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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53日審訊 鍾錦麟稱戴耀廷曾指不要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47人案-第53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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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5 日)展開第 53 日審訊。鍾錦麟繼續在控方主問下作供,指在 2020 年 4 月新東協調會議後,曾私下向戴耀廷指出,否決預算案或導致有意參選人被 DQ,又引述戴當時回應「咁我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財政預算案」。

鍾又稱,對新東協議文件中,使用「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否決權「無好準確嘅印象,究竟係『會』定係『積極』。」

鍾周四供稱,「民動」於 2020 年 1 、2 月曾計劃協調 2020 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惟「最後係由戴耀廷去主導咗成個協調嘅程序」,又指趙家賢曾冀由「民動」協調,但「無乜人睬佢」。而鍾、趙同年 2 月與戴耀廷會面,並達成共識,「民動」會協助戴領導的初選或協調。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鍾錦麟稱曾私下表達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 戴耀廷覆不會作出要求
周四報道:
47人案|鍾錦麟開始作供 稱「民動」早於2020年2月與戴耀廷達共識協辦初選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16:23 休庭 下周續審
16:20 鍾指何桂藍新東會議上介紹自己是「立場姐姐」 何大聲指「我肯定無!」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鍾錦麟於 2020 年,相信候選人提出反政府的議題,有機會導致 DQ?鍾稱,參考過去 DQ 例子,不可提倡港獨、自決,「呢個係紅線中嘅紅線啦」。

Beel 問,當戴耀廷提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時,對鍾來說是出現紅旗,或會引致參選人被DQ?鍾稱,「我認同係一個風險囉。」

Beel 指,鍾提到 2020 年 4 月 14 日新東協調會議的房間,有數張檯,並有檯為組織者的位置。鍾稱,不知有沒有預先指明哪張檯由誰人使用,「我只可以講我、程張迎、區諾軒、戴耀廷、趙家賢同埋黎敬輝,係坐喺同一排度囉。」

Beel 問,鍾於 2020 前認識區諾軒?鍾指,「十年前已經識佢㗎喇。」Beel 續問及,鍾到達時的情況。鍾稱,當他到達時,戴耀廷則請大家自我介紹。Beel 問,鍾當時有否提到自己遲到?鍾稱沒有。Beel 再問,因為鍾相信會議剛開始?鍾稱,「我相信個會議無話無咗我唔得」,旁聽聞言大笑。

法官李運騰問,鍾到場時有否嘗試留意,會上有完成討論的事項?鍾指沒有。Beel 問,是否記得何桂藍的發言?鍾稱,「記得佢介紹過自己係立場姐姐囉。」在被告席的何桂藍隨即大聲指,「我肯定無!」鍾再指,「佢嘗試稱話人哋叫佢自己做立場姐姐。」何再激動地說,「無,肯定無!」

Beel 問,她只有說過這些事項?在法官澄清下,鍾稱,「誒,我記得就係呢部分囉。」Beel 其後指,會在星期一再續盤問。陳慶偉遂下令休庭。

16:10 鍾稱戴耀廷 2020年 5 月與區會主席見面 提及初選協調已完成、有共識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鍾錦麟,是從戴耀廷得知有共識?鍾稱,「係嚟自我喺(新東)會上面見到眾人嘅共識。」Beel 再問,鍾有出席過多少個協調會議?鍾稱,只有新界東第一次協調會議。

Beel 問,其他地區的共識,是依賴其他人的說法?鍾稱是,「依靠我,一方面係收到嘅訊息,另一方面就係收到嘅文件」。Beel 再問,基本上是聽戴耀廷覆述?

鍾答稱,「就住係(2020 年)5 月尾嘅時候,我諗返起我同戴耀廷係有一次會面,另外有兩位區議會主席亦都在場,嗰個會議只係關於搵場地嘅問題。所以我唔係花法庭太多時間去解釋當中嘅詳情,但係戴耀廷裡面其中一句就係話,『所有嘅初選協調已經係完成咗,同埋係有共識喇。』」

法官李運騰則稱,此方面要詳述,問該次會面是何時發生?鍾稱,「喺大概(2020 年)5 月中至 5 月尾左右,戴耀廷相約咗我,程張迎同埋當時嘅大埔區議會主席關永業同埋羅庭德,即係北區區議會主席。除咗羅庭德之外,其餘嘅人都有出席,當時我哋喺沙田新城市廣場嘅 Beans 餐廳。」

李問,是中午?鍾表示,「中午,食咗個午餐,戴耀廷喺個會面上面同我哋講,個協調會議已經完成,咁就成個流程最後亦都敲定咗,佢亦都同我哋講咗成個初選嘅日期係會點樣做。之後就係去到搵場地,即係票站場地嘅階段,而佢希望各個區議會主席,可以幫手搵各個行政區入面,搵地方去做票站。」

鍾又指,「而戴耀廷亦都有話,係佢亦都會接觸唔同嘅參選人,大家,當大家都可以去,搵一搵一啲地方去做投票站嘅時候呢,咁個票站個設置就會對大家最公平喇,佢亦都提議搵各區嘅一啲黃店等等喇,去做依啲嘅票站,所以佢希望各個區議會主席幫手去搵新界東嘅各個票站。」

16:00 鍾指與戴耀廷對話「拗唔過」戴

法官陳仲衡問,戴耀廷撰文提到否決權,他沒有將與鍾錦麟的私下對話內容補充在文章內?鍾稱無。

法官李運騰問,即在 2020 年 4 月中,由於戴的文章及建制派的意見,令鍾認為提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增加 DQ 風險?鍾同意。李再問,即使沒有人在會上提出,鍾仍然向戴私下對話,其後鍾對戴的回能感到滿意,或是已釋除疑慮?鍾稱,當時相信戴耀廷指合法的說法。

