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選舉事務處在各地張貼多張海報宣傳。23 歲男子被指上月在旺角損壞兩張海報,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明年 1 月 28 日判刑,以候索取感化令及社服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警方巡邏時發現海報被撕毀,翻查閉路電視後揭發事件。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貪玩犯案。庭上辯方提及,被告只撕掉海報一個手指頭的邊角,被撕的部分沒任何字句。
案情:警誡下認貪玩犯案
案情指,旺角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第四隊的警員 PC A9041,於 2025 年 11 月 22 日在旺角一天橋上,發現 2 張貼於柱上、印有「投入選舉 共創未來 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海報被撕毀。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被告於 3 天前晚上近 7 時犯案,隨後朝大角咀方向離開。
案情續指,警方發現海報被撕毀當天,在大角咀棕樹街一帶調查,期間旺角警區另一警員發現被告與閉路電視片中人相似,被告遂被截查及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出於貪玩撕毀海報。
被控刑事毀壞
被告毛志傑(23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指於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選舉事務處的兩張海報,意園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WKCC53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