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周四(9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男警自行應訊,稱已聘新律師,但有待新舊律師交接後索法律意見,申請押後。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延至 5 月 21 日再訊,但指男警上次已因類同原因申請押後,強調今次是最後一次,「你如何更改律師團隊都好,都唔能夠咁樣再押後」。控方則表示,屆時若要審訊,將為證人申請屏風及特別通道。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周四(9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男警自行應訊,稱已聘新律師,但有待新舊律師交接後索法律意見,申請押後。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延至 5 月 21 日再訊,但指男警上次已因類同原因申請押後,強調今次是最後一次,「你如何更改律師團隊都好,都唔能夠咁樣再押後」。控方則表示,屆時若要審訊,將為證人申請屏風及特別通道。
25 歲補習教師承認在補習社偷拍兩名中學女生裙底,並把相片放在共享相簿,再分享連結予其他 X 用戶。被告周五(27 日)於區院承認偷拍及發布兩罪,被判監 4 個月。
案情指被告承認為滿足性慾偷拍,官指被告着他人發布涉案照片,又表示會每月更新一次照片。辯方求情指,被告不成熟,並非意圖令事主受驚及困擾,只是為滿足「分享照片的樂趣」,而事主有戴口罩不易認出,被告違誠信的情況「相對輕微」,官反駁說法。
50 歲規劃署高級測量主任涉於今年 10 月,在旺角朗豪坊偷拍女途人裙底,周二(1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非法拍攝及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押後至 11 月 27 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保釋。
辯方透露,被告正被停職,獲一半月薪,定罪後有機會被辭退,希望先索取感化報告再作判刑。案情指,被告於警誡下表示後悔及承認出於猥褻意圖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