李追問,建制是批評戴的說法,故鍾想聽他的解釋?鍾稱,「我嘅關注就係有無犯法,表面睇,《基本法》的確係賦予咗立法會,去審批政府開支嘅權力,我當刻唔能夠去答戴耀廷點樣犯法。」

李再問,與戴對話後,鍾獲取甚麼額外資訊?鍾稱,「誒我拗唔過戴耀廷。」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問鍾,他與戴兩人的對話是在新東首次協調會議後發生,當時是會議初期,仍未決定初選的形式?鍾稱,「唔同意,嗰時對初選點樣去進行已經有共識㗎喇。」陳慶偉則指,九東未決定。

李運騰指,新東首次會議,有關是否做初選已有共識?鍾稱同意。

15:55 鍾:對初選批評來自建制不同方面 相信建制媒體某程度上代表中央政府想法

辯方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問鍾錦麟,指他曾為民主黨成員,其後加入新民主同盟,問兩者有何分別?鍾反問,「究竟係想知新民主同盟係同民主黨有咩分別吖,定係想知新民主同盟…有幾新呢?」被告隨即大笑。法官陳慶偉稱,是本質上,指鍾轉去另一個政黨,兩黨的意識形態上有何不同?

鍾稱,「兩句喇,新民主同盟源起就係不滿當年民主黨進入中聯辦去商討政改方案,從而通過政改方案。」被告席的彭卓棋、陳志全發笑。

Beel 其後問,在泛民框架下,有不同民主派政黨?鍾同意。Beel 再問,民主黨、新民主同盟有不同,而兩黨可以一同合作,是因為大家都爭取普選?鍾同意。

Beel 問,鍾向戴耀廷稱,財政預算案投否決票,可致參選人被 DQ,為何鍾會如此認為?鍾稱,「因為從媒體上面得知。」陳慶偉指,媒體會透露很多事情。鍾答稱,「不幸地都會成真。」庭內隨即傳出大笑聲。陳慶偉則稱,只是部分會,因為存在假資訊。鍾稱,「所以,誒,係有依個擔憂囉。」

陳指,辯方大狀的問題,是為何提到否決預算案會引致參選人被 DQ,又指原因比結果更重要。鍾頓一頓後稱,「誒,我純粹相信,由建制媒體去報道依啲嘅風聲,係某程度上都代表咗中央政府嘅諗法,喺 2019 年嘅社會事件之後,中央政府嘅對港政策唔會不為所動,所以我覺得係有依個風險,係要謹慎去處理,而且,誒,而且嗰個對整個初選嘅批評,係來自建制嘅不同方面,唔係來自個別板塊。」

陳慶偉問,即簡短而言,鍾從建制媒體中發覺有風險?鍾稱,「認同,而且喺 2019 年發生嘅 context 底下,去閱讀依啲嘅訊息。」

陳又問,就算戴告知是《基本法》賦予權力,但沒有改變想法?鍾稱,「誒…我帶住一個,或者咁講,『疑中留情』囉。」

陳慶偉追問,建制或是戴的意見?鍾稱,「對於戴耀廷嘅講法疑中留情,我相信中央,可能係而家嘅講法,係會有『組合拳』。」傳譯問,「組合拳係咩嚟?」庭內隨即大笑。陳慶偉則指是拳法。

15:50 何桂藍代表大狀開始盤問

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開始盤問。鍾錦麟確認,只是認識何桂藍,並不熟悉。Beel 指,「民主動力」於 2016 年的立法會選舉曾協助民主派協調。鍾指是曾經協調,但不成功。

Beel 問,戴耀廷於 2016 年發起「雷動計劃」,目標是爭取立法會過半議席,與 2020 年的目標相若?鍾稱,「我唔肯定嗰陣時係爭取攞過半嘅議席,定係最多嘅議席,而且更加無提供到財政預算案嘅問題。」

Beel 指,鍾 2022 年 12 月 19 日錄取證人供詞,當中提到 2016 年「雷動計劃」,希望民主派爭取過半議席。鍾指,「我唔記得好準確嘅講法係點樣。」Beel 其後展示鍾的口供,又指知道鍾可以很快讀完,請他集中看第六段。法官陳慶偉發笑。鍾在數秒後稱,「睇完第六段」,旁聽及被告大笑。

鍾其後稱,「誒應該咁講,呢個 statement 上面有一個比較籠統嘅講法。」Beel 指,但於 2016 年是好確切希望可以達半議席?鍾稱,「我唔肯定喇呢個嘅講法就,如果做得到達半就係一個理想嘅情況,但我想指出嘅情況,就住今次,相對於 2020 年嘅情況,2016 年係無呢種大規模,甚至係協調功能組織嘅情況嘅。」

Beel 指,其問題是指 2016 年的目標與 2020 年相若?鍾稱,「係 2020 年嘅目標係更加明確喇。」

Beel 再問鍾,當時 2016 年的目標。陳慶偉則問,是否有需要深究?Beel 遂問,2016 年的失敗,是因為民主派政黨不能成功協調?鍾稱,「簡單啲嚟講,係。」

15:43 開庭
15:14 休庭
15:05 黃碧雲、林卓廷代表大狀完成盤問鍾錦麟

辯方大狀沈士文其後展示 2023 年 1 月 28 日的口供,並引述其中一段,著鍾錦麟閱讀:

