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監獄被捕 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罪 控罪指與羅冠聰及其他人請求制裁

黃之鋒監獄被捕 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罪 控罪指與羅冠聰及其他人請求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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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與羅冠聰等人串謀犯案

控罪指,黃之鋒(28 歲)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日 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法院外多名警員戒備

聆訊期間,法庭內約有 20 人旁聽,除了黃的親友,其餘多數為法庭職員及便裝警員。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亦有到法院,惟有職員向她指「完咗啦,唔准入去」,她最後未能進入法庭。

法院外的警力明顯比昨日加強,有逾 30 名軍裝警員駐守及巡邏,亦有多輛警車。另外,警方亦在路口架設水馬及阻車器,以及出動警犬協助搜查。

錢詩文
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亦到西九龍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西九龍法院外警力明顯加強。(《法庭線》記者攝)

WKCC244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