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康橋之家」前院長涉性侵被索償案 警檢精液紙巾 張健華辯稱被插贓嫁禍

「康橋之家」前院長涉性侵被索償案 警檢精液紙巾 張健華辯稱被插贓嫁禍

分享: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警方並檢獲有精液的紙巾,檢出事主及張健華的 DNA,控方最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入稟區院向張健華及兩公司索償約 134 萬元,周四(6 日)展開第四日審訊。

張在盤問下,否認曾在辦公室內性侵事主,而原告方及法官多次指出,由院友拍攝兩人事發時的影片,多處與張的描述不符;張同意。張又辯稱,被人誣陷,又指稱有人插贓嫁禍,才會在辦公室出現含有自己精液與事主 DNA 的紙巾。
原告方續盤問張健華
質疑「一路講一路作」

被告張健華周四在原告方代表大律師謝祿英盤問下,描述 2014 年 8 月 10 日他與事主在其辦公室的情況。張指當時自己帶事主進房,先展示層架上的零食及飲品,著她揀選兩樣喜愛的糖果,承諾如果她不再「扭計」發脾氣,不再將飯碗「掟落街」,就會在翌日把糖賞給她。

張續稱,之後他拉開門,讓事主離開,但事主希望在房拿紙筆,並在張的辦公桌面找尋,其後張將房門關上。張其後指出,事主有彎身以找尋放在桌下的廢紙,期間張亦「烏低身睇佢攞咩」。張稱,事主又向他要求要飲品,而張拒絕,之後打開門,著事主離開。

謝質疑,張原稱事主在辦公桌上找尋物件,其後又稱在桌下,她提出張其實是「一路講一路作」,「醒起(事主)有彎腰部份就話啲廢紙喺檯底,醒起自己有彎腰就作話自己彎身睇」。張否認。

原告方及法官指
院友影片多處與張所述不符

原告方播放由「康橋之家」另一位院友拍攝的片段,指出畫面中的人為張,他當時動作是向前彎,臀部靠著門,其後右手有動作,而於張身前「貼得好近」的橙色人影則為事主。張稱能看見。

謝指出,畫面中張雙手環抱事主,張回應「你話見到就算啦」。謝又指出,張除了環抱事主,右手一直有向前後活動。

法官詢問,張是否同意根據描述,就算他彎身看事主在拿什麼,手部應不會有活動?張回應指,「我哋盲人睇嘢有時候係摸架」。官隨即問摸什麼?張指他當時右手動作是在觸摸辦公桌。張周四在庭上描述,房間內有放大鏡儀器供他日常使用。而審訊期間他須貼近螢幕看影片,不時稱「睇唔到」,稱自己「視力很差」。

謝指出,畫面中張有「攝衫動作」,但張早前描述的事情是不需要整理衣服的,張同意。謝又指出畫面上張伸高右手相信是拿取層架上的糖果。張稱不記得。

法官指根據張的描述,他去層架拿取物件是進入房間的階段,而不是離開房間。張同意。其後,影片畫面顯示事主從地下執拾糖果後用右手推門而出。謝指出,畫面與張所指,是他打開門讓事主離開的陳述不同。張同意。

謝向張指出,他有性侵犯事主、用「除褲遊戲」令事主除褲、解開褲頭取出自己陽具、觸碰事主私處、侵犯過後用紙巾清理他露出的精液並丟棄在辦公室垃圾桶、並給予事主喜歡的糖果及朱古力作獎勵。張一概不同意。

張辯稱有人「插贓嫁禍」

謝指出,警方於 2014 年 8 月 11 日到康橋之家拘捕張,並在 2 日後(13 日)檢走了張辦公室垃圾桶內的紙巾,而化驗結果顯示紙巾內含有精液,而且混合了事主的 DNA。

謝向張指出,化驗結果是由於張侵犯事主後射精,整理後有此結果。張不同意,辯稱含精液的紙巾應為他於事發 1 至 2 日前在宿舍房間自瀆後清理的紙巾。他稱向男職員透露曾自瀆,又指很少與女員工談論此類話題,但指「我哋嗰行賴屎賴尿、講性、講唔著衫好普通」。

