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周一(15 日)被裁定罪成。黎在審訊供稱不認識「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法官引述報道、訊息、Twitter 帖文反駁,指黎了解 IPAC 運作,並透過創辦人收到活動資料,裁定黎不可信。(見報道)
IPAC 發聲明指,黎被錯誤指控曾參與 IPAC 的活動,甚至有 IPAC 成員在案中被列為串謀者,強調組織從未與黎合作,譴責裁決不公。特區政府周一發稿指,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在頒下黎智英案定罪判決後,完全無視法治精神,作出種種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裁決日主稿:黎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9人明年1.12求情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