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歲男警被指 2023 年串謀販運大麻及傷人,亦涉指示另一名警長銷毀刑事調查資料,被控 3 罪。同案另有一名律師與 65 歲男子被控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周四(12 日)在區院再訊。
男警暫未答辯,辯方指正候索涉案錄音,官准押後 3 月 5 日再訊。律師與 65 歲男子則擬不認罪,官排期明年 2 月中開審,料以英文審訊 10 日。3 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男警暫未答辯 律師等 2 人擬不認罪
涉案男警王志輝,周四尚未表達答辯意向,其大狀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涉案錄音。同案的律師與 65 歲男子則擬不認罪,其大狀指希望法庭盡快排期審訊,讓被告可繼續其生活。
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批准辯方申請,押後王志輝的案件至 3 月 5 日再訊,另兩人則排期 2027 年 1 月 6 日審前覆核,同年 2 月 15 日開審,預料審期 10 日,將以英文審訊。控方庭上透露,審訊時將傳召 4 名警員及 2 名專家證人。
控罪:警員涉指示警長銷毀調查資料
案件原先分成 3 案,合併後被告王志輝(被起訴時 54 歲,報稱警員)被控 3 罪,包括各一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及「妨礙司法公正」。次被告李志謙(65 歲,控罪書沒報稱職業)及第三被告林宛瑩(29 歲,律師),被控各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控罪指,王志輝於大約 2023 年 11 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以及在同期,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被稱為「林仔」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妨礙司法公正」罪指 3 名被告於同月 16 日,在香港,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就針對王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而進行的刑事調查,指示警長 5874 銷毀資料。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DCCC14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