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47 人案」等案還押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在 2018 年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抗議,被趕離場時與保安員衝突,妨礙立法會人員;林及另一前議員尹兆堅,同遭控違反立法會《特權法》。 林卓廷早前表明擬認罪。案件周二(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撤銷林的保釋,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並發還保釋金。案件早前已排期於 12 月 13 日答辯。 散庭時,旁聽人士積極向林揮手,高呼「中秋節快樂」、「保重身體」,林亦在被告欄內揮手回應「收到收到、多謝多謝!」
林去年獲准保釋 惟因另案還押
被告欄內的林卓廷身穿白色裇衫,不時向旁聽人士點頭打招呼。裁判官提醒林若改變主意,希望重新申請保釋,可隨時提出。林 2021 年 12 月曾就本案申請保釋獲批,他以 1,000 元現金保釋,但續因民主派初選「47 人案」等案,繼續被還押至今。
被控違《特權法》第 19 條
林卓廷與同案另一被告尹兆堅,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特權法》),控罪指兩人於 2018 年 6 月 13 日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在香港立法會綜合大樓一樓會議室內,妨礙王姓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尹兆堅另被控襲擊鄭姓人士。
兩人早前表明擬認部分控罪,押至 12 月 13 日正式答辯。
ESCC29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