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啟德郵輪碼頭一道鐵閘倒塌,53 歲保安員被壓中雙腳需截肢。事主周四(23 日)入稟高院指建築署因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而令他受傷。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排期 2027 年 3 月 12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9 月,啟德郵輪碼頭一道鐵閘倒塌,53 歲保安員被壓中雙腳需截肢。事主周四(23 日)入稟高院指建築署因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而令他受傷。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排期 2027 年 3 月 12 日再訊。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五(28 日)處理被告求情。前常委鄧岳君攜帶講述六四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生平的書籍旁聽,遭法院保安員阻止,要求他將書寄存否則不能入庭。鄧引述保安指該書「敏感」,又曾以刀比喻,指即使不展示都不能帶入法庭。
「女長毛」雷玉蓮稱,在法院安檢處有警員稱「你兩個袋唔可以攞入去」,保安員則表示「如果唔寄存,就唔可以入去」。不過,上周在法院外被警員扣押記協「逆風而行」匙扣的陳劍琴及李盈姿,今次可帶匙扣入法院及法庭,未遇阻止。
司法機構周五晚回覆,引用今年 2 月由政務長發出的規則,指人員會評估包括旁聽人士展示物品干擾法庭秩序在內的風險,可禁止任何物品帶進法院大樓,亦可要求存放於貯物櫃。
2023 年 9 月,啟德郵輪碼頭一道鐵閘倒塌,53 歲保安員被壓中雙腳需截肢。碼頭營運公司、保安公司及保安主任否認沒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等 3 罪,案件周一(12 日)踏入第四天審訊。
保安公司的職安健高級經理供稱,因應事故約一年前油麻地母嬰健康院鐵閘倒塌壓死保安員,公司有指引列明若閘門不妥需即時停用,「總之有唔妥,就即刻停」,並確認保安主任在案發前安排保安員了解再決定是否圍封,做法正確。
碼頭營運公司董事總經理則供稱,事發前有要求「世紀」加強對員工的訓練,公司亦曾安排承建商檢查碼頭所有閘口。審訊周二續,將傳召專家證人作供。
第三天審訊|碼頭公司經理:曾拆導輪、沒接報運作有問題
2023 年 9 月,啟德郵輪碼頭一道鐵閘倒塌,53 歲保安員被壓中雙腳需截肢。碼頭營運公司、保安公司及保安主任否認沒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等罪,案件周五(9 日)踏入第三天審訊。
碼頭營運公司的經理確認,事發前約一年由維修公司檢查涉事鐵閘,發現需要更換導輪,故拆除了其中一個導輪作模版,至事發時未重新安裝,期間沒接報指鐵閘的運作有問題。旅遊事務署人員確認,鐵閘由建築署外判商興建。審訊下周一續。
第二天審訊|事主同事確認曾建議一同扶閘 事前沒知會上司
2023 年 9 月,啟德郵輪碼頭一道鐵閘倒塌,53 歲保安員被壓中雙腳需截肢。碼頭營運公司、保安公司及保安主任否認沒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等罪,案件周四(8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事主日前供稱,其上司即被票控的保安主任,要求他與另兩名保安員以人手扶閘。其孫姓同事周四供稱,曾向保安主任建議需機器協助,人手難以操作,但事主和另一保安員到場後,孫建議「我哋 3 個人試下拉起度閘,扶返直佢」,未知會保安主任便嘗試拉閘,最終鐵閘倒下。
證人在盤問下補充,當時向保安主任匯報鐵閘拉不動需協助時,不記得有否提及閘門傾斜,他亦確認自己一心想還原鐵閘,沒按正常程序處理。審訊周五續。
首天審訊|事主:上司要求盡量扶正個閘
2023 年 9 月,啟德郵輪碼頭一道鐵閘倒塌,53 歲保安員被壓中致雙腳需截肢。碼頭營運公司、保安公司及保安主任否認沒確保僱員安全及健康等罪,案件周三(7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保安員事主撐拐杖出庭作供,稱上司要求他與另兩名保安員「盡量扶正個閘」,3 人遂遵從指示,但差不多扶正鐵閘時,「手都未放」鐵閘便突然倒下。公司及上司一方指出,曾安排講座、發指引講及如何處理大閘問題,而上司從未指示他們扶正鐵閘。事主一概否認。
49 歲持雙程證男子,涉於 11 月 4 日在中環長江集團中心淋紅油、襲擊保安,被控「刑事損壞」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他周一(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罪,被判處監禁 14 星期。
案情指,被告進入上址,要求與長實集團管理層見面被拒後,往電梯大堂濺 3 罐紅油,之後掐保安頸及推其胸口。另外,涉案地址的業主上周五(7 日)向高等法院入稟,要求禁止被告進入上址,以及賠償案件帶來的損失。據司法機構網頁,有關案件將於周五(14 日)聆訊。
2022 年 8 月,一名任職於油麻地母嬰健康院的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疑走避不及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事件後,分別票控有關處所的佔用人、死者僱主及工程公司等 5 間公司,各被告均不認罪。案件周四(2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踏入第 15 日審訊。
為鐵閘提供電子部件的代理商在庭上指,案發後他曾與勞工處人員到場檢查鐵閘,提過有關安全的問題,例如鐵閘並沒有安裝「Stopper」(機械式擋板),以限制電動鐵閘「行到盡」的位置,如沒有安裝,鐵閘只靠「兩個轆」支撐則容易倒下。案件周五續審。
2022 年 8 月,一名油麻地母嬰健康院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疑走避不及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事件後,分別票控有關處所的佔用人、死者僱主及工程公司等。
案件原訂周五(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工程公司一方透露,遭勞工處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已上訴得直獲撤銷,形容該判決「對辯方有利」;僱主一方指「有機會影響埋答辯㖭」,需時索取指示。裁判官劉淑嫻將案押後至下周一(24 日)處理。
28 歲男子涉在 2019 年,在觀塘源成中心一間酒家爆竊,遇上保安員時襲擊對方,對方其後不治。男子承認兩項爆竊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二(4 日)在高院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死者受襲後,在後樓梯被同事發現,他當時浴血倒地,失去知覺,雙腿被桌布綁在一起,雙手被鐵線衣架綁著,上身有紙皮蓋著,另有藍色尼龍袋覆蓋鼻。
控方又指,被告在警誡下聲稱無意犯案,指爆竊是為了還債,他因警報響起離開卻遇上死者,向死者稱有人爆竊,並在對方擬回管理處報警時,從後襲擊對方。
法律101|「謀殺」與「誤殺」有何分別?定罪門檻有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