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平安夜,有市民發起五區大型商場「和你 Sing 」報佳音及示威活動,有防暴警員進入朗豪坊驅趕示威者,被丟雜物。一名 22 歲前幼教女老師被指向兩名警員潑奶茶,6 月初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周三(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4 個月。 辯方指,被告由中一起照料病重父親,事發當日情緒受困擾下犯案,並非有預謀,事後有對警員道歉,現因本案定罪或被釘牌,望法庭考慮。被告前僱主撰信指,若她毋須坐監,「聽日想佢再返工」,支持更生。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被告與警方正面交鋒,可能引起他人仿傚,造成暴力衝突風險,行為極為不智,考慮被告案發時沒預謀,沒證據顯示有份造成破壞,衣着也與一般示威者不同,或只是一時衝動,就 3 罪共判囚 4 個月。
辯方:中一起照顧病重父 努力增值考獲幼教牌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及求情信,指被告蔡芷珺(22 歲,教師)的父親自她中一起因健康問題退休,至 2022 年逝世前,被告一直照顧他,如陪他洗腎、做手術。案發當晚她剛考試,並到廣華醫院探望父親,為減壓到鄰近朗豪坊消遣,遇示威人群後,情緒受困擾下沒聽警方呼籲立即離開,並以奶茶潑警。
辯方指,希望法庭考慮被告並非有預謀,事後有對警員道歉,本案無嚴重傷勢及財物損毀而輕判。
辯方:因定罪或釘牌 前僱主撰信支持更生
辯方續指,被告平日和哥哥分擔家務,也兼職協助「供樓」。此家庭環境下,被告仍勤奮正面,增值自己,考獲幼教牌照,原先前途無可限量,但因本案定罪,或被釘牌。
被告一直有志為教育界出力,指受母親為新移民影響,希望幫助類同人士,助新移民小朋友融入社會。她的前僱主亦撰信指,若被告毋須坐監,「聽日想佢再返工」,支持更生。被告本身也冀獲釋後重操故業,「以生命影響生命」。
官批或引起仿傚 惟接納或屬衝動
裁判官判刑時指,當日有為數不少示威者聚集,有人作挑撥及侮辱性行為。當日被告站在示威者前排,與警方正面交鋒,可能引起他人仿傚,造成暴力衝突風險,行為極為不智,可能令局勢惡化,而受襲警員上衣濕掉,被告逃避追捕,有他人在場,顯示場面不受控制。
裁判官續指,考慮被告案發時沒預謀,沒證據顯示她有份造成破壞,衣着也與一般示威者不同,如身穿格仔短裙、手執膠袋,或只是一時衝動。
裁判官最終就非法集結罪及襲警罪,分別以判囚 6 個月及 3 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及長期做義工獲刑期扣減,部分刑期亦獲同期執行,最終就 3 罪共判囚 4 個月。
同案共 6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 8 罪
本案共 5 男 1 女被控非法集結等 8 罪。被告依次為蔡芷珺(22 歲,教師)、羅家強(35 歲,文員)、馮志威(23 歲,電梯維修員)、梁宇正(21 歲,電梯維修員)、崔泓力(23 歲,侍應)及麥承軒(18 歲,學生)。
6 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旺角朗豪坊 4 樓中庭與其他人一起參與非法集结。蔡芷珺另被控同日同地襲擊警員 10186 和警長 33641 ;羅家強另被控故意阻撓及抗拒警署警長 50203;馮志威被控抗拒警長 48519;梁宇正被控故意阻撓警員 20294;麥承軒被控抗拒警員10186。
WKCC11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