我補充返我 2022 年 12 月 19 日錄取嘅口供第 9 段,戴耀廷聯絡我表示他陸續安排各地方選區有意參選 2020 年立法會選舉的政黨及民主派人士舉行會議,並認為有關會議應由各區的區議會主席主持,故邀請我及時任沙田區區議會主席程張迎主持新界東協調會議,主要係協調新界東選區要出幾多席位去參加 2020 年立法會選舉,第二是選用初選方案還是棄選方案,棄選意思即係不舉行初選,所有有意參選者都可向選舉主任報名參加 2020 年立法會選舉,大會會委托機構於宣傳期後段進行民意調查,決定向選民呼籲集中投票若干隊伍參選名單,其餘候選人則要停止選舉宣傳方案。第一次新界東協調會會上未有討論否決財政預算案。

鍾很快讀畢稱,「我睇完。」被告席的彭卓棋發笑。鍾確認內容正確,且新東首次會議沒提及否決預算案。

沈問,在該次會議,有沒有人向鍾討論過否決預算案?鍾稱沒有。鍾又確認,沒有看到林卓廷,惟不記得民主黨代表是否為莊榮輝。在法官提問下,鍾稱認識莊。

沈稱,沒有進一步問題。代表施德來的大狀黃廷光稱對此證人沒有問題。

陳慶偉遂下令休庭 15 分鐘。

14:55 法官問及新東首次會議場地佈局

辯方大狀沈士文其後問及新東 2020 年 4 月 14 日的協調會議。鍾確認,是在晚上 7 點至 9 點進行,他指當日自己遲到 15 至 30 分鐘。

法官李運騰問,有沒有人比鍾更遲到達?鍾稱,「我唔記得有其他人比我更遲,有嘅,不過個人係唔關事,係嚟錯咗個場地,係同個案件係無關嘅。」被告席的鄭達鴻發笑。

李再問及,當時會議的佈局。鍾稱,「嗰個係一個長型嘅會議室…活動室嘅,咁就係用啲長檯砌咗好似一條長檯咁樣係大家去坐。」

至於房間的大小,鍾稱,「誒我唔識形容間房有幾大。」法官陳慶偉指,以法庭為標準。鍾一邊擺動雙手,一邊稱是由法庭內的一邊,直至另一邊。陳慶偉則驚訝地稱,那是一間大型的房間。鍾答稱,「間房係好大㗎。」

李運騰則指,認為是一個大廳多於一間房。被告席的林卓廷聞言大笑。李問,鍾會否無留意到有其他人出入?鍾則稱只有一個門口。陳慶偉問,那 20 人佔了房間多大?鍾稱,「我諗五分之四倒啦。」林卓廷隨即反問,五分之四?李運騰亦一度皺眉。

沈問,當日鍾坐在程張迎、戴耀廷、區諾軒旁邊,出席者則在兩邊坐?鍾又邊做手勢說,「係喇,就係坐埋一邊,係喇。」沈指,在控方主問中,鍾提到程張迎請出席者自我介紹。鍾稱,應是戴耀廷。鍾又在沈的提問下同意,自我介紹後隨即討論鍾提及的兩個事項,會上的氣氛溫和。

14:40 辯方就新東協議文件盤問鍾錦麟

辯方大狀沈士文問,在 2020 年 4 月 14 日 的新東協調會議之後,鍾錦麟曾在該會議的 2 日後、同年 5 月 7 日,以及 6 月 8 日收到新東文件。鍾同意。

沈問,鍾在首次收到文件時,沒有提出反對?鍾稱,「因為戴耀廷 send 出嚟嘅版本,已經係我初稿之時已經提出咗我嘅反對。」法官陳仲衡問,是關於目標議席?鍾同意。沈問,修正版本沒有處理否決預算案?鍾確認。

法官李運騰問,鍾於 5 月 7 日有收到文件?鍾稱,「唔好意思,5 月 7 號嗰個(文件檔案)我無開嚟睇,我唔知係咪我講得唔清楚,4 月 16 號嗰個(文件檔案),應該嗰個先至係戴耀廷我肯定佢係有傳畀所有會議嘅參加者,唔好意思。」

法官陳慶偉問,鍾有否讀到文件的第二點?鍾稱,「無去留意,因為我係主要去睇個初選個遊戲規則係點樣做。」

李運騰問,即鍾是關注目標議席?鍾稱,「係,同埋我有乜嘢要去配合去做。」李再問,鍾在 4 月 14 日主持新東會議,並帶領兩個項目,鍾是否只負責這兩樣?鍾稱,「戴耀廷、我同程張迎三者係無傾過大家嘅分工係點樣嘅,只係個討論嘅流程去到嗰個部分,就鍾意就插嘴咁樣」李追問,即鍾只關心目標議席的議題?鍾同意。

沈再問,鍾在 5 月、6 月收到的新東文件,鍾有否留意過第二段有關否決預算案?陳仲衡指,證人有否開過文件?

