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事隔兩年半上訴 押後待男子申法援

男子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事隔兩年半上訴 押後待男子申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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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審非法集結、蒙面無罪
律政司先後就訟費、無罪裁決上訴

原審兩名被告依次為:王若詩(46 歲,報稱無業)及陳瑞文(49 歲,消防員)。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0 日,在彌敦道和山東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一個掛耳式口罩。兩人經審訊後罪名不成立,陳瑞文另獲批訟費。

律政司早前就陳瑞文獲批訟費的命令上訴,上訴庭 2022 年 9 月判上訴得直,撤銷原有訟費命令;律政司 2024 年 1 月 18 日,再就王若詩的無罪裁決上訴。

答辯人無律師代表
不明白案件性質及後果

上訴庭周二開庭,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潘敏琦審理,律政司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答辯人王若詩無律師代表,親自應訊。

法官彭偉昌甫開庭表示,法庭至少兩周前向答辯人發信,指出事件結果相當重大,詢問答辯人會否聘請律師,現希望再與答辯人確認,他是否需要聘請律師,「你知道個(案件)性質呀可?」答辯人搖頭。

彭偉昌續解釋,若律政司上訴成功,答辯人有機會被定罪甚至判監,答辯人沉默半响後表示,「即係話,我今晚返唔到屋企呀?」

法官表示有機會需要判監,又問答辯人是否「而家先知」案件的後果,答辯人確認他剛剛才知案件後果,並希望申請法援。

法庭要求法援署即時派員
律政司同意須確保程序公義

彭偉昌向律政司一方指出,按他經驗法援很少拒絕案件呈述法援申請,因為後果嚴重,而庭上可見答辯人「好似對好多嘢都唔係好了解,唔知咩原因啦」,若現在繼續上訴程序並不理想,為了盡快處理,要求法援署立即派代表到庭,即時協助答辯人。

羅天瑋表示,同意律政司和法庭「都有責任確保程序公義」,但強調已將上訴文件送達答辯人。法官潘敏琦則指,即使已親身送達文件,律政司也要確保答辯人了解法律程序,羅天瑋同意。

案件須重新排期

案件短暫休庭,安排法援署代表到庭後,上訴庭表示會押後案件,待答辯人申請法援,其後會重新排期聆訊。答辯人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 3 年前審結
官斥警長毫無誠信

原審區院法官葉佐文,於 2021 年 7 月裁定兩名被告王若詩、陳瑞文無罪。其中針對王若詩逃跑,遭警長持長槍跪頸制服的案情,法官認為王根本不知道警長用槍指住他有甚麼意思,他回頭跑是人之常情,「一係怕死唔想死喺長槍下,一係唔想被控阻差辦公」,又斥警長「在鐵證如山下仍不承認跪頸,明顯係吹牛的人,毫無誠信可言」。

CACC14/2024、DCCC2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