圍賭注,從事其他犯罪活動。官又指,雖然本案賭注金額不高、規模較小,但警方監管、搜證困難,可能涉及外地人士。
官指,需時了解有否延誤檢控,要求控方提供檢控及索取法律意見的時序,將判刑押後至 4 月 29 日,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情:警搜被告手機、電腦
發現賭注紀錄
被告承認案情指,2022 年 12 月 10 日,西九龍反黑組接獲情報,在九龍海灣酒店的服務式住宅某單位進行反賭博行動,被告被發現身處該單位,警方搜出兩部手提電話、一部平板電腦、一部手提電腦和一個裝有 10 萬元現金的 Gucci 手袋。
被告的手機曾瀏覽非法投注網站,手機備忘錄載有登入非法賭博網站的代理人帳戶密碼,其手提電腦則載有收受賭注的紀錄。被告在警誡下提供所有電子裝置的密碼,並承認管有被搜出的 10 萬元現金,但對其餘問題保持緘默。
案情:涉收受及結清賭注
銀行戶口收 4.2 萬元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檢驗被告的手機,擷取在 2022 年 8 月 1 日至 12 月 10 日的 1,859 個 WhatsApp 訊息,涉及結清賭注及非法賭博活動,顯示被告收受及結清賭注,並從中獲利。
被告的銀行帳戶紀錄顯示,他在 2022 年 8 月 23 日至 10 月 7 日,收受 42,107 元投注。控方的賭博專家檢視過證據,認為被告透過收受賭注獲利。
ESCC55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