沈遂問,鍾有否收過文件?鍾稱,「5 月嗰份冇,6 月嗰份有。」沈追問,有否留意到文件的第二段?鍾稱,「有嘅,不過都係大同小異。」

鍾又在提問下同意,如果當時有留意到第二點,就會知道是與否決預算案有關;而鍾當時對此議題沒有太大興趣,亦沒有向戴或任何組織者提出反對。

14:35 法官打斷辯方提問 着陳詞時交代

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續盤問鍾錦麟,指午膳前問及鍾,對於「35+」計劃的擔憂。

沈指,鍾的證供提到,2020 年 4 月 14 日曾與戴耀廷私下對話,而戴有解釋,只會提到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法官陳仲衡糾正傳譯的譯法。

沈問,中文是否為《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鍾確認。沈問,戴有重申為《基本法》的權力,且是合法。鍾稱,「誒我當時相信咗戴耀廷嘅講法而咁樣認為。」陳仲衡問,戴是相信《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包括無差別否決?沈則指,這不是證供。

陳問,鍾憂慮當選的議員無差別否決,會引發 DQ(取消參選資格)?鍾稱,「我知道有依個風險,但係個風險實際上面個理據係咩嘢呢,嗰陣時我係唔清楚。」

沈再問,即鍾在私人對話中,提到否決預算案會引致 DQ,戴當時回答稱,只要求「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鍾稱同意。沈再問,他當時避免否決預算案一詞?鍾稱,「事實,陳述上係。」

沈問,戴耀廷作出回應時指,不會叫人無差別否決,只會叫人積極運用。鍾稱,「戴耀廷嘅講法係咁樣,但係事實上我唔係好理解兩者嘅差別。」

沈再問戴當時的說法時,法官陳慶偉隨即打斷要求問下一條問題。沈再問,據鍾的理解,戴當時只是重申《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陳慶偉則指,鍾已稱不知有何分別。

沈指,當時戴稱「 咁就唔會有問題喇掛」。鍾指,「佢講嘅係話,講明係《基本法》賦予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掛。」沈打算追問時,陳慶偉稱下一個問題,要求沈留待陳詞交代。沈則稱不明白,陳指不容許問,指證人已回答。沈則堅持要問;陳慶偉則指,他亦堅持立場。沈遂稱,會留待陳詞交代。

沈問,鍾因為相信戴能夠理解,故沒有再向戴提出討論。陳慶偉又再打斷,指下一個問題,指沈是問證人對戴的理解。沈遂問,鍾因為相信戴的說法而沒有繼續討論?鍾稱正確。

沈又問,因為戴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故他有更好的理解?陳慶偉則指不一定。沈遂問,鍾是否有法律專業?鍾稱,「除咗調解之外,無任何專業。」沈又問,是否認為戴有更好的法律專業?法官李運騰質疑問題不相關,認為可留待陳詞處理。

沈其後問,鍾就「35+」的目標是在立會爭取更多議席,以讓民主派在體制內發聲。鍾稱「正確,盡力去做。」

14:33 開庭

被告席的楊雪盈、黃碧雲笑著閒談,表現輕鬆。另林卓廷在開庭前,走到被告席前方。有懲教人員在門邊說,「律師,林卓廷律師,林卓廷律師!」其後林與律師對話。

12:42 休庭
12:30 鍾指若協調會議加入否決預算案 會將民主派擺在「非常之困難」情況

法官李運騰問鍾錦麟,即在 2020 年 2 月太古城會面前,趙家賢已對戴耀廷有不好印象?鍾同意。法官陳仲衡問,鍾在 2020 年 4 月 14 日前向戴表達關注前,有否向趙表達過?鍾稱沒有。

李運騰其後問,戴耀廷當時在太古城的會面上,未有關注成功當選的參選人之後發生的事?鍾稱,「我哋無討論到,因為我認為戴耀廷都唔會覺得民主動力會有力執行到立法會議員喺立法會入面嘅所作所為。」

鍾舉例稱,「過往民主動力雖然協調區議會選舉,但係民主動力亦都無話去監察嗰啲區議員當選之後嘅投票取態,係咪同民主派嘅相近。簡單啲嚟講,唔會有一個懲罰機制,咁所以立法會都應該好相近嘅。」

李問,辯方大狀的問題是集中問太古城的會面,會上沒提過成功當選的參選人其後的作為?鍾答稱無提出過。

辯方大狀沈士文問,在 2020 年 2 月在太古城的會面之後,鍾才知悉戴有關否決預算案的文章,而鍾關注會招致參選人被 DQ,並隨後於 4 月 14 日的新東首次會議後,才與戴耀廷作出私人對話?鍾同意。

沈問,鍾其中一個關注是否傳統民主派不會同意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稱,「呢個唔係我當時嘅考慮,而當時亦都有一啲傳統民主派嘅政黨,我知道係提出過呢啲嘅建議。」

李運騰問,甚麼建議?鍾稱,「公民黨喺當時 3 月嘅時候開過記者會,去提出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嘅呢個建議。」法官陳慶偉問,即 2020 年 3 月 26 日?鍾同意。陳再指,現時是稱 2 月的會面。鍾則稱,會面上沒有提及。

沈指,鍾的口供提到,傳統民主派不同意攬炒,如政府建議興建醫院,相信他們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鍾確認他有說過。沈問,新東會議後,鍾有否向戴提出上述字眼?鍾稱沒有。

李運騰問,鍾有否聽過傳統民主派提出興建醫院的例子?鍾稱,「法官閣下,如果係討論就無,但我想提出我有另一頂帽係區議會主席。我區議會選舉嘅其中一個政綱係擴建將軍澳醫院。」李指,這是鍾的個人政綱。鍾稱,「所以我去錄取依個口供嘅時候,有依個諗法。」

