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罪成候判 判詞指黎了解IPAC運作、供詞不可信 IPAC發聲明指從未合作

黎智英罪成候判 判詞指黎了解IPAC運作、供詞不可信 IPAC發聲明指從未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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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引報道指黎了解 IPAC 運作

根據開案陳詞,IPAC 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被列為串謀者之一。就黎供稱不認識 IPAC,指在庭上才首次知悉這組織,判詞引述裴倫德曾向黎發訊、《蘋果》報道等,指「足以推翻其證供」。

法官亦接納從犯證人陳梓華指,黎助手 Mark Simon 建議 SWHK(重光團隊)包括李宇軒加入 IPAC。法官認為,鑑於黎與 Mark Simon 的關係、黎對 IPAC 的了解、黎對尋求國際支持的重視程度,認為黎不可能不知道 SWHK 加入 IPAC,指黎、Mark Simon、陳梓華等人之間的協議,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然延續。

IPAC 指與黎從未合作

IPAC 在裁決後發聲明指,來自至少 30 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 90 名國會議員聯署,譴責裁決對黎智英不公。

聲明指,黎被錯誤地指控參與 IPAC 的活動,甚至有 IPAC 成員在審訊也被列為串謀者,強調組織與黎智英從未有任何合作。

裴倫德則在 X 表示,「我的名字在判決書出現了 161 次,『IPAC』出現了近 200 次」,重申黎智英與 IPAC 毫無關係。

特區政府斥污衊抹黑

外交部駐港公署周一批評,外國政府「說三道四」,指「個別國家和政客,長期以來打著『人權』『自由』幌子抹黑香港法治,妄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干涉中國內政」,就此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見另稿

特區政府同晚發稿指,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在頒下「黎智英案」定罪判決後,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惡意攻擊香港特區,作出種種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區政府續指,「這些來自外部勢力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正正反映國家安全風險是真實存在的」,指他們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完全是以政治凌駕法治,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以正視聽。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