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休班時偷拍女子裙底 指聘新律師申押後 官准但強調最後一次

被告何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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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家俊獲准保釋離開沙田裁判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被控偷拍

被告何家俊(39 歲,報稱公務員),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指他於 2025 年 8 月 1 日,在香港出於觀察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 X 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 X 同意。

警方早前指,男子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STCC75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