李問,即鍾不是聽過其他人的說法?鍾稱,「誒唔係,我只係覺得我嘅諗法係會代表好多民主派地區工作者嘅諗法。」

沈其後問,如「35+」計劃出現否決財政預案而致參選人被 DQ,是一個很差的情況?鍾同意。沈再問,鍾當時想,若協調會議上加入否決預算案,會有很多民主派不同意?鍾表示,「我無聽過任何人話不同意呢個諗法,但係呢個情況的確會令好多民主派,尤其是啱啱拎到區議會主導權嘅議員,擺係一個非常之困難嘅情況。」

陳仲衡問,故鍾在新東會議後向戴提出想法?鍾稱,「都係我一個諗法。」陳慶偉問,是鍾作為區議會主席的看法?沈亦問,同樣是鍾任區議員多年的看法?鍾均表示同意。

陳慶偉下令休庭午膳。

12:17 鍾錦麟稱於初選前 趙家賢、戴耀廷於區選協調上「相當不快」

辯方大狀沈士文問鍾錦麟,在 2020 年 2 月的會面上或會面後,有否聽過趙家賢表達對初選計劃的憂慮,並需要作出考慮?鍾稱,「呢個唔肯定,因為同佢討論當中嘅一啲細節,可能係嗰個時間會唔記得咗,但係隨後趙家賢表達對戴耀廷嘅憂慮,呢個就絕對有嘅。」

沈指,鍾又提到就否決預算案,對戴耀廷表達過關注。鍾同意。

沈問,趙有否提出過關注?鍾稱,「我唔肯定趙家賢嘅擔憂同我係咪一樣,但係趙家賢對戴耀廷,係咪願意喺成個初選嘅過程入面…」法官傳譯再問鍾的意思,鍾續稱,「係咪將依個初選裡面遇到嘅唔同問題,係咪同民主動力講呢,係有好多嘅擔憂同埋不滿嘅。」

法官李運騰打斷指,即有關缺乏問責?鍾反問法官的意思,李指,他提出的用字不當。李其後問,鍾提到,他與趙家賢有各自擔憂,故想知道鍾何時提出擔憂?是在 2020 年 2 月?鍾表示,「我唔記得咗幾時開始有呢個擔憂,但係隨住成個初選嘅執行,sorry,隨住初選嘅執行,呀趙家賢嘅擔憂同埋對戴耀廷嘅不滿,愈嚟愈強烈。」

李再指,是問鍾本人的擔憂。鍾答稱,沒有早至 2 月就有擔憂,而是在新東協調會之前,又指「戴耀廷將成個否決財政預算案嘅計劃,愈嚟愈具體化嘅時候,當佢講得愈詳細,建制派或者親中央政府嘅人士嘅反應愈嚟愈強烈嘅時候。」李問,即鍾的擔憂愈趨強烈?鍾同意。

李轉問,趙的擔憂是否不被充分通知?鍾稱,「佢同我表態嘅就係囉。」李追問,是何時發生,早於 2020 年 2 月?鍾答稱,「誒之前區議會選舉嘅協調上面,佢同戴耀廷已經弄得相當不快。」被告席的鄭達鴻發笑。

12:10 鍾錦麟稱 2020 年 2 月「民動」同意與戴耀廷共同辦初選

辯方大狀沈士文問,鍾錦麟、馮智活、趙家賢及戴耀廷於 2020 年初在太古城的會面,目的是讓「民主動力」及戴作出商討?鍾錦麟答稱,「係嘅,係令兩邊唔需要做重複嘅工作。」

沈追問,會上戴耀廷是否沒有提過否決權?鍾稱同意。戴會上只是集中提到,民主派在換屆選舉中可以得到過半議席。沈再問,在 2020 年 2 月的會面後,鍾有讀過戴耀廷的文章,得悉他提倡否決預算案。鍾表示同意。

沈問,當時會面是在太古城一間酒店?鍾稱,「係,酒店入面嘅一樓餐廳。」沈再問,會面的結果是否同意戴耀廷、「民動」會一同參與協調工作?鍾同意。

法官李運騰問,當時有否討論過戴、「民動」的分工?鍾稱,「正如我尋日所講喇,戴耀廷係設計流程呀,係點搵人去做個程式呢,係已經諗好晒架喇。聯絡候選人嗰方面,區諾軒同埋戴耀廷都已經做緊喇。咁所以…佢希望民主動力就係希望可以幫手去,如果真係有啲協議需要有啲團體去簽署呀,譬如銀行戶口去眾籌呀,呢方面就希望民主動力去幫手囉。」

沈問,會面上大家都同意共同一齊籌辦初選,但沒有提到簽署任何文件?鍾稱沒有。

鍾在提問下同意,在是次會面後,戴耀廷、趙家賢有就初選緊密溝通,另「民動」職員黎敬輝、周沛霖(音譯)、陳倩盈(音譯)均有協助;鍾又同意,「民動」有協助初選的準備工作。

12:00 鍾稱趙家賢欲參與協調初選「最主要原因」是不想「民動」被排除在外

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開始盤問鍾錦麟,指會問及「民主動力」在初選的角色,以及 2020 年 4 月 14 日的新東協調會議。

沈稱,鍾曾錄取兩份無損權益口供,第一份是在 2022 年 12 月 19 日錄取。鍾笑答,「誒日期我唔,我唔能夠有好準確嘅記憶,大概係呢個時段。」沈再指,第二次無損權益口供是於 2023 年 1 月 28 日錄取。鍾稱,「大概係嗰個時段。」

沈指,鍾在控方主問中提到 2020 年初期,趙家賢希望在參與協調該年 9 月的立法會換屆選舉。鍾稱,「有興趣去做囉。」沈問,是否有數個原因,趙及「民動」會有興趣參與協調,其中一個原因是「民動」在 2012 年開始進行協調工作?鍾同意。

