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54 歲男警被指於 2023 年 11 月,串謀他人販運大麻及傷害他人,亦涉令一名警長收指示,銷毀針對他的刑事調查。男警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妨礙司法公正」3 罪 。另外兩涉案男女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分成 3 案周一(29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根據控罪書,女被告林宛瑩為律師,男被告李志謙則沒有報稱職業。控方申請把 3 案合併,並把案件轉介區院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16 日再訊。男警申請保釋被拒,另外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等 3 罪
案件合併後,被告王志輝(被起訴時 54 歲,報稱警員)被控 3 罪,包括各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次被告李志謙(65 歲,控罪書沒報稱職業)及第三被告林宛瑩(29 歲,律師),被控各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罪指,王志輝於大約 2023 年 11 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以及在同期,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妨礙司法公正」罪指 3 名被告於同月 16 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就針對王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進行的刑事調查,指示警長 5874 銷毀資料。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FLCC214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