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五(6 日)早上在赤柱監獄被捕,下午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他 2020 年 7 月至 11 月,與羅冠聰及身分不詳的其他人請求制裁。
控方申請黃暫時毋需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主任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押後至 8 月 8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黃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開庭不足 3 分鐘,黃之鋒身穿深色恤衫應訊,精神不俗,被懲教人員帶上法庭期間不時點頭。法庭書記朗讀控罪後,黃表示「明白。」散庭後,黃亦向公眾席揮手。
控罪指與羅冠聰等人串謀犯案
控罪指,黃之鋒(28 歲)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日 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ii)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法院外多名警員戒備
聆訊期間,法庭內約有 20 人旁聽,除了黃的親友,其餘多數為法庭職員及便裝警員。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亦有到法院,惟有職員向她指「完咗啦,唔准入去」,她最後未能進入法庭。
法院外的警力明顯比昨日加強,有逾 30 名軍裝警員駐守及巡邏,亦有多輛警車。另外,警方亦在路口架設水馬及阻車器,以及出動警犬協助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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