沈指,「民動」曾進行民主派的立法會選舉、區議會選舉的協調工作。鍾稱,「立法會選舉都係補選裡面成功過一次,就係 2018 年嘅新界東同埋九龍西嘅補選,但係換屆選舉就係無成功過。」

法官李運騰指,大狀並非問是否成功,而是「民動」曾參與立法會換屆選舉的協調工作。鍾表示,「如果係關於有無付出過努力去協調,就係由 2016 年嘅換屆選舉開始。」

鍾在提問下同意,「民動」是一個出色的組織在進行民主派的協調工作;另 2020 年,趙家賢為「民動」召集人、鍾與馮智活則為副召集人。

沈士文問,2020 年初,他們 3 人有否作出討論?趙稱,「誒,只係同趙家賢去討論,馮智活只係後尾佢知情後,係介入依件事,係將民主動力、戴耀廷區諾軒兩方面係撮合。」

沈指,即趙先與鍾錦麟作出討論,而鍾當時得悉趙有意進行協調?鍾同意。

沈問,是否有兩個原因,令趙熱衷於進行協調工作,首個原因是「民動」已進行協調多年,應要繼續?鍾稱,「唔係最主要原因。」沈遂問,是其中一個原因?鍾指,「誒,我唔能夠肯定係咪理所當然嘅。」

沈續問,第二個原因是否趙不想「民動」邊緣化或被排除在外?鍾表示,「呢個係最主要嘅原因,從而會影響到之後區議會嘅協調工作,係鑑於 2019 年嘅選舉結果,而得出依個嘅擔憂嘅。」

鍾又在提問下同意,在 2020 年初期,趙、鍾得知戴耀廷進行協調,而趙及「民動」很想參與;他們在太古城的首次會面是由馮智活安排,會上的出席者包括鍾、馮智活、趙家賢及戴耀廷。

11:50 辯方開始盤問鍾錦麟

辯方大狀黃宇逸稱,他代表本案被告鄭達鴻、梁國雄,並有數條問題。

黃問鍾錦麟,社民連是否長期被視為左翼組織?鍾稱,「同意,而且佢哋都係咁樣去宣稱嘅。」鍾又同意,梁國雄的立場與社民連一致,且社民連長期爭取全民退休保障。法官陳仲衡問,那普選?鍾稱,「亦都非常之堅定。」

鍾又在辯方提問下稱,知悉梁國雄曾為立法會議員,且他當時經常推動全民退保。黃問,梁國雄不時稱,若沒有全民退保,就會否決預算案?鍾同意。黃其後稱,沒有進一步問題。

法官李運騰問,鍾錦麟曾出席 2020 年 4 月 14 日的新東會議,是否記得當日出席的人數? 鍾稱,約廿零三十個左右。李問,是否記得誰代表社民連?鍾稱「唔記得」。

李再問,社民連代表有否發言?鍾稱無印象。李追問,鍾對何人的發言有印象?鍾稱,「誒劉頴匡囉。」李遂問其發言,鍾表示,「佢係比較堅持用初選嘅方案囉,而唔係個棄選方案。」

黃表示沒有進一步的問題。

代表吳政亨、余慧明的大狀梁麗幗稱沒有問題。另代表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的大狀,以及自行代表的劉偉聰均稱沒有問題。

11:49  開庭 控方完成主問

還押被告早上 11 時 46 分出庭,何桂藍、余慧明及吳政亨先後走前到被告席旁,與律師對話。

主控羅天瑋稱,已沒有進一步問題,得悉大狀黃宇逸已準備可以盤問。

11:07 休庭
10:55 法官休庭前提醒控方準備好問題

主控羅天瑋其後展示何桂藍 Facebook〈墨落無悔〉的帖文截圖。羅指,〈墨〉提到「共識」,問鍾錦麟的理解是?

鍾稱,「以我理解,喺我第一次協調會議上面,喺關於個初選上面,邊啲人去參選,邊啲人唔去參選,點樣去遵守依個機制,誒呢個就係我協調會議見到,而我睇到依個墨落無悔嘅時候,會以為係咪已經就住否決財政預算案方面,已經有共識。」

羅靜默數秒後稱,會問有關初選的提名表格,並引用 WhatsApp 訊息,指趙家賢曾發出一系列文件,問鍾有否參與擬訂提名表格?鍾表示,「誒我無份參與,我只係喺依個 WhatsApp group 入面,睇過黎敬輝所發出嚟嘅文件之後,就話可以喇。」

羅其後續引述訊息,其中有一個「新東 訊息發布區」是由戴耀廷於 2020 年 6 月 24 日所創建,問鍾為何是成員之一?鍾稱,「因為係趙家賢想我係幫手喺依啲 WhatsApp 群組到,佢嘅講法係話幫手去睇下,幫下眼咁樣。」

羅又指,不爭議的是,鍾協助初選的物流事宜,協助物色票站。鍾補充稱,是以區議會主席身分幫手。鍾確認,他於 2020 年 6 月 9 日的記者會上宣布工作已完成,並有提供其辦事處為票站。

羅問,鍾在初選投票日,有否在自己的辦事處?羅一度說錯投票日子,法官李運騰更正稱,是 2020 年 7 月 11 至 12 日。羅再問,趙有否去過鍾負責的票站?鍾稱,「7 月 12 號夜晚嘅時候,佢嚟過視察,直至到投票時間結束。」

