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 2022 年至 2023 年,挪用逾 80 件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其中一人承認交替控罪「盜竊罪」,並任特赦證人,餘下 4 人不認罪,周四(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 3 天審訊。
特赦證人供稱,發現首被告曾選購薯波、薯餅及薯格作食物檢測,「之前檢測冇買過呢類型食物」,故當時曾向首被告查詢,對方向他稱上述食物「可以喺屋企用氣炸鍋整嚟食」。
特赦證人又指,首被告曾選購 4 盒重約 14 及 30 克的果醬,但作檢測用食物的重量,按要求應為 1 公斤。首被告當時則向證人表示,果醬「細細盒,可以搽麵包、做早餐」;首被告另指「屋企食開金象米」,若有多餘的樣本可取回家自用。案件周五續。
第二日審訊|特赦證人稱首被告率先分派食品 切割後取走部分肉類
證人:曾將部分食物帶回家
5 名被告案發時均為同一組的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其中第四被告劉承軒獲控方轉任特赦證人,並在周四繼續作供。劉供稱,第五被告李俊禧於 2022 年 8 月 31 日加入小組,並參與由第一被告陳映姍統籌的 2023 輻射檢測項目。
劉指,第二被告林曉君在 2023 年 1 月 5 日,指示小組成員選取數項 Citysuper 的食物樣本,當時劉將包括果仁、罐頭、意粉及米類產品的清單交由林訂購;林在同年 1 月 26 日取得食物樣本後,著小組成員取回早前選擇的樣本。
劉承認,當時將部分樣本送往政府檢測,其餘食物則帶回家自用,包括廉政公署在其家搜出的醬汁八爪魚、墨魚汁魷魚等 3 項食物。
證人:首被告曾稱薯波、薯餅等
「可喺屋企用氣炸鍋整嚟食」
劉指出,首被告陳映姍於 2022 年 2 月,從安得利香港餐飲有限公司選購食物作輻射檢測,劉在陳與安得利的電郵對話中,發現陳選購薯波、薯餅及薯格。劉補充,「之前檢測冇買過呢類型食物」,故曾向陳查詢,陳當時向他稱,上述食物「可以喺屋企用氣炸鍋整嚟食」。
劉另發現,陳選購了 4 盒重約 14 及 30 克的果醬,但作檢測用食物的重量按要求應為 1 公斤,故對陳的選擇感到奇怪,陳當時向劉表示果醬「細細盒,可以搽麵包、做早餐」。
裁判官王證瑜關注,果醬最後有否送往政府檢測。劉則表示不清楚,「唔係我做檢測」。
證人:首被告曾稱家中吃金象米故訂購
劉指,小組亦曾向 Unicorns Stores(HK) Limited 訂購食品,當時劉選購餅乾及咖啡類產品,劉也留意到陳選購 5 公斤金象米,惟當時小組其他成員大多選擇日本米,故詢問陳選擇金象米原因。
陳當時則指「屋企食開金象米」,若有樣本剩下可取回家自用;其後小組於 2023 年 2 月 3 日取貨後,成員各自取回選購的樣本,劉承認當時將多餘的伯爵茶包、黑朱古力威化取回家。
證人:首被告及次被告
曾在群組上載芝士配番茄相片
劉指,小組在 2023 年 2 月 11 日,收到從歐陸食品有限公司訂購作檢測的食物,陳同日在 WhatsApp 群組上載布拉塔芝士(Burrata Cheese)食譜,指可用 Glaze 黑醋調味。同日晚上,陳及林在 WhatsApp 群組分別上載一張芝士配番茄的相片,陳指「好好味」,李和劉分別回應「冇黑醋,白醋得唔得」及「係咪一定要加醋?」陳則再回應,指用黑椒或鹽都可以。
劉憶述,陳與他閒談中曾提及,會購買麵包配搭歐陸食品有限公司的火腿,並連同存放食物樣本的板雪櫃內的芝士一同食用。劉亦曾目睹,陳在其辦公室座位附近,分享那些火腿樣本予同事。
證人:認為「唔好嘥」
故將食物取回家
代表第一被告的大律師李澍桓盤問時,劉同意他是為了減刑,所以做控方的特赦證人,亦承認案發期間曾將部分食物帶回家。李澍桓覆述劉的錄影會面紀錄,指當時廉署人員曾問及他,是否承認自己是因貪心犯案,劉在庭上指,當時沒有正面回答問題,僅回答「唔好嘥」,又指自己「唔係日日偷嘢返屋企」,只是「間中」。
劉亦補充指,案發期間曾因辦公室沒有位置,而丟棄部分檢測後的樣本,亦會將部分取回家中,「食少少」才丟棄。
代表林曉君、余鳳珍的資深大律師梁卓然則指出,余鳳珍在 2023 年 3 月初結婚,問及劉是否知道余在結婚前曾休假,或未有參加向 Unicorns Stores(HK) Limited 訂購檢測食物事宜,劉稱「我可能記錯咗」,同意或有「錯誤的可能性」。
主控覆問時,關注劉指有「錯誤的可能性」的說法是指甚麼時候,劉則澄清為關於余鳳珍請假該次。
裁判官過去曾遇襲
近官位置記者席一度封起
此外,負責審理本案的裁判官王證瑜,去年 11 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案件時,被一名男子持刀企圖傷害,事後各區裁判法院加強保安(見另稿),王證瑜則在一度休假後,調至保安較嚴密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審案(見另稿)。
記者觀察所見,本案在審訊首兩天,即本周二、三(22、23 日),最靠近裁判官席的記者席被封起,共涉及 8 個座位。但未知有關安排,是否應王證瑜要求。
司法機構周四回應《法庭線》查詢時,未正面回答是否由王證瑜作出安排,僅指一般而言,司法機構會按法庭指示,因應個別案件的性質,及聆訊的運作情況,就旁聽座位作出安排。
就周三封起部分記者席之安排,司法機構則指,已預留足夠的座位給傳媒及旁聽人士使用,亦會因應運作情況檢視有關安排。按記者所見,至本周四,相關記者席已開放。
其中兩被告
由前刑事檢控專員代表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 歲)、林曉君(29 歲)、余鳳珍(28 歲)、劉承軒(35 歲)及李俊禧(37 歲),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各人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指他們於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有關樣本是政府財產。
控方由外聘大律師江祖胤代表;陳映姍由大律師李澍桓代表,林曉君、余鳳珍由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梁卓然代表,李俊禧由大律師姚大華代表,案件由裁判官王證瑜審理。
劉承軒早前與律政司達成認罪協議,承認一項交替控罪「盜竊罪」,即同時期在香港偷竊兩包芝士、罐頭法式燉小牛肉、醬汁八爪魚等,並任控方特赦證人。
WKCC269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