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一(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31 日審訊,黎第 39 日作供。
控方展示黎於 7.1 立法會衝擊事件後,向下屬陳沛敏發訊指,「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庭上確認屬編採指示,希望大眾理解示威者,以免破壞這場運動。
另外,控方展示黎受訪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質疑修例與傳媒無關。黎指,若報道中國新聞,會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批評中國政府文章就會被指顛覆國家,又指修例前批評中國不會被捕及送往中國內地。控方指,黎對港府和中央作出無根據指控、誤導公眾,黎一概否認。案件周二(11 日)續審。
黎否認同意陳梓華等人請求制裁
針對黎多個 Twitter 帖文都附有「Stand With Hong Kong」Hashtag(標籤),黎表示,這些標籤均由「徒弟」李兆富添加,他當時沒留意。控方指,黎 Twitter 追蹤外國人物、組織,可見他渴望知道其他組織對《國安法》反應?黎稱,追蹤帳號事宜均由李兆富處理,他沒留意亦不感興趣。
針對涉及重光團隊(SWHK)、「從犯證人」陳梓華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控方指,黎在 2020 年 1 月之前,同意 Mark Simon、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要求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和敵對行動;並知悉 SWHK、「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進行國際游說工作;黎一概不同意。
控方續指,黎與陳於 2020 年 6 月 16 日最後一次見面,從未叫陳不要採取對中港的敵對行動,也沒要求陳不要與 Mark Simon、李宇軒或 SWHK 合作,進行國際游說工作?黎指,「他們從沒一起進行國際游說,所以我沒理由要求他們不要這樣做」。
黎確認 7.1 立會衝擊後曾下達編採指示
控方續就《蘋果》部分報道提問,控方引述黎供稱,他曾就兩宗事件給予編採指示,包括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晤新聞、以及「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針對 2019 年 7.1 立法會衝擊事件,控方展示黎分別與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時任動新聞總監張志偉於衝突翌日的對話。黎向張發訊指,「年輕人衝立法會事令我心情沈(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黎同時向陳沛敏發訊指,「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
黎庭上確認,當時關注事件的後遺症以及這場運動如何繼續,不希望事件對運動有負面影響。控方問,黎訊息中提到「平反」,是要平反甚麼?黎庭上指,因示威者做了可怕的事,故希望為他們平反。
控方問,即使示威者使用暴力,黎仍希望市民諒解?黎指,他希望大眾理解示威者,以免破壞這場運動。至於黎向陳稱要「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控方指黎是向陳下達編採指示?黎確認。
另外,黎與張志偉談及在「果燃台」上載片段的方法,黎提到已把新片段置頂,張則提及「年輕父親的片」,並傳送一張《蘋果》手機程式圖片,標題顯示「留守立會『死士』」。張後來向黎傳送網民留言截圖,指「很多網友的留言也同情他」,黎回覆「我們工作是把 sentiment(情感)擴大」。
控方指,黎想將這種情感傳遞給讀者,又要求張「擴大情感」,希望運動不會受事件影響,是否也屬編採指示?黎確認。

訊息顯示陳向黎問海報意見
黎否認屬指示 稱僅詢問意見
另外,陳沛敏於同年 11 月 16 日向黎傳送一張寫有「請投票止警暴」海報,黎回覆「沛敏,是否可以海報做長形些,看到警察身體較多,因有殘暴效果更大」、「感覺不是很暴力」。控方指,黎是給予編採指示?黎否認,指他是給予意見。
黎續指,編採指示是要求「做甚麼」(what),但他是提出「如何做」(how),即如何使海報變得更好,又指陳傳來海報,因她知道黎曾從事時裝業務,「她只是徵詢我的視覺判斷」。
對話顯示,黎向陳提及「我給他們看看再回覆你」,控方指黎另向工黨李卓人發訊指,「人哥,他們決定每款給你們 2000 張」。控方問,海報是否用作宣傳區議會選舉?黎稱不知道。李運騰關注,誰叫陳準備海報?黎稱不知道,有可能是陳自行決定。

發訊稱報道要「嚇壞生意佬」
黎指僅評論非編採指示
控方另展示黎與陳沛敏於同年 3 月 30 日的對話,黎稱「今日頭條做得好好,只是沒有說做大陸新聞分分鐘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和批評中國政府文章會被標籤顛覆國家安全等罪名,但很好了,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
黎否認上述訊息是編採指示,稱只是評論。
控方問,黎希望商界加入反對《逃犯條例》?黎稱,不是要他們加入(involved),而是想知會(informed)他們,讓他們注意到危險。控方質疑黎向港人灌輸恐懼,讓他們反對修例?黎重申,他是嘗試讓港人、商界注意到危險。
控方另提到,在黎、陳通訊前 3 日,Mark Simon 向黎提及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建議,針對修例事件「重要的是讓商界和法律界參與其中」。控方指黎向陳沛敏稱要「嚇壞那些生意佬」,是參考了郭明瀚意見?黎否認,指他與陳純粹在討論,他沒受郭明瀚的意見影響。
黎受訪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
控方質疑作無根據指控
控方另就涉案《蘋果》文章提問。《蘋果》在 2019 年 4 月 1 日報道〈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內容提到黎參加反修例遊行時受訪稱「呢單嘢過咗,我哋冇得做㗎!傳媒冇得做㗎!你話報道大陸新聞,佢(大陸政府)話你揭露國家機密;你批評佢,佢又話你顛覆國家安全,咁就冇㗎嘞,新聞自由𠵱家少少都冇埋㗎喇」。
控方指,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是源於一宗台灣謀殺案,為了解決香港與其他地區移交逃犯的漏洞?黎稱這是藉口,「如果人們都這麼認為,就不會有這麼多人上街抗議」。控方質疑,修例與傳媒無關?黎指,若報道中國新聞,會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批評中國政府文章就會被指顛覆國家,這與傳媒有很大關係。
控方問,若黎的邏輯是對的,批評中國便會被貼上「顛覆」標籤,都與修例無關?黎不同意,指修例前批評中國不會被捕及送往中國內地。
控方指出,這篇報道是對政府和中央作出無根據的指控、故意隱瞞事實誤導公眾、煽動仇恨;黎一概否認,指控方「一派胡言」。

黎稱專欄屬預測 否認灌輸恐懼
另外,控方展示同月 28 日黎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黎同意他透過文章呼籲公眾參與示威。針對文章稱「現在大陸對人民的嚴苛監控,也會在我們膽怯噤如寒蟬下慢慢在香港推行」,控方質疑修例與監控無關?黎指,這是邏輯上的聯想,也是其預測。
就文章提到「修訂《逃犯條例》就是要摧毀『一國兩制』這個習帝的眼中釘,將香港與大陸看齊變成一國一制」,控方質疑黎無事實基礎、虛構內容,撰文是為了灌輸恐懼,煽動讀者對中央政府的仇恨;黎一概否認,重申是提醒讀者可能會發生的事。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