羅其後,稱會引用其他有關初選後勤的訊息,指訊息於 2020 年 7 月 8 日發出。李運騰打斷問,有何關係?法官陳慶偉又指,與趙到其辦事處有何關係?羅稱,是與後勤安排有關。陳慶偉再問,為何需要知道後勤安排?李又指,現時的審訊是針對各被告,不是針對證人。

羅其後問鍾,他在 2020 年 7 月與戴作出討論,內容是?陳慶偉再打斷指,問題太廣,問羅是否需要就每個特定議題,詢問鍾與戴的討論?陳遂下令休庭。

鍾則戴上口罩,離庭前望向旁聽席。陳慶偉向羅說,「準備你的問題!」另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稱有事需要離開,會由另一名大狀協助。

10:50 法官追問下 鍾稱沒為意新東協議文件有關否決權的字眼

主控羅天瑋續展示組織者 WhatsApp 訊息,指一開頭戴耀廷發出的文件,均是各區文件並以「35+」開頭,問鍾錦麟有否收到所有文件?鍾稱有。

羅問,鍾有否與戴就新東文件內容作出討論?鍾稱沒有。羅其後一度靜默。

法官李運騰問,就各區文件的最後版本,鍾有否在 2020 年 6 月 8 日收到?有否開啟文件?鍾稱有。李再問,鍾有否對新東文件有較大興趣?鍾稱,「誒,無話特別大興趣。」

李指,在 2020 年 4 月中,鍾當時知悉新東文件是採用「積極運用」?鍾稱,「無特別留意,因為我只係留意按照戴耀廷嘅講法,係《基本法》賦予嘅權力。」李追問,鍾有否留意到新東文件由「積極運用」改為「會運用」?鍾表示「無為意。」

羅其後同時展示,鍾於 2020 年 6 月 8 日,以及 5 月 7 日收到的文件,文件均是題為「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羅指,兩份文件是一樣的,問鍾於 2020 年 6 月 8 日,有否收到任何人就文件提出反對?陳慶偉修訂問題,指直至當日,有沒有收到初選參加者的投訴?鍾稱沒有。

李運騰問,鍾指沒有出席 5 月 5 日的新東會議,但事後有否收到文件?鍾答稱,「無印象,因為我無參與依個會議,亦都無特別有興趣去睇返嗰個會議嘅文件。」

陳慶偉問,直至 7 月 10 日,鍾有否收到投訴?鍾稱,「已經係誒〈墨落無悔〉嘅事情。」陳慶偉再指,〈墨〉是在 6 月發布,但他是問 7 月 10 日,鍾遂稱沒有。

羅問,〈墨〉是在 6 月 10 日發布,問鍾有沒有事情需要告知法庭?陳慶偉即稱,「不,不」。陳一邊擺手一邊稱,羅可以問開放性的問題,但不是廣闊如宇宙,並說「問特定問題!」被告席的林卓廷大笑,陳志全則微笑。

10:35 鍾錦麟稱 對新東協議就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無準確印象

主控羅天瑋問,鍾錦麟對於新東協議文件中,使用「積極運用」或「會運用」否決權,有沒有印象?鍾稱,「無好準確嘅印象,究竟係會定係積極。」

法官陳仲衡問,除了 2020 年 4 月 14 日新東會議後的私人討論後,鍾與戴耀廷有沒有其他討論?鍾稱沒有。法官陳慶偉問,鍾在當日會議有否聽到陳寶瑩提出反對意見?鍾稱,「無印象,因為我記得當日嘅會議真係集中關於個初選係點樣進行嘅技術問題,即係關於初選定係棄選嘅方案,同埋目標出選議席嘅方案。」

陳慶偉再問,鍾與戴的私人對話,僅關於戴發布的文章?鍾答稱,「同埋我喺一啲媒體上面,見到建制派議員嘅意見。」

羅問,就「35+ 新東」文件,鍾有沒有與戴作出討論?鍾稱,「喺戴耀廷發出依份文件,畀所有新東協調會議嘅參與者之前,我有同佢討論過個目標議席嘅寫法,同 4 月 14 號協調會議嘅共識有唔同,戴耀廷隨即更正咗之後,就發出眼前依份文件畀大家喇。」

法官李運騰問,當鍾收到文件草稿後,曾與戴作出討論,其後戴把「35+ 新東 final」發給所有人,而戴亦有把「35+ 新東」的文件發給所有人包括鍾。鍾同意。

陳慶偉問,為何鍾得知?鍾稱,「因為我喺戴耀廷發出咗畀所有唔同參與協調會議嘅人士之後…我喺新民主同盟個 group(WhatsApp 群組)入面,我收到范國威轉發出嚟嘅依份文件,所以我相信誒,戴耀廷係畀晒,係將依份文件係廣發咗畀唔同嘅人。」

李運騰再問,即鍾曾收到 3 次文件,第一次是戴發送草稿,其後戴作出更正,發送予所有人,其後鍾又在新民主同盟的 WhatsApp 群組中收到文件?鍾確認。羅問,文件內容是否有反映會議上的討論?鍾稱有。

羅又問,戴有否邀請鍾主持 2020 年 5 月 5 日、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鍾稱,「佢無話剩係我去邀請我去一次協調會議,總之依個區嘅協調會議,都希望我主持。」

李運騰問,鍾提到在 2020 年 4 月 14 日的首次新東會議遲到,當鍾到達時,會議已進行討論,那鍾如何主持會議?鍾稱,「因為程張迎都有主持依個會議囉,同埋戴耀廷同埋區諾軒喺成個會議過程,都有不停去參與討論。」