張稱,他不知為何紙巾會在辦公室內出現,質疑院舍垃圾桶應會每日清理,但紙巾卻被轉移到辦公室,並且保留到警方搜查為止,指稱是有人「偷紙巾」再放到辦公室。他又估計,因事主在該辦公室滴口水或「打乞嗤」,紙巾上才有她的 DNA。

張又稱,事發當時有私家偵探偷拍他,懷疑有人誣陷他,「我估計係攞咗我最多錢嗰個,我啲股份俾人轉哂」。法官詢問張所指何人?張稱是本案的辯方證人李永耀,即為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董事。

張又質疑,拍攝影片的院友患有智力障礙,「手機點樣嚟,點樣拍?」,又認為有人教事主向院舍主管提出事件,指事主「講得好犀利添,又插入姨媽嗰度,又黃色又白色」。法官質疑有什麼人會預先知道張叫事主入房,然後插贓嫁禍?張稱有人之前已經部署。

康橋董事作供:已全權委託張營運
不清楚院舍日常運作

第二被告方傳召證人李永耀作供,由原告方先提問。提問下,李確認於 2012 年,李宏憲(李永耀父親)持有的「智友集團有限公司」購買了「康橋」絕大部分股份,成為大股東及董事之一。

李又供稱,由於父親身體問題,他獲授權行使董事職責,處理買賣交收,但其父親仍負責簽署文件。李同意,在收購「康橋」股份時有與張健華達成協議,委派他為「康橋之家」的院長,並監管院舍日常運作。李其後亦加入董事會。

謝問李,是否同意提供住宿照顧院友的「康橋之家」有責任確保患有智障問題的院友安全?李同意。謝續問,要確保院友安全是否需要聘請合適及足夠的人手?李指作為管理層,他們會跟隨社署守則規條,並「跟足標準做」。

謝詢問,「康橋」有否監管身為院長的張健華?李稱最大「檢測力」並非他們,已經有第三方,即是社署的定時查核及相關規條監管。法官續問,李有否要求院長定期向管理層報告院舍有否達到服務指標?又問院長是否不需要向「康橋」匯報?李認同指不需要。

李永耀:全權授權張負責所有營運

李又同意,他與父親很少參與院舍運作,全權授權院長負責所有營運。

李供稱,張健華由 2012 年「智友」收購「康橋之家」到 2014 事發當日,從未提交及交代「康橋之家」營運的帳目,李與管理層「完全理解唔到佢有出人工,亦都唔知道人工數目」,「只知道張生叫我俾爸爸簽 1、2 張支票」。

李又稱,他是在事發後接收「康橋之家」後重新看帳目,才得悉張從收入拿走部分錢作自己薪金。李不同意,「康橋」與張為僱傭關係,稱「我唔想用聘請呢個字眼,應該係委任」。

謝質疑,管理層有超過 2 年看不到帳目,為何容許張繼續運作,不「請走」張?在張要求其父親簽支票時,又不藉機要求張交代帳目?並向李指出,情況是不合乎商業常理。李不同意。

謝指出,李事實上同意「康橋」有聘請張健華擔任院長,而及後指出帳目問題是想撇除「康橋」的責任?李否認。謝最後指出,「康橋」並未在所有關鍵時刻,盡所有責任照顧院舍內所有院友安全。李不同意。

原告方已與「康橋之家」的母公司達和解

本宗民事索償案,女事主由母親代入稟,3 名被告依次為張健華、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及智友集團有限公司,案件由法官黃若鋒審理。被告張健華沒有律師代表。

原告早前庭上指,已與第三被告、「康橋之家」的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和解。

張健華於 2014 年亦就同一事件,被律政司控告一項「與精神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指他與事主非法性交。事主在錄影會面中提到,張用陰莖插入其下體。警方另在辦公室內的垃圾桶,找到 6 張紙巾,當中的精液染有張及事主 DNA。

2016 年 5 月 17 日,事主因創傷後壓力症及智障,不適宜出庭作供,控方終撤控。法官陳廣池認為他自招嫌疑,又指「控方是在無奈的情況下,才撤銷對被告的指控,本席認為這可說是被告的『幸運』,而是受害人或社會的『不幸』」。張其後被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永久「釘牌」。

DCPI648/2018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