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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鍾錦麟稱曾私下表達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 戴耀廷覆不會作出要求

47人案|鍾錦麟稱曾私下表達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或致DQ 戴耀廷覆不會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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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5 日)展開第 53 天審訊,鍾錦麟在控方主問下,提及曾於 2020 年 4 月新東首次協調會議後,「拉咗戴耀廷埋一邊」,私下對戴表示憂外面風聲說若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或致所有人遭取消參選資格。鍾並引述戴當時稱,「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掛?」

鍾又供稱,同年 5 月尾,戴約見他和其他區議會主席討論初選票站,並指戴席上提及「所有嘅初選協調已經係完成咗,同埋係有共識喇」。此外,鍾供稱何桂藍在新東會議上自我介紹是「立場姐姐」時,何兩度在被告席大叫「肯定無!」案件下周一(8日)續審。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53日審訊 鍾錦麟稱戴耀廷曾指不要求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鍾:首次新東會議後私下問戴
可否不要求否決預算案

主控羅天瑋續問及 2020 年 4 月 14 日的新東首次協調會議。鍾錦麟供稱,會後「拉咗戴耀廷埋一邊」,私下問戴稱「出面有好多嘅講法,如果我哋會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呢,好可能會導致我哋所有人都會被 DQ(取消參選資格)嘅,可唔可以唔好要求大家去否決財政預算案?」

鍾庭上引述戴覆稱,「咁我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否決財政預算案」,又指戴當時稱,「我只會話積極運用基本法嘅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以及「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掛?」

鍾在辯方盤問下稱
不太理解「積極運用」及無差別的分別

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於盤問時亦引用鍾的相關口供,問戴於私人對話時有否提到《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鍾確認。沈問,戴當時重申為《基本法》的權力且為合法?鍾稱,「誒我當時相信咗戴耀廷嘅講法而咁樣認為。」

沈問,戴提到不會叫人無差別否決,只會使用「積極運用」?鍾答稱,「戴耀廷嘅講法係咁樣,但係事實上我唔係好理解兩者嘅差別。」

鍾指 DQ 風險想法來自建制批評
對戴指合法「疑中留情」

代表何桂藍的大狀 Trevor Beel 其後問,鍾為何有關於 DQ 風險的想法。鍾在法官澄清下指,當時有建制媒體報道,自己相信「某程度上都代表咗中央政府嘅諗法」,且 2019 年社會事件後,中央政府對港政策不會不為所動,故認為有這風險,要謹慎處理。

鍾又指,「嗰個對整個初選嘅批評,係來自建制嘅不同方面,唔係來自個別板塊。」法官陳慶偉問,即使戴告知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鍾都沒有改變想法?鍾稱,「誒…我帶住一個,或者咁講,(對戴的說法)『疑中留情』囉。」

鍾:當時相信戴指否決預算案合法
「《基本法》的確賦予審批權力」

法官李運騰亦曾追問,在 2020 年 4 月中,由於戴的文章及建制派的意見,令鍾認為提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會增加 DQ 風險?鍾同意。李續問,即使沒有人在會議上提出,但鍾仍然私下向戴提出,而鍾滿意戴的反問式回應?

鍾稱,認為最好不要提否決預算案,「但嗰陣我相信咗戴耀廷話呢件事係合法嘅」。李追問,建制派的批評是針對戴的說法,而鍾滿意其解釋?

鍾稱,「我嘅關注就係有無犯法,表面睇,《基本法》的確係賦予咗立法會,去審批政府開支嘅權力,我當刻唔能夠去答戴耀廷點樣犯法。」李再問,在該次私下對話後,鍾從戴耀廷處獲取甚麼資訊?鍾則指,「我拗唔過戴耀廷。」

鍾稱有份主持新東首次會議
會上集中初選技術問題

此外,鍾供稱在戴耀廷請求下,有份主持新東首次協調會議。李運騰問及,鍾當日遲到,如何主持會議?鍾則表示,當日亦有程張迎主持,戴耀廷、區諾軒亦有參與討論。

法官陳慶偉問,鍾有否聽到社民連陳寶瑩,就否決預算案提出反對意見?鍾答稱,「無印象,因為我記得當日嘅會議真係集中關於個初選係點樣進行嘅技術問題,即係關於初選定係棄選嘅方案,同埋目標出選議席嘅方案。」

鍾其後在辯方盤問下稱,新東首次會議沒提及否決預算案。至於 2020 年 5 月 5 日的新東第二次會議,鍾表示因為同日舉行的區議會會議超時,故自己沒有出席。

鍾指對於新東文件否決權用字
無特別留意、沒太大興趣

鍾亦被問及,有關新東協議文件中否決權字眼的問題。鍾供稱,曾透過 WhatsApp 收到「35+ 新東」文件,亦曾收過草稿文件,另鍾與戴與討論過目標議席的寫法,與新東首次會議共識有別,而戴更正後就發送文件予所有人。