李再問,鍾只是主持或是其中一名主持?鍾有否參與討論?鍾說,「都係誒主持我尋日所講嘅嗰兩項嘅討論囉。」

羅問,在會議後,鍾於 2020 年 5 月尾有否與戴作出討論?鍾稱,我無印象。陳慶偉問,鍾有否出席 5月 5 日的新東協調會議?鍾稱,「無出席,因為嗰日區議會我原本應該要出席,但係嗰日區議會 overrun,所以我無出席到嗰次嘅(新東協調)會議。」

10:25 控方引新東協議文件提問 鍾稱對文件沒印象

主控羅天瑋其後展示戴耀廷撰寫的〈反制警察政權就要立會奪半〉文章。鍾錦麟稱有讀過,並指「我唔記得確實日期,但係喺嗰個即係嗰個醞釀緊初選嘅時候有睇過。」在法官提問下,鍾指是在與戴有私人對話前讀過該文。羅又展示,戴所寫的〈齊上齊落 目標 35+〉文章,鍾亦確認有讀過。

羅其後展示 WhatsApp 對話訊息。法官陳慶偉其後問,鍾有否收到「35+ 新東」文件?鍾稱有,並確認由戴耀廷發出。

羅其後問,2020 年 5 月 7 日戴曾發送文件檔案為「35+ 新東 final」、題為「35+ 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問鍾有否收過文件?鍾稱無印象,指似乎無開過此份文件。

羅又問,此協議文件與「35+ 新東」文件是否相似?陳慶偉打斷指,「謝謝,我們可以看到。」

羅再指,協議文件提到「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問鍾有否與戴商討過用字?陳慶偉再稱,「不,下一條問題,謝謝」,又指羅問問題時要有上文下理。法官李運騰又指,這名證人亦指對文件沒有印象。

10:15 鍾錦麟稱 曾私下向戴耀廷提出否決預算案或致被 DQ

主控羅天瑋表示,現時仍問及 2020 年 4 月 14 日的新東協調會議,不會再問一些沒爭議的內容。鍾錦麟確認,會議上提到初選、退選機制,另有定下下一次的會議日期。

羅問,在會議後,鍾與戴耀廷有沒有任何討論?鍾表示,在會議完結後與戴進行討論。鍾稱,「我,誒,拉咗戴耀廷埋一邊,同佢講出面有好多嘅講法,如果我哋會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呢,好可能會導致我哋所有人都會被 DQ(取消參選資格)嘅,可唔可以唔好要求大家去否決財政預算案?」

法官李運騰問,這是鍾、戴私人對話?鍾稱正確。李再問,附近有沒有其他人?鍾表示,「可能有一兩個人,誒可能係程張迎,但我唔肯定佢有無聽到我哋對話,因為純粹係我同戴耀廷之間嘅對話,去表達我嘅憂慮。」

李追問,當時鍾的聲線是?鍾稱,「正常嘅聲線,因為嗰陣時已經散咗會,喺會議外面。」鍾又在提問下稱,當時參加者已經離開,趙家賢、區諾軒亦不在場。

羅問,戴有何回應?鍾稱,「咁我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財政預算案。」傳譯問,「我唔會?」鍾澄清指,「戴耀廷唔會。」鍾又引述戴指,「我只會話積極運用基本法嘅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戴耀廷隨即就話,『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掛?』」

李運騰問,戴當時是提出問題?鍾答稱,「係一個問題,或者我嗰時個語調,我認為我都係好如常咁反映埋出嚟㗎喇我。」

李運騰問,鍾在會後與戴作出私人討論的原因,問是否關乎會上提及的內容?鍾稱,「我係基於戴耀廷希望透過 35+ 去否決財政預算案,我形容係人所共知嘅。」法官陳仲衡問,會上有沒有提及過?李運騰再指,有沒有人提過?鍾稱無印象。

李再問,那為何鍾會提出?鍾表示,「係因為睇到好多唔同嘅媒體,可能係一啲親政府或者親中央政府嘅人士,去講出依個講法,話如果誒,如果係無差別咁係否決財政預算案,會導致啲參選人被 DQ。」

李續指,想向鍾作出澄清,指戴耀廷於 2020 年 6 月 9 日舉行記者會宣布「35+」。鍾稱,「我知道,而且我都有出席嘅。」

李續指,惟鍾稱早在 4 月中,社會上已就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有聲音,指或會有參選人被 DQ?鍾稱正確。李再問,戴耀廷則發表意見作出回應?鍾同意。

10:05 法官關注案件進度

法官陳慶偉甫開庭稱,在傳召證人前問主控羅天瑋,指控方案情需要 55 日,現時已經第 53 天,對於案件的進度表示關注,重申不是責怪任何一方。陳又指,相信大家對於本案的真正爭議要項(real issue)有想法。陳又稱,鍾錦麟昨日的證供除其個人背景外,大部分均沒有爭議,又指不想聽到類似的證供 3 次。

羅回應稱,會緊記此點,並不會再問沒有爭議的事項。

法官陳仲衡又指,相信控方對於爭議的事項有想法。陳慶偉再指,席上大部分的辯方大狀均沒有摘錄筆記。法庭其後傳召鍾錦麟出庭。另被告席的何桂藍一度走向被告席旁與律師對話。

10:04 開庭

還押被告約上午 10 時入庭,林卓廷笑著揮手,其後摺衫並鋪在被告席的位置上;吳政亨則向旁聽親友比劃手勢,一度攤開雙手,另又點頭。黃碧雲則閱讀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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