法官李運騰指,在 2020 年 4 月中,鍾當時知悉新東文件是採用「積極運用」?鍾稱,「無特別留意,因為我只係留意按照戴耀廷嘅講法,係《基本法》賦予嘅權力。」李追問,鍾有否留意到新東文件由「積極運用」改為「會運用」?鍾表示「無為意。」

沈士文指,鍾在 2020 年 5 月、6 月收到新東文件,有否留意過當中第二段有關否決預算案?鍾答,沒看過 5 月的文件,6 月的文件則有收過,有看過第二點但覺得大同小異。他同意,當時對此議題沒有太大興趣,亦沒有向戴提出反對。

鍾稱何桂藍自我介紹「立場姐姐」
何被告席上兩次大喊「肯定無」

Trevor Beel 盤問時,亦問及何桂藍在新東會議上的發言。鍾稱,「記得佢介紹過自己係立場姐姐囉。」

在被告席的何桂藍隨即大聲說,「我肯定無!」懲教人員隨即按着何的肩膊及手。法官陳慶偉則稱,不要在後方大叫。鍾續回答稱,「佢嘗試稱『人哋叫我做立場姐姐』。」何再度大叫,「無!肯定無!」懲教人員再按着何的肩膊。

Beel 又問,鍾的記憶所及,何桂藍在該次會議上只說過這些說話?鍾稱,「誒,我記得就係呢部分囉。」

鍾引述戴 2020 年 5 月稱
所有初選協調「已完成、有共識」

控辯焦點亦落在初選有否達成「共識」一事。主控羅天瑋引〈墨落無悔〉聲明,指聲明中第二段提及「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問鍾該「共識」為何。

鍾稱按他理解,在他有出席的首次新東協調會議上,曾討論誰去或不去參選、相應機制如何遵守,「呢個就係我協調會議見到」。但他看到〈墨〉時,「會以為係咪已經就住否決財政預算案方面,已經有共識」。

Beel 於盤問時問鍾,他是否從戴耀廷處得知「達成了共識」。鍾稱「係嚟自我喺會上面,見到眾人嘅共識」。在 Beel 追問下,鍾稱 2020 年 5 月尾,他和另外兩位區議會主席與戴會面,並引述戴於席上說,「所有嘅初選協調已經係完成咗,同埋係有共識喇」。

鍾在法官要求下補充會議細節,指該兩名主席分別為沙田區程張迎及大埔區關永業。會上戴耀廷說協調會議已完成,亦決定了初選流程、日期,託各區議會主席協助在各自行政區內尋找場地做票站。

同意趙家賢想初選因憂邊緣化
確認「民動」職員2月已助籌備初選

鍾在沈士文盤問下同意,趙家賢冀「民動」負責初選,主要原因是不想「民動」被邊緣化、被排除在外,稱「係鑑於 2019 年嘅選舉結果,而得出依個嘅擔憂」,憂影響區議會之後的協調工作。

鍾又指,趙對戴是否願意向「民動」說出初選中的不同問題的方面,「係有好多嘅擔憂同埋不滿嘅」,而隨著初選執行,「趙家賢嘅擔憂,同埋對戴耀廷嘅不滿,愈嚟愈強烈」。鍾又提到,二人在初選計劃之前,已在區選協調上「弄得相當不快」。

鍾錦麟作供 控方主問完成
餘 5 被告未完盤問

鍾錦麟周五完成主問,進入辯方盤問階段。7 名被告包括吳政亨、余慧明、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施德來沒有提問。4 名被告則完成盤問,包括鄭達鴻、梁國雄、林卓廷、黃碧雲。

除了正在盤問的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柯耀林、李予信等 4 被告待進行盤問。

官關注案件進度
數度提控方針對具爭議事項提問

另外,陳慶偉周五甫開庭關注進度,指控方原稱其案情約需 55 日,是日已為第 53 日,稱不是要怪責控方,不過認為現時控方應掌握本案「真正爭議要項」(real issue)為何,然而從主問看來,除了鍾的個人背景外,大部分不受爭議,提醒法庭不想聽類同證供 3 次,又直言連辯方大狀都沒有對其主問抄筆記。

控方表示明白,但主問期間法官數度打斷,其中一次陳慶偉張開雙臂做手勢指,雖然控方在問開放式問題,但也不應如宇宙般寬闊、開放(as wide as universe, or as as open as universe ),並說問題應要明確。

另主控問及鍾錦麟用其議辦用作票站時,法官亦質疑與控罪的關係,其中李運騰指現不是審理此證人,而是被告。至於辯方沈士文盤問時,亦多次被法官打斷,沈數次反問為何不准提問,陳慶偉稱證人已經回答,着沈留待陳詞處理相關內容。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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